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強震後建物如何安檢?居家防震重點報你知!
李婕綾 賴振元 / 採訪報導黃郁婷 / 整理報導台灣的地震震度分級新制在2020年上路,其中,震度四的中震,就會讓房屋劇烈搖晃,同時會有家具位移傾倒的狀況,到了震度五弱及五強的強震,就有可能為房屋帶來結構損壞的風險。而4月3日發生的花蓮地震,台灣大部分地區都在震度四以上,房屋結構安全更不能輕忽。 避免家具傾倒受傷 事先該如何固定? 4月3日一大早,台灣發生規模7.2地震,各地都能感受到劇烈搖晃,許多民眾家中出現家具位移、櫃子傾倒的狀況。 台北市防災科學教育館館長詹前洋說明,櫃子如果沒有加固定措施,可能就會應聲而倒,所以可以的話,在這些櫃子上都加上角鐵這種固定的措施。 除了按照用途,使用不同的工具進行家具固定之外,固定時最好也能採取多點進行。 詹前洋解釋,櫥櫃本身都有重量,多點固定的話,它的力量就會分散在各個地方。如果只固定一點,也許地震搖晃真的很大,把這個固定點也破壞掉,它其實也沒有固定到。 天花板上的吊扇,是居家生活中,夏季降溫的好幫手,然而卻也可能帶來防震風險。過去幾次地震,也發生不少吊扇因為地震搖晃掉落的案例。凸顯地震當下,天花板上吊燈與吊扇固定的重要性。 詹前洋認為,家具如果都固定好的話,民眾在地震發生當下,比較不會被這些掉落物擊中。像這次地震,其實台北市震度有到五弱,還是有一些零星的個案在家裡面摔倒、滑倒,或者被玻璃等等砸傷的情形,所以還是要用這個方式來確保人身安全。 居家防震,除了櫥櫃、電器等家具必須進行固定,天花板上的電器,則是一般民眾最常忽略的項目。(圖/獨立特派員) 房屋裂縫透露什麼訊息? 如何判斷建物是否受損? 4月3日的有感地震,台灣大部分地區震度都在四以上,而依照震度分級新制,震度四的中震就會對房屋帶來影響,而震度達五弱與五強的強震就可能造成房屋損壞。 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拱祥生表示,自我居家檢查的第一步:要去認識什麼樣的構材是結構性的構建,最主要有三大項。一個是柱,垂直的柱;第二個是梁;第三個是剪力牆,這三項是抵抗地震力最重要的結構物元件。 921地震後,國內確立了強柱弱梁的新建建物規範。而在地震後,當建築物的柱結構出現任何裂痕,都是值得注意的訊息,尤其當梁柱接頭出現裂縫,更不能大意。 拱祥生進一步說明,梁柱接頭就是柱跟梁接觸的地方,那個地方如果發生打叉或是45度裂縫的時候就是危險的。如果中間有一些垂直性的裂縫,就要觀察它有沒有進一步擴大。 RC牆的裂痕觀察,除了斜向、橫向以及交叉三種痕跡走向之外,裂縫寬度是否大於0.2公分,也是重要的觀察依據。同時,無論是梁、柱或牆體,如果有鋼筋外露的情形,更不能大意。(圖/獨立特派員) 平日要留意哪些現象? 震後避免從事什麼活動? 當民眾在地震後發現房屋出現裂痕,卻又無法判斷有無危險的時候,由公部門協調提供的專業鑑定,是民眾可以利用的資源。而根據國土管理署統計,4月3日地震發生後,短短兩天內,投入勘災的專業技師就超過339位。同時,請求勘災的建築物約有430件,以花蓮縣、雙北以及基隆市件數最多。 而除了地震,平時就要注意房子是否有不明裂縫出現。 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拱祥生建議,先看家附近有沒有開挖的工地,如果有開挖的工地,因為開挖的關係,多多少少在正常情況下,都會造成新增的裂縫。如果有的話,就可以向縣市政府反應,要求要鄰損會勘。 而地震後,除了檢查並補強房屋安全之外,也要避免前往山區及相關活動。 台北市防災科學教育館館長詹前洋提醒,地震發生之後,盡量不要往山區移動或者暫時不要從事溯溪活動。因為也許陸續會有土石鬆動的情形,也有可能再發生餘震,又有更多的土石下來。如果沒有餘震,但是可能有鋒面來,又下雨,一樣會有土石沖刷的危險在。所以地震發生後的幾天之內,暫時不要到山林戶外野地去。 4月3日地震發生後,兩天內有超過500次餘震,全台災情與財損還在統計,未有定論。然而可以確定的是,地震結束後,才是居家安全的檢視及補強的開始。 黃郁婷/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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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舊法,導致部分新住民成無國籍者
