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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都更迫遷戶許素華7年來留守在家門口不願離開,過著帳篷人生的日子。他強調因為「公私協力」造成他失去家園。許素華被告拆屋還地之後,他將自己上班外的時間都用來研讀法律,四處陳情,決心堅持到底。

住家因都更遭強拆 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2022年12月31日,在全國等待跨年倒數前一刻,許素華剛從國家圖書館下班,頂著夜裡的低溫,騎著腳踏車往忠孝橋前進,準備回三重。由於行動不便,加上大部分家當都放在腳踏車上,許素華顯得相當吃力。

這天晚上是許素華守在這裡的第7個跨年夜。

許素華的家是以管委會出具的「土地使用權證明書」,向台北縣建設局申請營造執照蓋兩層磚造樓房。房子蓋好沒有完成土地登記,依現行法律,他的土地、建物都沒有所有權。由於被劃入都更計畫,2017年3月遭判拆屋還地。

許素華認為,元凶就是三重市公所,因為三重神明會舍人公的管理人以不實文件,向三重市公所申請登記為祭祀公業,進而把神明的土地變成自己的土地,甚至將這塊土地「盜賣」。

律師詹文凱補充,這個祭祠公業後來被證明是假的並被撤銷,但問題是土地都已經被賣掉了。「如果三重市公所早一點動作,說這個根本不是祭祠公會,然後撤銷的話,拍賣就會有問題了。」

為何不在1993年偽造文書的刑事判決出來後就撤銷?三重區公所民政課課長陳睿炘回應,不管是法院、縣政府、內政部都表示,不能依刑事判決撤除其民事權利。當時法律不夠周全,直到祭祀公會條例出來後,才依照第20條撤銷其權利。

然而,詹文凱直言,「你函內政部、函其他單位,他只是告訴你法律怎麼解釋而已,但是法院已經告訴你這是假的,已經幫你認定好了。中間有15年,這15年該發生的都發生了。」

一般人不到兩分鐘的車程,許素華騎腳踏車得花上一小時。(圖/獨立特派員)

只為真相與家園 許素華開啟帳篷人生

7年多來,許素華以紮營方式表達他的不服從,從睡小貨車換成廂型車,廂型車被拖吊之後,2019年改用帳篷,從此便過著帳篷人生。許素華的家屬於丙區都更案,其他住戶已經搬離,只剩下他還在堅持。

甲區居民詹慧真表示,甲、乙、丙三區都是同樣的土地背景,建商給你一點補償金,你不同意,他就要告你,這樣的情況開啟了許素華一連串的訴訟。他也說:「許素華是一個公務人員,不了解的人會認為他是釘子戶,其實真的不是這樣,我希望真相要被揭發。」

許素華整理了一份「三重舍人公土地遭公私協力盜賣」的歷程,光是「舍人公」相關的裁判書,就有6頁之多,為了打官司需要提出反擔保金,許素華因此跟銀行、朋友借了100多萬。

許素華坦言,「那時候剛跑法院的時候滿痛苦的,因為我不喜歡看到開庭通知,其實我剛開始收到的時候,我還哭。」另外,反擔保金就扣了許素華90幾萬,還被追討不當得利地租租金,甚至扣他的薪水,每個月扣三分之一。

多年來,許素華過著縮衣節食、沒有休閒的日子,需要梳洗時,就到附近公園的公廁簡單清洗,每週只找一天到姐姐家好好洗一次澡,三餐不是上班路上買個包子裹腹,就是一個便當可以吃兩餐。

下班後的夜裡,許素華還會繼續在公園角落挑燈夜戰;不上班的日子,全部用來寫訴狀、陳情書跟整理資料,準備向監察院及檢調等單位遞出這些文件。

許素華搭在原先家門前的帳篷。(圖/獨立特派員)

帳篷遭警方清除 許素華:會堅持到底

就在許素華趕在清明連假期間,整理準備寄給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陳情書時,他的帳篷跟裡面所有的家當,被新北市三重大同派出所會同清潔人員全部清掉,重要的筆電、檔案跟輪椅,全被當成垃圾處理。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交通組組長吳明鴻表示,民眾舉報有堆置物,警局依規定張貼公告。執法前同仁有先詢問附近居民,是否知道這些堆置物品是誰的,均沒有人知道,所以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視同廢棄予以清除。

許素華抗議,執法過程程序太粗糙。「我抗議的前提就是,土地是被公私協力盜賣的,而且你們應該知道我在那裡,因為我家被強拆的時候你們都有去,而且我還被強制要付給你們3萬多元的差旅費。」

帳篷在4月4日被清除之後,許素華又花1000多元,買了他的第3頂帳篷。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表示,許素華一直堅持在那邊,不只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鄰居。他曾經講過,他如果退卻、倒下,他的鄰居也即將面臨跟他相同悲慘的命運。

面對不公不義,許素華很堅強,但談到家人他卻幾度紅了眼眶,覺得最對不起是家人。然而他沒有挫折的權利,就算法律救濟有時效,真相絕對沒有時效。

許素華說:「我一定會堅持到底,我不知道我會不會抗爭成功,可是我會抗爭到,我沒力氣為止。」

(※李瓊月 許中熹/採訪報導)

黃郁婷/核稿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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