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震後善款如何用? 重建之路挑戰重重

黃心亮 2025-04-08 觀看次數:13 次

 

2024年4月3日發生芮氏規模7.2強震,光是花蓮倒塌拆除的房屋就有16件。花蓮縣府善款至今收到7.9億元,對比2018年的0206地震27.4億元,兩者差距三倍。凸顯民眾對地方政府善款運用的不信任。強震週年,獨立特派員走訪花蓮受災戶發現,善款不僅不夠用,補貼標準也不盡合理,導致重建家園之路雪上加霜。在在讓人感覺政府形同處理地震災害的生手。

(表1,2024年0403地震善款對比2018年0206善款,兩者差距三倍。圖/獨立特派員)
 

震災善款差三倍

 

2024年4月3日早上7點58分,震央花蓮近海發生芮氏規模7.2地震這是繼921大地震後,25年來最大強震。震災善款湧入(表1),花蓮縣府專款至今收到7.9億元,中央的賑災基金會收到16.4億元,合計24.3億元。但是賑災基金會的對象是全台灣受災戶,而非只有花蓮。

 

對比2018年的0206地震,光是花蓮縣府專款就收到27.4億元,單看地方政府善款金額,兩者差距三倍。

 

「當然很大一部分就是大家對於政府募款的使用的不信任,」花蓮無黨籍議員楊華美分析,0206地震善款部分挪作修橋鋪路與修復公部門建物之用,但這些本應透過正常管道申請經費,例如編列建設維護預算,「而不是善款好用你就盡量用,因為我們都不知道下次災難什麼時候會來。」楊華美認為,浮濫使用善款及監督失能都讓民眾善款轉向中央的賑災基金會。

 

誰來決定與監督善款如何使用呢?

 

以中央的賑災基金會來說,由董事會來決定。董事會則是由行政院選出11至15名無給職的董事,任期兩年。董事來自十種領域,每年開會兩次。

 

花蓮縣府則在0206地震後成立「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委員任期兩年,每半年至少開會一次。委員會共15人,其中7位縣府人員,8位是賑災跟民間經營管理的學者專家,由他們來決定與監督善款去向。

 

通常會公開會議記錄,但是相關作業要點皆無強制規範是否要公開會議紀錄及其公開時間。實際上,會議的附件檔也不一定會公開,記者主動向地方局處索取附件檔,便被「附件檔都是公文,不能公開」為由拒絕。然而,記者向參與會議的人員詢問後發現,並非所有附件檔皆為公文,例如有些為局處收支統計表。換言之,民眾乃至媒體想要監督善款使用,有一定門檻。

 

花蓮縣無黨籍議員楊華美進一步指出,委員們的角色是監督還是配合值得討論,「幕僚單位將委員名單給首長,首長是可以自己選的。」楊華美表示,執政者當然希望阻力愈小、政策施行愈好,「但是如果配合度過高下的委員會會不會變成形式而已?」

 

進一步觀看委員會組成,0206地震共計18名委員,其中有3名受災戶代表;但這次0403地震共計15名委員,沒有任何受災戶代表。

 

依照「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作業要點」,災民只能列席會議,經主席同意後才可發言。會議成立跟做成決議只需要半數委員同意,等於受災戶完全沒有實質影響力。

 

但這些專家委員真的了解並能忠實反映受災戶的處境嗎?

 

楊華美議員觀察,委員也要忙個人事業,他僅能就合不合法及是否合乎整體社會環境來下判斷,但第一線受災戶需求仍只有災民本身較為了解。如何遴選受災戶成為委員必須先制定規則,目前無相關辦法。

 

楊華美議員表示,退而求其次,選區議員或可納入委員席次,「如果首長覺得議員很難控制,不知道要找誰,或者有各種不同的壓力,可以用黨團總召的方式。」但楊華美的訴求,花蓮縣府已讀不回。

 
(表2,2024年0403地震與2018年0206災情比較。圖/獨立特派員)
 

花蓮縣府7.9億元善款,截至今年3月底前已支出4.2億。

 

對比災情(表2),以建物倒塌數,0206有4棟,影響195戶。0403紅黃單大樓件數共有179件,影響1949戶,倒塌強制拆除的房屋有16件,災害規模較之以往,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們想進一步追問這筆善款是否夠用?以及補助原則合理嗎?

