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國籍法舊法,導致部分新住民成無國籍者
外籍配偶嫁到台灣來,如果要拿到身分證,依照以前的國籍法,必須先放棄母國國籍,才能提出申請。等待期間,如果因離婚等因素,就可能撤銷申請,導致他們淪為無國籍者。不過這樣的認定原則對外籍配偶不盡公平,這群人沒有身分,也不能回母國,政府該如何協助他們? 外籍配偶歸化困難 竟可能成為無國籍者? 21年前,來自越南的阿幸,嫁來台灣。回憶起第一天到台灣,迎接他的不是丈夫,而是漆黑的山城。 阿幸嫁到台灣之後才發現,這裡並不是幸福的應許之地。先生不但沒有工作能力,也無法正常溝通。(圖/獨立特派員) 當阿幸提出歸化申請時,內政部以無共同居住生活為理由,不准許申請,甚至懷疑他假結婚。 在國籍法第9條修正前,必須先放棄母國國籍,才能申請歸化。這項不合理的法條,在105年修正為獲得許可歸化後,一年內放棄即可。 但是像阿幸這樣,在修法前就已經成為無國籍人士,至今仍在台灣漂流。而外籍配偶歸化,要根據內政部歸化國籍婚姻真實及品行端正認定原則,其中無共同居住事實,可以認定不具婚姻真實。但是也寫到,沒有共同居住的原因,可歸咎於外籍配偶。 不合理的舊法,導致無國籍者現今的處境。根據立法委員羅美玲辦公室提供的資料,台灣目前有101位無國籍人士,其中54位原本有國籍,最後淪為無國籍。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認為,對於這類因為過渡期間而發生的問題,政府應該重啟申請歸化跟審核的程序。 不平等條件之下 難以脫離的牢籠 與先生自由戀愛而嫁到台灣的阮氏青河,一直不願意放棄自己的越南國籍。因為有殊勳於中華民國,他不需要放棄母國國籍,同時可以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但是多數外籍配偶,只能身處在不平等的條件下,外籍配偶的價值,不是基於個人的存在,而是附加在國人配偶身上。 原本可以領到身分證的小燕,卻因為丈夫的一句話被迫撤銷了資格。小燕說:「內政部打電話給我,說你的身分證已經被撤銷了,因為你先生家去告你騙婚。」小燕至今仍不知道離婚判決的確切內容,因為他身無分文被趕出夫家,也收不到相關文書。 除了內政部判定過程粗糙之外,國籍法19條之2,猶如外籍配偶的緊箍咒,只要被判定虛偽結婚,不論多久都可以撤銷歸化,成為無國籍者。立法委員羅美玲提案修法,只是目前還在一讀階段。 立法委員羅美玲解釋,依目前的法律,外籍配偶如果被認定是假結婚,就會被取消國籍。他認為這部分比較不合理,希望能透過修法來處理。 小燕離婚後,結識另一名台灣男子,並生下一名女孩。孩子在社工的協助下,取得身分證。小燕雖然擁有監護權,但是無國籍的他,很多事情都做不了。(圖/獨立特派員) 來台灣超過20年,父親過世也無法回越南奔喪,小燕說:「我希望台灣的政府可以讓我有一個身分、讓我為孩子做事情;可以給我回家看我媽,一次就好。」 一種歸化兩樣情?無國籍者的困境 同樣是外籍配偶歸化,有的國家卻不需要放棄母國國籍。一種歸化,卻是兩樣情。而在台灣,因為放棄母國國籍而成為無國籍者,以越南人數最多。 其實根據國籍法第3、第4條,無國籍者在台灣合法居留一定時間以上,可以申請歸化。但是移民署要求,他們必須向越南辦事處申請回復國籍證明,才願意核發居留證,造成他們年復一年地申請,無法累計居留年資。桃園市新住民慈善關懷協會顧問范金荷也表示,有些人甚至過了20年都沒有辦好。 無國籍人士阿鳳就面臨這樣的困境,他的孩子已經年滿20歲,當時因為想幫孩子辦護照,沒有身分證的他,拿了前夫的證件,而被判偽造文書,最後離婚。 離婚後,阿鳳必須自己種菜、賣菜來謀生。(圖/獨立特派員) 幾年前,前夫過世,孩子的監護權歸阿鳳,但是仍舊無法改變無國籍的處境。他始終不明白,六年的婚姻並育有一子,為什麼不讓他歸化?阿鳳說:「十二年以前,說沒有監護權不能辦身分證,現在有小孩子監護權也不能辦。也不能回去越南看媽媽,要買房子、去上班都不行。」 無國籍人士是一群不公平法令下的無辜受害者,解除他們無國籍牢籠的困境、提出救濟措施,政府責無旁貸。 (※婁雅君 袁宏書/採訪報導) 黃郁婷/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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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住民人口增加,如何完善權益?
