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惠恩 周明文 / 採訪報導
今天3月初爆出一名等待出養的一歲多孩童剴剴被保母虐待致死的案件。衛福部3月21日在行政院會從實務面、制度面、法制面提出11項未來策進作為,然而截至5月底截稿前,只推動了3項。原因在於相比其他兒虐案,剴剴案相當複雜,其中涉及收出養制度、兒少家外安置制度、保母訪視制度,涉及的單位包括台北市與新北市社政機關與收出養媒合機構兒福聯盟。部分涉及修法,難以一步到位。
死亡三個月後才見報
2022年1月6日一位身懷六甲的母親找上新北市樹鶯社福中心,表達無力扶養腹中胎兒,尋求出養。孩子剴剴出生後,新北市社福中心轉介兒福聯盟協助收出養。然而,此時案母失聯,導致無法繼續辦理收出養程序,兒盟結案。
之後,剴剴的外祖母也表達無力照顧,於是樹鶯社福中心提供急難紓困與物資,並協助外祖母取得剴剴監護權。外祖母找帶過剴剴姊姊的保母A來照料。
接著,社福中心第2次轉介給兒盟進行收出養。外祖母表達希望仍由保母A來照料剴剴,但兒盟改找合作中的劉姓保母。
2023年9月25日,兒盟首次到劉姓保母家訪視時便看到剴剴頭上瘀青,劉姓保母表示孩子在公園玩耍時撞到。隔一天,住在台北市的劉姓保母因為新收托兒童,台北市社會局依規定進行家訪,但沒有記載頭部瘀青等傷。
10月23日,兒盟第2次家訪時發現孩子安靜、沒有精神,隔日向新北市社福中心說明,但社福中心沒有後續作為。
11月19至20日,劉姓保母說明孩子有異常掉牙狀況。兒盟於公園第3次訪視。23日由保母帶去看牙醫。
12月5日至8日,保母以家有病童為理由拒絕兒盟第4次訪視,只以電話、LINE等回報。其後,兒盟研擬對剴剴進行諮商與遊戲治療。
在24日平安夜凌晨,剴剴送萬芳醫院急救不治。醫院發現孩子身上多處新舊傷口,隨即通報疑似兒虐。
依據北檢偵辦結果,剴剴頭部、脖子、四肢、生殖器等部位都有瘀傷 裂傷 撕裂傷;3顆牙齒斷裂、1顆脫落;身體被對折綑綁塞進水桶、長時間被裸體罰站或躺地板,並用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廚餘餵食,若孩子不從就毆打與辱罵。最終,剴剴因低血容性休克停止呼吸。
2024年3月初,保母A家人在社群上爆出剴剴被虐致死的消息,指控知名社福機構兒童福利聯盟社工疑似協助劉姓保母共同隱匿,內容震驚社會,攻占多周媒體版面。
北檢於4月18對劉姓被告二人均提起公訴,所犯罪名為《刑法》凌虐兒童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以上兩罪並應依兒權法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涉嫌隱匿的兒盟社工仍在偵辦中。
收出養過程中,這張社會安全網哪裡漏了洞以致讓殘暴人性有了可趁之機呢?獨立特派員採訪了與兒盟同樣有保母照顧制度的收出養媒合機構勵馨基金會,了解媒合機構、保母以及社工三者的角色來查漏補缺。
收出養媒合機構一條龍
1980年代台灣販嬰猖獗。2011年修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禁止私下收出養,明訂所有出養與收養都必須透過政府核准的機構來進行。目前全台只有八家合法的收出養媒合機構承擔全台收出養工作,光是2023年就有468名孩童等待收出養。
收出養都必須通過地方社政單位,再轉介給政府核准的八家媒合機構。接著,媒合機構會分成收養與出養雙頭進行。收養方面,社工會尋找與培訓適合的收養家庭。出養方面,社工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瞭解出養家庭對孩子未來家庭的期待。
等待出養期間,孩子就得離開原生家庭,被安排在安置機構,「主要因為生母或生父很難跟孩子說你以後要去另一個家庭生活、由另一個爸爸媽媽照顧,」勵馨基金會收出養社工楊安妮進一步解釋,原生家庭決定出養,代表家庭已出現某些狀況,不適合孩子正常生活。
