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通過,協助司法程序與心理重建【獨立特派員】
婁雅君 袁宏書 / 採訪報導 黃心亮 / 整理報導 在案件發生後,被害人和家屬要面對陌生又冗長的司法程序,期間還可能遇到司法黃牛,被收取高額費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會在第一時間出面協助。除了義務律師之外,在遭受重大事故後的心理和生活重建,也是犯保協會協助的範圍,這樣的過程,往往比司法程序更為漫長和艱難。 是被害人又是兇嫌家屬如何走出傷痛?2022年新竹輪胎行縱火案,造成八人死亡,包含屋主妻女、兩名媳婦以及四名小孩,兇嫌為屋主兒子。陳姓一家既是被害人,又是兇嫌家屬。其中媳婦娘家人,又屬於隱形的被害家屬。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專任人員陳宛青說:「女兒的保險金會歸屬到他們兩位,就是兩個媳婦兩家,可是事後是完全沒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執行長陳娟娟說:「因為犯罪行為而造成的被害,死亡或重傷,在98年的時候擴大了兒虐家暴、性侵的案件,這個都是我們的服務對象。我們希望能夠在他們案件發生的時候一路陪伴,包括訴訟還有他事後的生活重建的復原。」這時候還可能會遇上司法黃牛,以代辦理由,收取高額費用。陳宛青說:「強制險兩百萬你被他抽了百分之三十,你家屬可以拿到多少?所以其實這就是我們在第一時間,一定要去跟他說明。」失去親人的悲痛之際,在司法程序中還可能遭遇二度傷害。被害人家屬林女士說:「我真的可以說是生不如死,因為他從小時候跟我相依為命長大的,每一次出庭都是一種對我的凌遲。他根本沒悔意,還當庭嗆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陪伴走過心理重建漫漫長路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執行長陳娟娟說:「義務律師來協助他整個訴訟的過程,然後包括刑事、民事之類的訴訟結束之後,其實往往被害人才會產生一些被害的受傷、心理的層面的問題,因此我們也有透過專業的心理師以及諮商師,給予一些身心的照顧。」 被害人家屬林女士說:「心理課程輔導我,然後好不容易把我拉出來一點,結果我去出個庭,真的又崩潰很多天,沒辦法睡覺、一直哭。」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專任人員陳宛青說:「在開庭前我們就會再加強心理師的一個對話跟給他的一些建議,然後讓他真正去面對這一件事情。半夜常常要跟他聯繫、看他好不好,那也慢慢覺得說其實他需要人群、需要有人陪伴。」輪胎行縱火案,兇嫌一審遭判死刑,不過後續的司法判決和心理重建,對被害人家屬來說,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犯保協會伸出援手 盼馨生人重獲新生許興爐夫妻結婚二十多年,兩人總是一起出門,偏偏那天,太太騎車,許興爐開車在後,沒想到親眼目睹太太車禍身亡。工作停擺、打造的家園中斷,連人生也幾乎呈現停格的狀態,家屬在巨大的傷痛和混亂中,還夾雜著許多不滿與憤怒。馨生人許興爐說:「肇事者他第二天還可以開車你知道嗎?我看了真的是不舒服,沒辦法接受。」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專任人員陳宛青說:「這段時間家屬這邊經濟就有損失,對社會的不滿、憤怒,還有肇事者的態度,所以他們思維不會很清楚,我們要陪著他就是要面對。」犯保協助的案件中,超過七成是車禍案件。因為車禍造成的死亡,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家屬期待司法還他們一個公道,但現實卻往往事與願違。陳宛青說:「生命要用錢來論,這是他們最沒有辦法接受的,因為比如說我們在跟他換算賠償金應該是多少,他們覺得說我賠償現在幾百萬,我一條命才幾百萬,這真的是很現實的一個問題。」犯保協會除了提供法律協助之外,志工也持續和許興爐保持聯繫。在犯保的協助下,許興爐選擇和對方和解,卻沒想到連交付賠償金的過程都不能大意。法律問題解決後,更困難的是生活和心理的復原。 馨生人,取新生的諧音,犯保協會希望他們能走過傷痛,綻放重生。不只開設木工班,犯保新竹分會也在這裡成立據點,舉辦各項活動。除此之外,在協會的協助下,許興爐也踏上圓夢之路,完成和太太一起開餐廳的夢想。 生命的驟變,往往只是一個瞬間,復原卻是條漫漫長路。一路上,需要更多溫暖的雙手,陪他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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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集體聲請釋憲,死刑違憲?還合憲?