 

自住補助合理嗎?

 

記者跟隨70歲的汪梅芬女士的腳步走進租屋處,一房一衛浴,有簡易廚房但不准明火,約10坪,位處花蓮市區,走路幾分鐘就有市場跟速食餐廳,相當便利。這是汪女士高齡97歲的母親陳生英奶奶的落腳處,也是震後第五次搬家。

 

汪女士與先生、母親原本住在明禮路上的花蓮統帥大樓,0403強震後大樓傾斜,被判定為紅單大樓,4月23日餘震後,支撐大樓的H型鋼架被震倒,一樓塌陷消失,緊急強制拆除,如今已鋪上柏油。等待重建期間,住戶們紛紛在外租屋。

 

「妹妹啊,我們這樣流浪要到哪一天。」汪女士說,母親雖然失智,卻知道自己不斷在搬家。「再好的房子、郊區再大的房子,沒辦法自己煮有用嗎?」汪姊指出,許多長輩喜歡自煮自食,再加上高齡、失智或失能等因素,找租屋處難上加難。統帥住戶林先生表示,該大樓將近七成住戶為60歲以上,甚至也有高齡80歲、90歲。

 

0403地震受災戶租金補貼,最低每月八千元,上限一萬八。申請條件是「自住」,也就是申請人要證明地震當下自己住在這間房子。不只租金補貼需要自住證明,包括各項公私團體的急難救助及房屋重建補助。

 

可以理解政府祭出自住限制是為了排富條款以及過濾投資客,但民眾實際生活型態相當複雜。例如:有人新婚買房,裝潢期間暫住在外;也有人在外縣市工作,出租空房來繳外縣市房租;另有些長輩將房子出租是因為行動不便要支付安養院費用,或是到外縣市幫忙顧孫子,租金能讓手頭寬裕些,無需向孩子拿孝親費。

 
(表3,自住定義過於粗糙,導致補助離實際需求差很大。圖/獨立特派員)
 

上述被定義為「非自住」的屋主們皆非投資客或包租公、包租婆,卻因不符合「自住」定義,不僅要承擔房屋修繕費或重建費,還要承擔原房屋貸款。以一家四口為例(表3),震後第一時間,租客可領到約56.5萬的急難津貼,但是房東只能領到約三萬元。落差極大。

 

有人因無力承擔或「在沒有希望感的狀況下,就會拋售房子,接著就有投資客或建商來低價收購,」楊華美表示,這屬於市場機制,難以用災難財的道德角度來來譴責,「但確實是人民的無奈。」他進一步指出,補助辦法一定能規避投資客,只是看政府政策有心做到多細緻。

 

重建不只是蓋房子

 

大樓重建並非只是蓋房子那麼簡單。

 

自住的租金補貼最長兩年,但兩年後不一定有房子可住,甚至可能等不到重建完工那日。畢竟強震週年,至今未有一棟倒塌大樓動土重建。

 

「請問我們這個年紀還能賺錢嗎?你還有體力嗎?你要熬多少年?」汪姊無奈表示,年紀帶來的現實條件,包括銀行是否願意貸款、貸款成數、還款能力等,大幅降低參與重建的意願。

 

目前重建補助有兩種方案,方案一為都更或危老條例。以統帥大樓這種集合式住宅來說,一坪補助12萬。方案二為建築法方案,這是立法院於2024年8月通過「四零三震災重建條例草案」通過的其中一項決議(簡稱立法院主決議方案),最高一坪補助15萬3千元。

 

若再加上賑災基金會補助每戶50萬元,以30坪來計算,理論上,合計每戶重建補助費最低410萬、最高有545萬元,但這僅限自住者。如果不想參與重建,可由賑災基金會價購,但除非是二十年或三十年前購屋,否則價購金額仍須承受財損風險。

 

財務承擔韌性是受災戶是否願意重建大樓的重要因素。重建也有好幾種模式,包括公辦、自辦、價購、異地重建、原地重建。以統帥大樓為例,光是整合所有權人80人的意見,就花了半年。直到2025年2月才確定原地重建方案。3月8日縣府同意成立更新會,4月12日更新會正式成立。

 

