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名人、專家帶領你財富自由?當心投資型詐騙!
廖怡芬 羅盛達 / 採訪報導 黃郁婷 / 整理報導 詐騙集團藉著民眾賺錢心切,冒用財經名人的名義,以各種吸引被害人目光的方式,到處詐騙。詐騙集團賺得荷包滿滿,想投資的被害人,卻是苦不堪言。投資型詐欺,已經在詐騙的全部類型裡,名列為今年1到3月財損的最高項目。該如何解密詐騙集團的慣用手法和伎倆? 投資話術誘人 詐騙集團如何布下天羅地網? 財經名人不堪其擾紛紛跳出來打詐,因為最近詐騙實在太猖獗,無辜的民眾被騙得苦不堪言。尤其是投資型詐欺,已經在全部類型的詐騙裡,名列為2024年1到3月財損的最高項目。在經常以假亂真的網路世界裡,究竟大家該如何讓自己遠離詐騙陷阱,是眼前的迫切課題。 電商工程師賴先生觀察,詐騙集團會要求投資者,今天下午三點半前,錢就要到,不然就會再換一個帳號。很明顯的,一間正常的投顧公司不會這樣一直更換帳號。 一般來說,假投資的詐騙流程就是從歹徒的詐欺機房,以通訊軟體誘使被害人投資,還標榜保證獲利、老師帶你飛、高報酬等話術,再要求被害人註冊假的投資平台。隨後調整後端數據營造獲利假象,誘使被害人投入更多的資金,等到被害人發現投資平台無法出金,或是假網站遭到警方封鎖,已經來不及,被害人血本無歸。 受害人X先生坦言,當下的感覺非常沮喪,而且會覺得人性怎麼這麼可怕,連知名的軟體都會有詐騙的人在裡面。 其實投資群組成員大部分都是詐騙集團埋下的暗樁,平常分享股市分析,讓民眾誤認為是正當學習的投資群組。 被害人X先生當初加入知名的投資軟體,誤信了投資等級相對於自己高很多的分析師,一步一步邁入詐騙陷阱。(圖/獨立特派員) 投資須步步為營 避免落入詐騙圈套! 進入群組後,立刻有美少女專人服務,每天親切的噓寒問暖,再慢慢誘導被害人進入詐騙集團精心設計的APP投資平台。以假亂真的漲跌數字,幾乎和台股連動,接著每天有人報明牌,還要被害人絕對保密。雖然剛開始小賺,後來卻虧大錢,但詐騙集團還會推出彌補之前虧損的補救計畫,希望被害人有高達300%的盈利。 受害人X先生回想,虧錢當下是非常氣憤的,所以詐騙集團專員就會跟你說情說理,提出用另外一種方式來補救損失。他會請助理提供連結,然後要求被害者匯款到指定的帳戶,從裡面獲得利潤。 資安專家林彥伯指出,詐騙集團在要求被害者加入之前,還會說因為依據金管會、銀行局的規定,要做任何投資之前,必須要簽一張投資同意書,因此一般民眾到簽約這一段就會完全相信。 不只用假的公文或地檢署函件取信被害人,詐騙群組裡炫富、炫車也是慣用伎倆。但當被害人要求提領本金及獲利時,卻遭以百般藉口無法出金,才驚覺遭到詐騙,等到當事人開始質疑時,就會被踢出群組。 目前詐騙手法越來越多元,不只有假冒名人,還有百百種不同的方式,吸引被害人注意,讓受騙者散盡家財,甚至家破人亡。(圖/獨立特派員) 詐騙案頻傳已成國際趨勢 打詐新四法如何執行? 為了打擊詐騙,行政院會這次通過,並送交立法院審議的打詐新四法,包含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以及配套的《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等立法與修法草案。 草案規範,未來大型網路平台業者,像是LINE、臉書、抖音、Google等境外公司,如果沒有設立法律代表人,或是不配合移除下架詐騙廣告,依法可罰新台幣25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且情節重大者可降低流量,甚至限制接取,也就是形同封網。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預防科科長林書立分析,在詐欺的成長曲線裡面,投資詐欺的件數增加非常多。尤其是疫情之後,包括美國、英國、新加坡,上升的幅度都在180%以上,新加坡上升了280%,台灣是140%,所以這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 當詐騙成為全球問題,手法和話術還不斷推陳出新,想要反擊,各界配套需要滾動式調整。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詐騙集團不會就此消失,反而只會更加厲害,重要的是,民眾得要隨時保持警戒! 黃郁婷/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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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研擬融資業法草案,對抗新型債務風暴!
