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籲修法 少事法的矯正機制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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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底新北市發生一件校園傷害案件,喚醒社會關注校園安全的議題,民間團體也呼籲重新檢討《少年事件處理法》,更希望針對前科塗銷這項規定進行修法。不過《少事法》是一部相當特別的法律,從立法意旨、執行程序到司法養成都獨樹一格,該如何取得平衡成為一大挑戰。

校園傷害衝擊社會 《少事法》成關注焦點

2023年12月底新北市發生一件校園傷害案件,一名國三學生與同學發生衝突,持刀攻擊對方,造成對方傷重不治。帶著團隊,徐妮妮走上從未想過的公民倡議之路。

徐妮妮透過網路集結了許多志工,展開遊說及連署行動提議修法,希望保護到更多的孩子。(圖/獨立特派員)

孩想陪你長大總召徐妮妮說:「其實《少事法》對少年的保護,我們都覺得太過縱容,我們正在提議修法,要保護到更多孩子。」

在東吳大學法律系任教的黃鼎軒表示,和以懲罰以及犯罪預防為目的的《刑法》不同,《少事法》第一條就闡明了保障、調整以及矯治的立法意旨。

少年案件之中,少年刑事案件主要針對年滿14歲、未滿18歲的觸法少年。少年保護案件針對的是曝險少年,年齡層擴及年滿12歲、未滿18歲。(圖/獨立特派員)

獨樹一格的《少事法》如何改變非行少年?

少年容易面臨的犯罪風險,包括經常與有犯罪習性的人交往、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的場所、經常逃學或逃家、參加不良組織等七項行為,不過這些曝險行為卻在2019年《少事法》修法中刪除前四項。

其餘三種曝險行為,也在2023年新制上路後,不再直接送少年法庭,改由各地少年輔導委員會先進行輔導,有必要才會列為少年保護案件移交少年法庭。(圖/獨立特派員)

在少年案件中,刑事案件的審理,法庭設置與一般法庭相似,會有上方的法官席,以及分列兩邊的原告與被告席。不過少年保護案件的審理,法庭設置則相當不同,座位採水平放置,包含當事少年都能參與發言,凸顯少年法庭著重彼此討論的協商式審理精神。

此外,在少年案件中,無論是刑事案件或是保護案件,審理時的重要參考是審前調查報告。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黃鼎軒說:「我們會調查他的成長背景,去了解說到底是哪一些原因會有犯罪的情形。」

而在開庭前的審前調查期間,少年會有兩個去向。黃鼎軒表示,第一個方式是責付,把少年託管給家長、法定代理人,如果他只有一個人,法官就會考慮把他收容到少年觀護所裡。

目前台灣有16所少年觀護所,類似未成年版的收容所,大部分時間都是集體生活,必須上各種講座以及法律常識等相關課程,也提供心理諮商及輔導資源。少年在少觀所生活期間的鑑定報告,會與審前調查報告一併成為法官裁決的重要參考。

少年事件的處置,有刑事處罰及保護處分兩種。位於高雄的明陽中學,是國內唯一一所收容受到刑事處罰少年的矯正學校,受到刑事處罰的少年,會被送至矯正學校中的明陽中學。

保護處分則有四種措施,其中最輕微的是訓誡,再來是保護管束。如果當事少年的環境不利於少年,可以採取安置手段。約束力最強的則是感化教育,也就是送到矯正學校。(圖/獨立特派員)

在矯正學校裡,學員必須過團體生活,生活上會受到許多管理及約束,白天的課程除了一般學科之外,還有許多技能及通識課程。矯正學校近幾年也大幅強化輔導量能,不過教師員額卻存在缺口,實際的教師員額,都沒有達到編制員額。標籤化成為教師進入矯正學校執教的最大阻力,也是矯正學校尋求資源挹注會遇到的障礙縮影,而也大幅影響矯正學校的功能發揮。

《少事法》前科塗銷釀爭議 尋求平衡成關鍵

《少事法》中明定,處分執行結束後,資料必須塗銷,也形同少年沒有前科紀錄。不過,民間團體認為,這項規定不但成為不法分子利用少年的工具,也不利後續追蹤輔導機制的建立。

孩想陪你長大總召徐妮妮說:「如果完全塗銷的話,就只有法院有存檔,我們認為社工跟校方,應該要有認知,才有辦法把真正需要的資源給他。」

然而塗銷機制,卻是少事法立法意旨的重要呼應。東吳大學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黃鼎軒說:「假設少年被矯正得很好,出來之後,旁邊的人都不給他機會,那他怎麼辦?塗銷是保障少年在未來的人生當中,還有一次可以重返社會的機會。」

針對司法少年設置的《少事法》成為民間修法倡議重點,然而建立更完善的保護機制,才是法理專業與庶民倡議能否尋求平衡的關鍵。


黃郁婷/編輯

李婕綾 / 採訪報導張智龍 /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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