婁雅君 袁宏書 / 採訪報導 黃郁婷 / 整理報導 每當社會發現重大案件,死刑聲浪就會衝高。台灣在2000年之後,死刑執行人數大幅下降,一度朝著逐步廢除死刑邁進。不過社會輿論對於死刑支持度高,立法和行政機關,對廢死沒有共識。今年台灣首度有37名死刑犯,聲請釋憲,釋憲結果,將攸關著死刑制度的改善甚至存廢。 憲法法庭掀起百年論辯 廢死議題再次輿論發酵 今年4月,台灣司法史上第一次,現有37名死刑犯共同聲請釋憲。由代表死刑犯的16位律師團,和關係機關法務部4位代表,在憲法法庭上進行言詞辯論。死刑是否違反憲法所保障的生命等基本權利? 聲請人律師李念祖指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容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請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 法務部司長郭永發則表示,在個人價值重大的法益上,如生命權、人性尊嚴等遭受極端殘忍的侵害,基於應報、罪責衡平跟贖罪,回應公眾對正義的期待,應肯認死刑具有適當性。 大法官就爭點提出詢問,最極端的犯罪,是否能判處死刑? 聲請人律師李念祖認為按照羅馬規約,也沒有規定情節最重大罪要處死刑。羅馬規約的四個重大犯罪–種族滅絕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其實情況比鄭捷的犯罪嚴重得多,但是羅馬規約並不規定要處死刑。 出席的專家學者許家馨,舉例韓國憲法法院在審查死刑是否合憲時,以罪刑相當原則來做界定。 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許家馨說明,應報的部分也是一樣,它沒有辦法說明為什麼最嚴格的、最嚴厲的處罰必須是死刑。如果沒有辦法說明的話,死刑在目的正當的審查上面就無法通過。 國際特赦組織調查,到2022年全世界超過三分之二的國家沒有死刑。(圖/獨立特派員) 什麼是修復式司法? 剖析犯人對被害者家屬的影響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針對仍在協助的個案中隨機挑選90位進行調查。9成7支持死刑,超過8成認為是犯罪者應付出的代價,另外也有超過7成認為是公平正義以及對家屬的安慰。 除了刑責之外,近年來推動的修復式司法,透過加害者與被害家屬的對話,尋求修復的可能。大法官也就這一點,詢問聲請人律師。 聲請人律師劉繼蔚表示,今天沒有辦法到庭的楊書帆先生(編按:死刑犯)告訴我,如果真的有機會,他也很想要好好坐下來,跟被害人家屬誠心地道歉。 律師陳淑貞則認為,死刑犯如果真的有贖罪、悔悟、道歉、或者賠償的空間,其實在很多年之內都可以做得到,不會等到宣判死刑定讞,還沒有執行的這一段時間。其實他還是可以表達,只是說現在修復的機制還不是很健全,以及他們是不是真的有心要來修復。 根據法務部資料,1998年死刑執行32人,之後明顯呈下降趨勢。2006到20009年沒有執行,之後微幅上升。2022年至今尚未有執行案例。(圖/獨立特派員) 死刑存廢將帶來哪些影響? 憲法法庭將做出最後裁決 法務部2008年所做的意見調查中,8成的民眾支持死刑,1成6不贊成。但是若詢問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替代,同意度來到5成6,不同意有4成3。 法務部也在2006年修法,將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從15年提高到25年,為死刑替代方案做準備。 法務部副司長簡美慧解釋,法務部從民國90年到現在,一直認為只要凝聚民意的共識,可以消弭民眾的疑慮,並且有合理、合宜的替代方案,這時候可以來檢討死刑存廢的問題。 出席者不只對死刑是否合憲有不同看法,甚至對大法官是否適合做出裁決,也有不同見解。 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許家馨指出,死刑存廢是兩種價值體系的衝突,兩種價值體系沒有哪一種必然優越,也沒有邏輯上的必然性,不適合由鈞庭進行終局的決斷。 台灣大學特聘教授顏厥安則點出,總統所提名,經由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所同意擔任的,因此大法官當然是有民意基礎。相反地,可以宣告死刑的法官是沒有任何民意基礎。 釋憲結果將在7月底出爐,必要時延長至9月底,可能有3種結果。若是宣告違憲,37名死刑犯案件勢必重新審理。若是不違憲,但是對死刑適用的犯罪類型以及配套程序將做出說明,部分案件也將重新審理。最後一種是完全合憲。各界預期,前兩種可能性較高。 死刑的百年論辯,涉及價值、人權正義和社會秩序的衡量。等待在前方的那道光,能否照亮所有的人? 黃郁婷/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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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籲修法 少事法的矯正機制如何進行?
