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移工團體上街頭,訴求廢除私人仲介
移工大遊行在12月10日登場,希望在大選前,各黨的總統、副總統候及立委候選人們,能夠重視他們訴求–廢除私人仲介,由政府承擔聘僱責任。廢除移工仲介制度,在2019年移工大遊行中首次成為主要訴求。為什麼時隔4年又再度被提及?移工仲介制度到底有哪些問題? 買工費成潛規則?力求廢除移工仲介制 2019年台灣第九屆的移工大遊行,首次以廢除移工仲介制度為訴求走上街頭,時隔四年,2023年再次成為移工大遊行的主軸。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許惟棟表示,今年又再特別把廢除仲介制度再拿出來,是因為它不只沒有進步,甚至還惡化了。(圖/獨立特派員) 2016年《就業服務法》修訂,取消移工每三年必須出國一日,移工可以在台灣直接續約,不需要透過仲介出國再回,此後,移工就業圈裡就出現了「買工費」這個名詞。若移工想在台灣續約,必須給一筆錢,仲介才願意幫忙介紹工作。移工圈裡的買工費除了案例多,收費狀況也越來複雜,到後來甚至拆分成辦件費、介紹費、人頭費。 在這樣的買工費亂象中,也助長了詐騙的存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許惟棟說:「有好幾個移工其實是付了三萬五,結果根本沒有工作,他們不是笨,是被逼到走投無路了,非得付一筆錢,賭賭看有沒有這個工作。」 在移工團體的眼中,移工仲介制度已經形成就業壟斷,即使主管機關不斷宣示「買工費」是違法收費,然而在就業壟斷的狀況下,早已成為移工找工作必須接受的潛規則。 直聘中心效能不彰?問題出在哪? 為了避免追緝,失聯移工想盡辦法逃離,國內移工失聯人數在2023年急速增加,而對移工失聯議題,移工團體直指,仲介制度所衍生的仲介費及就業壟斷是重要原因。 勞動部最新的統計數字顯示,國內失聯移工在10月突破8.5萬人,其中又以越南籍移工失聯率最高。(圖/獨立特派員) 遊行前,移工團體也在直接聘僱服務中心舉行記者會,質疑中心功能不彰。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祕書長黃姿華表示,直聘中心成立到現在已經屆滿15年了,可是它服務移工跟雇主直聘的比例,卻長期不到2%,從國外直接引進的人數更趨近於零。 反覆觀看直聘中心網站、檢視申請流程,除了文件的填寫及檢附項目,可能需要花時間理解並尋找諮詢協助之外,聘僱對象在哪裡,是最大的疑問。當移工與雇主解約,在等待轉換期間,必須進入轉換系統登記,然而透過系統,雇主端卻不見得能直接聯繫上這些等待轉換的移工,就算聯繫上了,也還是需要中介翻譯的機制。 面對外界質疑,直聘中心提出服務數據辯護,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副主任周麗貞表示,服務的雇主數其實都有持續增加,從107年的5000多人成長到今年10月已經突破7000人。 在中心臨櫃現場,雇主帶著移工一起辦理續聘手續的情況相當常見。對於初次聘僱或是非續聘的雇主,直聘中心也提供媒合機會。(圖/獨立特派員) 周麗貞表示,中心也提供會議室,讓沒有仲介協助服務的移工或雇主進行見面會。會議室裡,有翻譯協助雇主與移工面談,這樣的見面會,一週至少舉辦兩次,雇主只要上直聘中心登錄就能參加,不過參加的移工卻限定必須是沒有仲介的移工。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祕書長黃姿華說:「移工要成為沒有仲介的移工,首先得要跟仲介解約,第二要拿回文件,這兩件事情,都需要政府的介入協助。」 全球缺工潮!台灣如何增加對移工的吸引力? 隨著世代交替,新世代的移工具有更高的自主性,高喊廢除仲介的訴求,對於仲介制度,移工內部除了因為世代交替萌發抵抗意志之外,台灣引進移工超過30年的時間累積,小型移工社群的形成,也提高移工圈反對仲介制度的勇氣,而這也將考驗,台灣在全球缺工浪潮下對移工的吸引力。