目前在台灣就學、就業的外籍人士,加上外籍配偶,多達150萬人,他們都是廣義的新住民。但台灣至今連一部保障權益的專法都沒有,也沒有專責單位協助。新住民不論在台灣生活多久,不歸化,就沒有相關權益保障。如何完善新住民權益,是台灣必須做好的準備。 無法跨越的隔閡 新住民權益誰來保障? 每到選舉,新住民族群就開始受到重視,各政黨相關政策和議題紛紛出籠。同樣為接近60萬人的原住民族有基本法,新住民卻連一部專法和專責單位都沒有。而外籍配偶不論在台灣生活多久,如果沒有歸化取得身分證,很多權益都無法獲得保障。 對台灣出生的公民來說,只要符合公職人員選罷法,即可擔任公職參與選舉。但是新住民在拿到身分證之後,根據國籍法第10條,仍有所限制。台灣新住民黨南投縣黨部主任阮惠心說:「新住民拿到身分證滿10年才有資格參選。」 阮惠心代表台灣新住民黨參選南投縣第二十屆縣議員,選區要超過四千票才能當選,最後他獲得五百多票。(圖/獨立特派員) 選舉後,阮惠心回歸自己的事業,從事時下最夯的越式洗頭。對一般人來說,開店、向銀行貸款,要找哪些單位洽公,並不是難事。但是對新住民來說,每一道都是關卡,就連歸化時要辦一張台灣身分證,都得找旅行社代辦,甚至要花費上萬元。 除此之外,對他們來說,台灣的國情、法律與母國不同,違法也時有所聞。新住民權益推動者張瑜庭表示,新住民就算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但他們對法律的知識,或者是對政府的認知,明顯低於台灣人。 在台灣和新住民有關的單位,移民署主要處理來台居留;各地縣市政府,又分別歸在社會與民政單位。要跨越語言和文化的隔閡,新住民需要專責單位和語言服務。 外籍人口多 台灣準備好成為移民社會了嗎? 新住民在就業時,也容易遭受歧視和權益上的損害。去年開始實施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工作滿五年後可以銜接永久居留,但是現有的制度,留得住人才嗎?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說:「如果我們希望成為一個移民社會,我認為很多權利應該是以居住為事實,把永久居留設計好,各種社會保障,原則上都有。」 根據統計,台灣的外籍配偶、境外生和外籍專業人士,再加上移工,總共有150萬人之多,但台灣還沒有為移民社會做好制度上的準備,就連正式納入108課綱的新住民語,實施至今,仍未建立起完善的制度。 新住民語師資多半為外籍配偶,目前仍是教學支援人員的身分,薪資和福利都不及專任老師,就算上滿最高節數,也屬於低薪族群。(圖/獨立特派員) 老師的應聘方式,各縣市不同,有的縣市甚至得每間學校去應聘。而大部分老師需要多校授課,泰語教師孫莉安說:「有時候學校跟學校之間,間隔十幾分鐘、二十幾分鐘,我們都用飆車的。」雖然跨校教學有交通補助,但是通勤安全是一大隱憂。 新住民語納入課綱教材卻仍不專業? 新住民母語教師,在接受36小時培訓合格後,即可進入教學現場。台灣泰國交流協會創會祕書長洪銘謙認為,應該朝向更專業的認證制度培養專任師資。 新住民語言教材依照課綱所編撰,但審訂人員並不是以東南亞語言教學為主的專家,語言專業性不足。(圖/獨立特派員) 這樣的教材,來到教學現場,就會出現問題。印尼語教師官美連認為,第一冊的內容,對一年級的學生來說,單字和發音都太難,且教材內容甚至不完全正確。 以同一套課綱編寫教材,無法顧及東南亞七國語言的特性,例如泰文拼讀規則複雜,教材在第五冊才開始學習,對學生來說,難度一下子大增。而教育部將新住民語言定義為母語,但是對於教學來說,到底是母語還是外語,仍有討論空間。 新住民語言課程 翻轉歧視與偏見 一週一小時的新住民語言教學,難以達到真正的學習目的。但是對於翻轉歧視與偏見,卻見成效。高雄科技大學越南語課堂中,大約有一半是新二代,許多人在小時候被禁止學習母語,只有少數人,跟著媽媽或是外公、外婆學習,具備相當程度的聽說能力。 高雄科技大學助理教授阮氏青河說:「我是因為學校的作業,而不是媽媽偷偷教的。我們是學校老師教的,老師教的應該不是壞話,所以學校授課讓他們有自信。」 我們的社會,經歷過對外籍配偶和移工的歧視與偏見。未來,我們還會迎來更多的外籍人士,台灣應該要從制度到社會面,建構一個友善新住民的國度。 (※婁雅君 袁宏書/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