2023年12月底新北市發生一件校園傷害案件,喚醒社會關注校園安全的議題,民間團體也呼籲重新檢討《少年事件處理法》,更希望針對前科塗銷這項規定進行修法。不過《少事法》是一部相當特別的法律,從立法意旨、執行程序到司法養成都獨樹一格,該如何取得平衡成為一大挑戰。 校園傷害衝擊社會 《少事法》成關注焦點 2023年12月底新北市發生一件校園傷害案件,一名國三學生與同學發生衝突,持刀攻擊對方,造成對方傷重不治。帶著團隊,徐妮妮走上從未想過的公民倡議之路。 徐妮妮透過網路集結了許多志工,展開遊說及連署行動提議修法,希望保護到更多的孩子。(圖/獨立特派員) 孩想陪你長大總召徐妮妮說:「其實《少事法》對少年的保護,我們都覺得太過縱容,我們正在提議修法,要保護到更多孩子。」 在東吳大學法律系任教的黃鼎軒表示,和以懲罰以及犯罪預防為目的的《刑法》不同,《少事法》第一條就闡明了保障、調整以及矯治的立法意旨。 少年案件之中,少年刑事案件主要針對年滿14歲、未滿18歲的觸法少年。少年保護案件針對的是曝險少年,年齡層擴及年滿12歲、未滿18歲。(圖/獨立特派員) 獨樹一格的《少事法》如何改變非行少年? 少年容易面臨的犯罪風險,包括經常與有犯罪習性的人交往、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的場所、經常逃學或逃家、參加不良組織等七項行為,不過這些曝險行為卻在2019年《少事法》修法中刪除前四項。 其餘三種曝險行為,也在2023年新制上路後,不再直接送少年法庭,改由各地少年輔導委員會先進行輔導,有必要才會列為少年保護案件移交少年法庭。(圖/獨立特派員) 在少年案件中,刑事案件的審理,法庭設置與一般法庭相似,會有上方的法官席,以及分列兩邊的原告與被告席。不過少年保護案件的審理,法庭設置則相當不同,座位採水平放置,包含當事少年都能參與發言,凸顯少年法庭著重彼此討論的協商式審理精神。 此外,在少年案件中,無論是刑事案件或是保護案件,審理時的重要參考是審前調查報告。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黃鼎軒說:「我們會調查他的成長背景,去了解說到底是哪一些原因會有犯罪的情形。」 而在開庭前的審前調查期間,少年會有兩個去向。黃鼎軒表示,第一個方式是責付,把少年託管給家長、法定代理人,如果他只有一個人,法官就會考慮把他收容到少年觀護所裡。 目前台灣有16所少年觀護所,類似未成年版的收容所,大部分時間都是集體生活,必須上各種講座以及法律常識等相關課程,也提供心理諮商及輔導資源。少年在少觀所生活期間的鑑定報告,會與審前調查報告一併成為法官裁決的重要參考。 少年事件的處置,有刑事處罰及保護處分兩種。位於高雄的明陽中學,是國內唯一一所收容受到刑事處罰少年的矯正學校,受到刑事處罰的少年,會被送至矯正學校中的明陽中學。 保護處分則有四種措施,其中最輕微的是訓誡,再來是保護管束。如果當事少年的環境不利於少年,可以採取安置手段。約束力最強的則是感化教育,也就是送到矯正學校。(圖/獨立特派員) 在矯正學校裡,學員必須過團體生活,生活上會受到許多管理及約束,白天的課程除了一般學科之外,還有許多技能及通識課程。矯正學校近幾年也大幅強化輔導量能,不過教師員額卻存在缺口,實際的教師員額,都沒有達到編制員額。標籤化成為教師進入矯正學校執教的最大阻力,也是矯正學校尋求資源挹注會遇到的障礙縮影,而也大幅影響矯正學校的功能發揮。 《少事法》前科塗銷釀爭議 尋求平衡成關鍵 《少事法》中明定,處分執行結束後,資料必須塗銷,也形同少年沒有前科紀錄。不過,民間團體認為,這項規定不但成為不法分子利用少年的工具,也不利後續追蹤輔導機制的建立。 孩想陪你長大總召徐妮妮說:「如果完全塗銷的話,就只有法院有存檔,我們認為社工跟校方,應該要有認知,才有辦法把真正需要的資源給他。」 然而塗銷機制,卻是少事法立法意旨的重要呼應。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黃鼎軒說:「假設少年被矯正得很好,出來之後,旁邊的人都不給他機會,那他怎麼辦?塗銷是保障少年在未來的人生當中,還有一次可以重返社會的機會。」 針對司法少年設置的《少事法》成為民間修法倡議重點,然而建立更完善的保護機制,才是法理專業與庶民倡議能否尋求平衡的關鍵。 李婕綾 / 採訪報導張智龍 / 攝影黃心亮 /整理報導 黃郁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