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員+】昨是今非的反共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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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李婕綾


來說一個「反共義士」的故事。


維基百科上是這麼定義「反共義士」這個名詞的:「反共義士」是中華民國遷往臺灣後使用的一個歷史名詞,指以特定方式脫離中華人民共和國投奔中華民國的軍人或者平民。


同時,在時代背景的說明中也特別指出,從50年代開始,中華民國設置許多安置及獎勵辦法,吸引「反共義士」駕機投誠,直到1991年終止動員戡亂後,「反共義士」才逐漸成為歷史名詞。


對1964年出生在中國青島的燕鵬來說,他不但沒有搭上「反共義士」的列車,反而在時代的變遷中流離失所。


原本經商的燕鵬,在天安門事件後,長期資助中國民運人士,除了生活和物質上的協助,因為熟悉電腦,他教導其他民運人士突破網路封鎖,將文章散布到互聯網上,是最早使用網路的異議人士之一。無意外的,很快燕鵬就被當局嚴密監控。


「就在你家前面搭一個小木屋,隨時看著你,出門也不用尾隨,就直接靠在你旁邊,而且當地國安局隨時約談你。在這種情形下,生活壓力很大,而且無法工作。到最後根本沒人敢跟我合作生意,連往來都保持距離。」

(圖片:燕鵬在中國經商多年,長期資助民運人士上網散布異議,遭當局監控多年後,決定逃亡。)


2001年燕鵬決定逃亡,當時他打算前往的國家是越南,然而還沒出國境就被抓回青島,先以偷渡國境罪被拘押,其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一年六個月。


「你沒有被認罪嗎?」想起李明哲的經歷,提出這個問題。


以往在中文裡,不太有被動式描寫,然而這幾年,被動式中文開始風行,「被認罪」、「被失蹤」、「被自殺」…,中文多了一種表達境界。


「有啊,當時對方也說,只要當庭認罪,就能跟家裡人一起離開。」


「 你為何不?」


「可能是因為家裡人都在,覺得心裡不孤單、有依靠吧!」


「可是不覺得親情有時反而是一種認罪壓力嗎?」對這個問題,燕鵬尷尬的笑了一笑。


不管什麼原因,燕鵬因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入獄一年半。出獄後,受到更高度的監控,最後燕鵬到廈門鼓浪嶼包了一艘船,過了中線跳船游泳到金門,那一年是2004年。


「我就拚命游,後面十幾個武警追著我,我上岸後,他們把我圍起來,槍都上膛了,幸好金門島上的守軍立刻出現把我們隔開,才把我救下來。」


「你跳水游向金門的時候,在想什麼?」


「什麼都沒想,就覺得不能再那樣過日子了,那種被壓迫的生活,生不如死。」


「你身上有沒有帶什麼可以留著念想的東西?」


「沒有,當時什麼都丟下,就跳水了。」


由於沒有任何證件,當初金門海巡隊只能根據燕鵬的自述,從網路上查證他的身分。


「為什麼選擇來台灣?」


「當時不可能搭飛機去西方國家,我又從小在青島長大,會游泳,台灣又離廈門近,而且印象中是一個自由民主、講人權的國家。」


然而一心「投奔自由」的燕鵬,一上岸就被控「擅闖軍事堡壘」罪名,面臨死刑或無期徒刑。


來到台灣,燕鵬不但沒有「反共義士」前輩們的風光待遇,還被問罪,被關押在宜蘭的外國人收容所,最後在人權團體的援助下才被釋放。


然而被釋放後,燕鵬的生活卻陷入一種進退不得。


目前,中國籍人士在台居留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規範。


「你可能在學術、文化、經濟或是國防外交上,對於台灣有重大的貢獻,比如說你可能是某個諾貝爾獎得主,或者你真的是一個非常有名的民運人士,或甚至是說,可能掌握很重要的情資、情報消息。才有可能用這裡面講的專案方式讓他取得居留。但是還有一個前提要件,必須要是合法入境。」參與援救燕鵬的人權團體說。


「意思就是我不夠有名。」燕鵬自嘲的解釋。


由於不符合現行法規,燕鵬被釋放後,並無法取得身分。2006年燕鵬來到台北,當時他只有陸委會每個月5000元的生活補助金,然而沒有身分,無論工作、就醫、居住都有問題。


「沒有身分,做甚麼都要報備。最大的煎熬是不知道明天會如何?」


於是,燕鵬將精神與心力轉向神學,十多年來,他在台灣拿了一個學士學位,兩個碩士學位,以及一個博士學位。

(圖片:2006年踏上台灣土地後,沒有身分,什麼都不能做的燕鵬,將心力轉向神學,並成為牧師。)