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說:「仲介費的負擔對於移工來說是非常大的,如果不根本解決仲介對於工人的剝削,其實他們會選擇去日本跟韓國。」 移工大遊行結束後,勞動部回應,認為現行引進移工管道相當多元,雇主可以依照自身需求選擇,同時引進方式還是需要回歸市場機制。而勞動部也證實,目前正在研擬重啟曾經試辦過的外展看護計畫(鐘點移工),同時承辦單位、適用服務對象,都將朝擴大範圍來擬訂。 跨過四年時空,台灣移工大遊行第二次提出廢除仲介的訴求,期待政府能出面承擔聘僱的責任,跨海工作的移工們,還在等待告別仲介的那一天。 (※李婕綾 張智龍/採訪報導) 黃郁婷/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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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側記】人物故事 聯福望春風後續—如果他們有錯
撰文/李婕綾 這篇文章,與其說是報導,不如說是一篇補綴的採訪側記,更要回應部分觀眾的疑問。 (影片:聯福望春風 影源:Peopo)          採訪聯福的過程中,幾乎每一個受訪者,都會給我這樣一個問號。她們總要問我,政府隔了16年,要跟她們追討這筆錢,到底合不合理?    王秀鸞今年已經超過80歲,當初領錢時,承辦人員告訴她,必須要孩子來擔保,保證她有拿到這筆錢,於是,同樣對法律文件不甚了解的孩子,就這樣簽了字。一直到收到法院支付命令之前,她都還認為,當初簽的只是一份證明她有領款的文件。    在聯福事件中,像王秀鸞這樣的例子並不是少數。這些台灣第一代的老工人,大部分都不識字,尤其是女工,在教育不普及的年代,女孩子可能連寫自己的名字都有困難。當時,許多人連簽了甚麼文件都搞不清楚,現在政府求償的依據–「貸款書」,上頭的條文對他們來說,只是一堆看不懂的文字。    在採訪工會時,我有很深的感觸。    工會辦公室外頭排了一長排各種不同文書,裡頭所用的公文用語,如果不是需要寫公文,在日常生活根本不會接觸。「他們有些人就照著範例文件照描,或是看隔壁人怎麼寫就照抄,有些人連文號都照抄,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寫了些甚麼。我們只好一句一句用白話文跟他解釋,然後可能讓他們的小孩,或是跟他們一起來的人幫忙寫。」在工會幫忙的王浩說。    在那當下,我開始能理解,毛振飛理事長跟我提過,「要這群工人上法院,根本是一種凌遲」這句話是甚麼意思。    當然,有些人還了錢。    許多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發現上頭,除了保證人之外,幾乎有繼承權的人都被羅列在上頭,因為除了財產能繼承,債務也能被繼承。    在這樣的壓力下,有能力的人,還了錢,沒能力的人,只好上街頭抗爭。    在聯福事件中,我們有太多問題可以問。包括,當初的款項到底是在甚麼情況下給出的?公部門有沒有給了甚麼承諾?有沒有清楚告知這群人款項的名目到底是甚麼?在這16年當中,公部門如何看待這筆現在被視為「債權」的款項?有沒有與這群「債務人」接觸,好了解還款的能力跟情況?如果當初的款項是借款,勞委會把錢討回去後,這群勞工當初應得的退休金與資遣費,又該怎麼算?又該找誰算?在這個事件中,勞委會難道沒有需要負責的地方?    對於,最後一個問題,勞委會,要負甚麼責?又要如何負責?這個問題,也許可以集合眾人之力去思考。    然而,如果你要問我,這群勞工難道沒有責任?難道沒有錯?我想是有的,在我卸下記者身分,純粹以一個可以有情緒的旁觀者立場來看,這群人確實有錯。他們的錯,在於生在無法接受教育的匱乏年代,無知的他們只能任人宰割。 相關影片:   ♦ 聯福望春風後續—如果他們有錯 (上)  ♦ 聯福望春風後續—如果他們有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