接著要找全案管理業者來協助住戶找到建築師、估價師、建商及各項重建手續,但卻沒有建經公司願意承接大樓重建案,「因為我們在花蓮,建經公司覺得路途遙遠、地震頻繁、交通不便,」住戶林先生表示,第二個婉拒理由是土地面積只有791平方公尺,一般都更條件是一千平方公尺。

 

若再找不到建經公司,「我們就真的只能鼻子摸一摸自己下去做了,但是可能就要拖很久很久了,」林先生無奈表示。

 

耐震補強的無奈

 

不用重建的大樓所面臨的挑戰一樣錯綜複雜。

 

0403紅黃單大樓件數共有179件,影響1949戶。並非貼上紅單就必須拆除,部分大樓結構尚完好,僅部分受損,這時就會採取「耐震補強」手段,也就提升建築物的耐震能力。

 

目前集合式大樓的耐震補強工程經費,每棟補助上限為1500萬元。棟的定義是「具有單獨或共同的出入口,並且無開口的防火牆及防火樓板區劃分開者」。簡言之,通常以貫穿整棟的逃生梯或電梯來認定。

 
(表4,耐震補強工程經費補助對於「棟」的定義偏離實際建築物多元複雜的設計,產生補助不合理的現象。圖/獨立特派員)
 

以和勝江山為例,若加上樓地板面積試算後發現(表4),被判定為兩棟的和勝江山,每平方公尺補助經費為1609元,鄰近大樓被認定為四棟的補助經費為4082元,兩者相差2.53倍。包括被貼紅單的華爾街大樓與山海觀大樓都有相似狀況。

 

對此,內政部國土署回應,針對該狀況已列入專案研議個案提高補助的可能性。記者問何時會有結論呢?「目前沒有時程表」國土署回復。

 

像這樣集合式住宅的耐震補強經費粗估至少七千萬元,這還只針對結構補強。至於大樓內部公有區域,包括電梯、樓梯、消防、漏水及大樓外牆等整修維護,政府一律補助最多三百萬元。

 

華爾街大樓主委吳承翰指著大樓磁磚剝落的外牆說:「政府的整修維護規定要整棟作(外牆拉皮),不能只做半棟,」整棟外牆粗估經費至少兩千萬元。

 

被貼上紅單的大樓,無論結構是否受損,住戶都必須撤離;但是黃單大樓不需要,因此部分居民覺得結構安全、或有財務困難、工作就學交通等理由選擇繼續住在大樓內。問題是大樓內的公共安全怎麼辦?

 

和勝江山大樓主委施懿容表示,被貼黃單後,保險公司不願意承保大樓公共意外險,「所以如果有瓷磚掉落砸到住戶的話,我們是賠不起的。」另外,公共消防設施受損,部分功能無法正常運作,然而工程人員建議完成耐震補強後再修消防,否則有可能白花錢修理。但大樓部分住戶未撤離,導致大樓不合格的消防設施不斷被罰款。

 

耐震補強除了經費挑戰外,第二,還有行政審查程序曠日廢時。由於耐震補強設計需要通過國震中心審查才能動工,截至2024年底,國震中心僅核准3件;27件完成資格審查,等待補強設計審查;39件仍在意願表達或未送件階段。

 

第三,紅黃單大樓主要判定標準是大樓結構。實際上,處於結構弱層的住戶受損較嚴重,反之則較輕,並不分紅單或黃單。因此,黃單又處於弱層結構、受損較嚴重的住戶,其修繕需求反而比紅單大樓卻不在結構弱層、受損較輕的住戶還高。

 

這些訴求跟補助認定都需要在「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開會討論。然而,2024年只開過三次會,今年則在3月24日第一次開會。開會次數少,導致許多爭議無法被充分討論跟解決。

 

台灣是地震生手?

 
(圖。台灣不是首次面對地震及其產生的災害,然而相關政策仍不夠細緻彈性。圖/公視)
 

「蓋回去一棟房子送給他是真的沒有辦法,但是我覺得適時地協助人民返家,這件事情政府是應該要負起責任的,」楊華美說,保障居住權利,政府責無旁貸。如果人民因災難而長時間流浪在外,貧窮、身心健康等社會問題將隨之而來。

 

台灣並非第一次遇到地震,也非第一次有大樓因地震而倒塌。然而,從善款監督與管理、政府補助標準、紅黃單大樓後續處理等環環相扣的政策,在0403地震的考驗下,仍漏洞百出,如同生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