找到收養家庭後,便安排收出養家庭與孩子三方會面。媒合成功後,孩子與收養家庭一起生活至少半年。如果一切順利,就讓法院裁定收養認可。收養服務完成後,媒合機構依「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進行後續追蹤輔導至少三年。
兒福聯盟前執行長白麗芳曾表示,「有人說收出養是上帝的工作,一個人是沒有辦法承擔的。」然而,現行收出養制度卻是由民間媒合機構一條龍承擔,讓機構少數社工決定孩子一輩子的人生大事。
剴剴兒虐案後,衛福部研擬「收出養必要性評估」與「出養孩童家外安置」都必須由地方政府來主責,而非媒合機構。「不要因為只是貧窮、經濟的因素就出養,應該先幫忙解決家庭相關問題,出養是最後不得已。所以這本來就是縣市政府該做的,」衛福部次長李麗芬於3月21日行政院記者會中說明。
出養原因相當複雜,依統計顯示(表1),經濟不佳最多,其次為支持系統不足、未婚生子等。掌握最多社福資源的政府若能適時適當挹注資源,或許就不必出養孩子。尤其,以服務範圍來說,像是勵馨基金會北區的範圍北至基隆、宜蘭,南到新竹,「光是家訪的交通時間,勵馨可能需要一個半小時,但地方社政單位只需半小時,」勵馨基金會台北分所督導賴沂錚表示,如果地方政府分擔出養評估跟安置出養童,媒合機構就可專心服務原生家庭的出養準備與收養家庭培訓。
目前勵馨基金會已與地方政府社福中心展開公私協作,從開始的原生家庭資料與評估開始,雙方就各自的觀點決議是否出養,最後做工作上的劃分。因此,公私協作並非不可能。
另外,剴剴案曾出現異常掉多顆牙齒的狀況,引起「如此嚴重的狀況社工也不起疑」的質疑。對此,白麗芳回應,許多出養童轉換至新環境時都會出現身心不適的狀況。對此,衛福部要求3歲以下的兒少保護個案,都要由地方衛生局分配專責的幼兒醫師照護,希望多一張安全防護網。兒盟也提出改進作為,要求個案就醫時社工必須陪同前往。
最後,剴剴案施虐者是保母,而非父母、監護人,因此中央地方為了是否要召開「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組」爭吵。5月3日衛福部提出新版「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防治小組實施計畫」,屬於「重大兒少施虐者」的範圍擴大至居托人員(保母)、醫事與教育人員及其它執行兒少福利業務人員。
管理家外安置的保母
還未找到收養家庭的出養童需要家外安置,目前合格的八家收出養機構中,有六家配有自己的安置空間,只有兒盟跟勵馨沒有。再加上出養童屬於短期安置,不適用現有的「兒委託安置作業流程」的寄養家庭資源,因此兒盟與勵馨發展出保母居托的服務。
「保母是一種替代性媽媽的角色」,楊安妮表示,從生理需求到心理層面的安全感,全由保母承擔。因此,除了一般保母的工作項目,照顧出養童的保母「要幫忙孩子跟原生家庭說再見,」並且配合媒合機構的規定與工作,包括訪視、出養準備、與出養家庭會面等,如果孩子有就醫就學需求,也全是保母承擔。
這也是為何兒盟當初不採納剴剴外祖母自行找的保母A的重要原因,「進入媒合機構的保母系統,事先要討論配合很多事情,再加上現在的修法的過程,我們希望孩子透過政府來安置,而不是用家屬自行托育,」兒盟前執行長白麗芳於3月12日記者會上表示,與劉姓保母已合作過一次,表現良好。
「我就是24小時全年無休照顧孩子。」一邊顧孩子一邊接受獨立特派員採訪的出養童保母小光(化名),與勵馨基金會配合長達6年,雖不比其他資深保母超過10年的資歷,但也是相當寶貴,因為目前勵馨基金會出養童保母只有8至9位,兒盟則是10位。
由於出養童與保母一同起居,有時保母有緊急私事時,孩子要交給誰暫帶也相當苦惱,「政府規定小孩子不能托給家人,也要托給保母。」這時候機構社工的角色無比重要,「這還滿考驗我身為社工要怎麼趕快生出一個資源讓保母處理私事,我也放心孩子的的地方,」楊安妮表示。