李婕綾 張智龍 / 採訪報導1999年,台灣發生一場由信用卡及現金卡引發的金融危機,許多欠債者還不起錢,進而逃債、自殺,演變成社會問題。20年過去,協助債務人的民間團體卻發現,以汽機車抵押或商品買賣為包裝,提供快速、高息超額貸款的新型債務已經隱然成形。新型債務有哪些樣貌特性,以及可能帶來哪些隱患? 台灣首張現金卡 引發嚴重金融風暴? 1999年,台灣發行了第一張現金卡,也是台灣個人消費金融市場的濫觴。在這之前,一般個人除非有不動產等高價且保值的物品作為擔保,否則很難向銀行取得貸款,不過這樣的放貸機制,在比信用卡更容易申辦的現金卡發行之後已經形同虛設。 申請門檻低、貸款簡單便利的特性,讓這張台灣第一張現金卡,成為當年的神卡,而高利息、高利潤的個人消費金融,也成為台灣金融業的業務藍海。為了鼓勵借貸,各家銀行紛紛投入消金業務,在美化及包裝下,2000年到2005年,台灣信用卡流通量從1830萬張,暴增到4580萬張,開卡使用的現金卡也有380萬張。 不過2005年7月,雙卡放款餘額超過8000億,雙卡欠債者逼近80萬人,其中有超過一半連每月最低應繳金額都無法償還。(圖/獨立特派員) 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林永頌說:「當時金管會銀行局有一個統計,六個月以上最低應繳金額都繳不起的人有52萬人,大概影響上百萬的家庭。」 雙卡風暴尚未完全解套 新型態債務緊追在後! 雙卡風暴期間,不時傳出因卡債燒炭的案件。種種社會問題,也迫使行政單位對雙卡業務進行各種管制,立法單位也針對雙卡債務訂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為卡債者解套。2008年消債條例上路後,長期協助卡債者的法界及學界也組織債務人成立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持續推動修法,同時提供個案服務。 自2010年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成立以來,固定的諮詢服務仍然沒有間斷,甚至還有一半以上的人是逃債了一、二十年,到現在才來解決。(圖/獨立特派員) 而從債務人的諮詢中,自救會也發現,債務類型正在轉變,債權人從銀行轉為租賃業者或融資公司。輔仁大學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吳宗昇說:「2021到2022年,每個月來自救會諮詢的人,都會有一、兩個是商品貸或是車貸。」 而吳宗昇也提到,這樣的新型態債務有四項特點。首先是「以買賣為包裝」,從原來的無擔保債務變成擔保債務,擔保品通常是汽車或是商品貸;再來是「超額貸款」,原本市價只有一萬元的商品,卻可以借到三十萬,導致嚴重的超貸;不只這樣,便利快速的形式也很吸引人,隨時隨地、一通電話就可以借錢;但同時,這樣的債務隱形成本也非常高,不只利率高,還要負擔各式各樣的手續費。 新型債務遊走灰色地帶 有法可管嗎? 民眾在借貸的過程中,也常遇到不合理的條件,經營養雞場的黃大姐就是一個案例。因為要籌措農場開設初期的資金,黃大姐成為當鋪、融資公司的往來客戶,而他的第一筆借貸,擔保品只有一台車。 黃大姐說:「融資公司還講說,你這台車價值就不只四萬!你可以借十萬、十二萬,我們都可以借你,不要借那麼少啦!」即使融資業者鼓勵提高借貸金額,然而初期費用卻令黃大姐卻步,而後續的利息更是驚人。 隨著養雞場收入逐漸穩定,黃大姐的債務也開始減輕,然而回顧借貸過程中的種種不對等,黃大姐卻有無法分說的矛盾。他說:「這些條件是在借錢的時候就知道的,但是當你在親戚朋友之間,找不到可以協助你的人的時候,最後的選擇就只剩下融資、當鋪、地下錢莊。」 車貸不需要財力證明、不管車子狀況,只要有車就能借。而商品貸,借貸門檻更低,是一種以購買商品的名義進行貸款的行為。(圖/獨立特派員) 新型態的借貸,遊走在經濟行為與放款行為的灰色地帶,不但難以界定法律管轄權,也不適用為減緩債務而設立的消債條例。輔仁大學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吳宗昇說:「有擔保債務就不能進到《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所以也就不能用現在卡債的方式處理,這時候資產管理公司就可以用壓力很強的方式去討債。」為了避免重演20年前的雙卡風暴,法界人士集結起來研擬草案,逐條討論法條內容。這部研擬中的《融資業法》,是要讓處在灰色地帶的新型態借貸行為可以被清楚規範。 在新型債務形成風暴前,透過立法進行規範也更刻不容緩,法界指出,希望民間版草案完成後,行政或立法單位也能提出相關版本,以公聽會的形式凝聚共識,同時期待今年年底可以三讀,讓新型借貸有法可管。 黃郁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