「這應該是我過去十幾年最大的收穫了,不念書,我撐不下去。」


期間燕鵬父母過世,他無法奔喪,也錯過了女兒的成長,燕鵬說,這是他心中最大的遺憾與痛苦。


2011年6月,燕鵬闊別七年的太太以觀光名義來台。


「她第一次來的時候,因為跟團,要團進團出,而且我被要求不能上遊覽車,我只好跟朋友借一台小客車,跟在遊覽車後面,後來是那個遊覽車駕駛同情我,有天晚上跟我說,飯店附近有家汽車旅館,讓我帶我太太去。結果,我進去房間,門關上沒多久,電話就響了。一接起來,對方說,燕鵬先生,我們是國安局的,現在在門口。我還想是在旅館的門口嗎?不是耶,是在房間門口,我一開門,三字經忍不住就罵了。」

(圖片:隔了七年,燕鵬與太太在台灣相聚,但妻子以觀光名義申請入台,團進團出,兩人見面必須在景點碰面。圖中拍攝地為自由廣場。)


說起這段遭遇,燕鵬又好笑又好氣。而我不知道該不該為國安局的情資掌控能力感到安慰 。


「但是到今天,我依然不能跟我的家人團聚。」爽朗愛笑的燕鵬,語氣掩不住唏噓。


2014年燕鵬取得合法居留,去年七月正式拿到台灣的身分證。為了等待一個合法的身分,燕鵬用了12年。這12年裡,燕鵬父母過世,他無法奔喪,當初才念初中的女兒,也已經長大,目前在澳洲執業為醫。


好不容易安定下來,燕鵬卻在今年辭去原來的牧師工作,再度踏上另一段漂流的旅程。


「沒辦法,我太太如果要來台灣申請依親,我必須回中國去取得相關的證明文件,還要經過海基會、海協會的認證。以我這樣的身分,根本不可能。所以只好跟太太一起到澳洲去團聚。」


在被監控的情況下潛逃,回中國辦理相關依親手續,申請相關文件,無異是自投羅網。


故事聽到這裡,我忍不住有種昨是今非的荒謬感。


從60到80年代,兩岸基本處於「漢賊不兩立」的境況,在遙遠的幼時記憶中,曾有「反共義士」「衝出鐵幕」「駕機投誠」「投奔自由」(這是當時的教科書及媒體常用詞),而且還可以獲得高額黃金獎勵。


曾經放假一天的「123自由日」,不也因為韓戰期間有一萬多名解放軍戰俘,在1954年1月23日被美國軍艦由韓國送抵基隆,而定為紀念假日?


時過境遷,「反共義士」淡出歷史、「123自由日」取消放假,身為「政治難民」的燕鵬,不但不能合法正常的在台生活,好不容易取得身分後,卻要再度飄洋過海才能和家人聚首。


「有朋友勸我用政治難民的身分去澳洲尋求庇護,取得身分,就不用這樣飛來飛去坐移民監。」


燕鵬今年開始申請移民澳洲,因為太太與女兒都在澳洲。

(圖片:取得台灣身分後,燕鵬更不可能重回大陸,一家人選在第三地團聚。2017年開始,燕鵬申請移民澳洲。但仍不願放棄台灣國籍。)


「那你為何不去?」


「那要放棄台灣國籍,不管怎樣,我在台灣碰到很多好人,我不會放棄。」燕鵬說。


訪談過程裡,我問燕鵬,當初對台灣「自由、民主、講人權」的印象會不會幻滅?


「我覺得,中國是用一種主動式的迫害,來壓迫你,但台灣政府是用『不作為』來壓迫你,是一種被動式的迫害。」


我想起採訪過程中遇到的在台藏人、因為性別議題逃離母國的非裔人士。


「陸陸續續這幾年有遇到比較多的是來自,譬如說土耳其,譬如說非洲國家,我們也有遇過像獅子山共和國的,喀麥隆,還有烏干達。」除了過去的無國籍藏人及中國籍尋求庇護者,國內人權工作者也開始見到歐亞非難民,這些尋求庇護者離開母國的原因很多,不過選擇來台灣的理由卻很相似。


「聽到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說台灣是一個,至少在亞洲國家裡面感覺是一個比較民主,然後人權上面是比較進步的國家,所以當我跟他們說,抱歉我們國家沒有難民法的時候,其實他們大部分是有點驚訝的。」人權團體說,台灣民主、人權的形象其實很好,是尋求庇護者會選擇來台灣的原因。然而在實務工作上,難民要在台灣尋求庇護其實困難重重。


「沒有難民法,現在就連提出申請也不知道要跟誰申請,每次只能發公文去跟移民署講,每次發完公文,移民署就跟你說,抱歉,沒有相關的法令。」


事實上,2002年行政院研考會就決議要建立難民庇護制度及制定難民法,2007年行政院將難民法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整部難民法只有17條條文,是一部相當迷你的草案,2016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不過難民法一直沒列入優先法案,也遲遲未能三讀。


在沒有難民法的情況下,燕鵬跳船來台,要先面對偷渡、擅闖軍事堡壘等罪名,好不容易拿到居留和身分,還得回母國辦理相關程序、申請文件才能讓家人依親。而有更多的尋求庇護者不是在逾期居留的夾縫中艱辛生活,就是遣返他國。


「不作為」算不算是一種壓迫?燕鵬用12年的歲月回答了這個問題


◆ 關於燕鵬,關於無國籍人權,你可以知道更多→ https://goo.gl/H1Eu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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