訪視出養童保母的單位至少有地方政府居托中心與收出養媒合機構,如果出養家庭原本有其它社福單位介入,訪視單位還會再增加,例如剴剴案就多了新北市樹鶯社福中心。小光表示,訪視時間平均約半小時,訪視內容包括檢查居家安全,以及了解孩子基本作息與活動發展是否正常。
然而,當剴剴進入兒盟收出養程序後,除了北市居托中心家訪劉姓保母一次,新北市樹鶯社福中心跟台北市居托中心都沒有再針對案童與保母進一步聯繫或回應。衛福部社家署長簡慧娟坦言,「服務體系在跨網絡、跨體系的橫向聯繫還有不足。」
4月30日衛福部公布新版保母訪視指引,訪視頻率從一年4次提高至6次,訪視對象調整成一般訪視跟加強訪視2種,並且明列出40條托育環境安全檢核項目,並且增加辨識不當風險以及保母身心狀況。「我把訪視社工/員當成是我工作上的協助者,所以我並不會排斥他來訪視,」小光認為,增加訪視頻率對自身影響較小,反而是訪視社工/員工作量變大。
小光觀察不無道理,目前一位訪視員平均負責60位保母,增加訪視頻率,工作量亦隨之增加,如果沒有相應配套措施,到頭來訪視品質仍無法提升。對此,衛福部表示正在檢視家外安置之保母的篩選機制,並強化訪視員兒虐敏感度,研議較優薪資待遇。
社工案量超載難兼顧質量
出養社工的工作對象包括出養童及其原生家庭、收養家庭、安置機構或保母、醫療單位、地方社政單位、法院,如果出養童為學齡兒童,還涉及學校單位。以勵馨基金會來說,一位社工在案量約20個,如果再加上結案後的追蹤輔導數只會更多。
與保母一樣,出養社工是24小時全年無休待命狀態,「我同時間要撐孩子、撐保母,還要跟原生家庭交代,這就是一個生命交付在我們手上的壓力,」楊安妮從事出養服務10年,對原生家庭來說,他是帶走孩子的人,「滿多出養人一開始都會把不捨孩子的心情或憤怒發洩在我社工的身上,其實我是很難跟他們建立關係的」。
矛盾的是,出養社工又是原生家庭的唯一管道,因為社會大眾對出養的決定通常是苛責的:會生不會養。事實是,「沒有一個媽媽捨得把自己的孩子交出去,」楊安妮發現自己身為出養社工,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可以陪原生家庭聊出養無奈的人,「他們很需要被理解,跟他的孩子好好說再見,然後才能繼續往後的人生。」
單身與剛出社會也是出養社工會遇到的難題,「我有被出養人嗆聲過說,你那麼年輕,我孩子交給你,你真的可以把他照顧好嗎?」楊安妮回憶,大學四年社工系課程,只有某一堂課有提到收出養,因此,經驗是邁向助人專業的重要元素。堅持下來的路上,保母是最好的導師。
對於兒虐敏感度,勵馨基金會表示,合作保母都需要遵守一個規定:孩子有傷口必須主動回報。「如果我去才看到有傷口,保母沒有事先告知,我就會有警覺性 。」楊安妮分享,社工要對兒童身心發展近呼吸反射般熟稔,「我會觀察孩子跟保母的互動 不是開心的、願不願意依附這個人,是不是在 保母的面前可以很自在的跟他撒嬌、跟他討抱抱。」
此次剴剴一案,兒盟社工是否造假個案紀錄,目前檢警還未偵查確定。基本上,社工與個案的所有互動都會寫入個案紀錄,並向督導報告與討論。衛福部檢討報告中提出未來訪視紀錄,應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告,並提高機構社工訪視頻率。
賴沂錚表示,「主要不是能做或不能做,而是所有決定的目的在哪裡 ?這個目的有沒有辦法協助到或者是幫主管機關好好的掌握個案?他們要的是掌握嗎?還是它要的是什麼呢?」如果不釐清目的與成效,一份紀錄社工就必須做兩次,變相增加工作量。
衛福部未來策進作為中,還包括修正《兒童與受年權益保障法》,針對脆弱家庭落實分級分類派案,儘速提供訪視、評估與服務。也希望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強化托育服務管理,對不當對待案件的負責人、托育人員與違法者加強罰則。然而,修法之路還需時間。
每次的兒虐案件都是透過逝去的生命在告訴社會,有一些地方還沒照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