外籍配偶嫁到台灣來,如果要拿到身分證,依照以前的國籍法,必須先放棄母國國籍,才能提出申請。等待期間,如果因離婚等因素,就可能撤銷申請,導致他們淪為無國籍者。不過這樣的認定原則對外籍配偶不盡公平,這群人沒有身分,也不能回母國,政府該如何協助他們? 外籍配偶歸化困難 竟可能成為無國籍者? 21年前,來自越南的阿幸,嫁來台灣。回憶起第一天到台灣,迎接他的不是丈夫,而是漆黑的山城。 阿幸嫁到台灣之後才發現,這裡並不是幸福的應許之地。先生不但沒有工作能力,也無法正常溝通。(圖/獨立特派員) 當阿幸提出歸化申請時,內政部以無共同居住生活為理由,不准許申請,甚至懷疑他假結婚。 在國籍法第9條修正前,必須先放棄母國國籍,才能申請歸化。這項不合理的法條,在105年修正為獲得許可歸化後,一年內放棄即可。 但是像阿幸這樣,在修法前就已經成為無國籍人士,至今仍在台灣漂流。而外籍配偶歸化,要根據內政部歸化國籍婚姻真實及品行端正認定原則,其中無共同居住事實,可以認定不具婚姻真實。但是也寫到,沒有共同居住的原因,可歸咎於外籍配偶。 不合理的舊法,導致無國籍者現今的處境。根據立法委員羅美玲辦公室提供的資料,台灣目前有101位無國籍人士,其中54位原本有國籍,最後淪為無國籍。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認為,對於這類因為過渡期間而發生的問題,政府應該重啟申請歸化跟審核的程序。 不平等條件之下 難以脫離的牢籠 與先生自由戀愛而嫁到台灣的阮氏青河,一直不願意放棄自己的越南國籍。因為有殊勳於中華民國,他不需要放棄母國國籍,同時可以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但是多數外籍配偶,只能身處在不平等的條件下,外籍配偶的價值,不是基於個人的存在,而是附加在國人配偶身上。 原本可以領到身分證的小燕,卻因為丈夫的一句話被迫撤銷了資格。小燕說:「內政部打電話給我,說你的身分證已經被撤銷了,因為你先生家去告你騙婚。」小燕至今仍不知道離婚判決的確切內容,因為他身無分文被趕出夫家,也收不到相關文書。 除了內政部判定過程粗糙之外,國籍法19條之2,猶如外籍配偶的緊箍咒,只要被判定虛偽結婚,不論多久都可以撤銷歸化,成為無國籍者。立法委員羅美玲提案修法,只是目前還在一讀階段。 立法委員羅美玲解釋,依目前的法律,外籍配偶如果被認定是假結婚,就會被取消國籍。他認為這部分比較不合理,希望能透過修法來處理。 小燕離婚後,結識另一名台灣男子,並生下一名女孩。孩子在社工的協助下,取得身分證。小燕雖然擁有監護權,但是無國籍的他,很多事情都做不了。(圖/獨立特派員) 來台灣超過20年,父親過世也無法回越南奔喪,小燕說:「我希望台灣的政府可以讓我有一個身分、讓我為孩子做事情;可以給我回家看我媽,一次就好。」 一種歸化兩樣情?無國籍者的困境 同樣是外籍配偶歸化,有的國家卻不需要放棄母國國籍。一種歸化,卻是兩樣情。而在台灣,因為放棄母國國籍而成為無國籍者,以越南人數最多。 其實根據國籍法第3、第4條,無國籍者在台灣合法居留一定時間以上,可以申請歸化。但是移民署要求,他們必須向越南辦事處申請回復國籍證明,才願意核發居留證,造成他們年復一年地申請,無法累計居留年資。桃園市新住民慈善關懷協會顧問范金荷也表示,有些人甚至過了20年都沒有辦好。 無國籍人士阿鳳就面臨這樣的困境,他的孩子已經年滿20歲,當時因為想幫孩子辦護照,沒有身分證的他,拿了前夫的證件,而被判偽造文書,最後離婚。 離婚後,阿鳳必須自己種菜、賣菜來謀生。(圖/獨立特派員) 幾年前,前夫過世,孩子的監護權歸阿鳳,但是仍舊無法改變無國籍的處境。他始終不明白,六年的婚姻並育有一子,為什麼不讓他歸化?阿鳳說:「十二年以前,說沒有監護權不能辦身分證,現在有小孩子監護權也不能辦。也不能回去越南看媽媽,要買房子、去上班都不行。」 無國籍人士是一群不公平法令下的無辜受害者,解除他們無國籍牢籠的困境、提出救濟措施,政府責無旁貸。 (※婁雅君 袁宏書/採訪報導) 黃郁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