政府從2007年開始實施租金補貼政策,依地方每個月補貼三千到五千元不等。今年八月起,內政部擴大租金補貼對象,名額從原本的六萬戶倍增到十二萬戶,要讓更多的年輕單身租屋族,可以申請租金補貼。
看似嘉惠民眾的政策,卻對弱勢族群很不公平,最根本的問題,是許多房東不願意暴露租屋事實,房客一提到要申請補助,就可能面臨漲房租、甚至被趕走的命運。
而根據所得及家戶成員分級的可負擔基準,也沒有依法上路,使得月入一兩萬的低收入戶、跟月入三四萬的上班族,都只能申請齊頭式平等的租金補貼。到底這個新政策可能帶來哪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