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北市提居家工作指引,勞工離線權被保障了嗎?
疫情期間,台灣大規模實施遠距工作;疫情平緩後,仍有些單位保留部分遠距工作型態。但不需在固定時間到固定地方工作的模式,卻讓上、下班的界線變得模糊。為了預防勞資爭議產生,台北市勞動局率先頒布居家工作指引,也首度提及勞工的離線權。在台灣剛萌芽的遠距工作型態遭遇什麼挑戰? 居家工作型態崛起 北市首頒布指導原則 「如果省下來通勤時間,其實就多了近2個小時。」募資平台員工林柏齡說道。在不用進辦公室的居家工作日,除了可以到咖啡廳完成當日的工作進度,工作地點的彈性選擇,也讓他在無形中多出時間運用。 林柏齡就職的公司採用混合性的工作型態,募資平台執行長林大涵表示,公司規定員工每週三要進辦公室工作,一些跨部門的討論就能在這天進行。每個部門可以根據自身的工作需求,另外設定2天進辦公室的時間。 在疫情平緩後,不少事業單位依然保有居家或遠距的工作型態。2022年間,台北市勞動局就針對848家事業單位進行輔導,發現約有3成事業單位在實施居家工作期間不符法令規定,其中以沒有依法確實記錄工作時間最多。台北市勞動局也在2023年3月,針對居家工作的型態頒布指導原則。 整個指導原則共有7大重點,14項條文,主要訂定居家工作模式中,勞資雙方各自應負的權利義務,是國內第一份針對居家工作模式訂定的指引,其中最特別的是,指引中首次提到勞工的離線權。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說明,離線權係指勞工在非工作期間,是可以不接受雇主的聯繫的,包括透過網路、電話或其他聯絡的平台等等。他也提到,現今到底怎樣的情況是上班?怎樣情況又不是上班?好像有些模糊的狀況。 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就說:「雇主傳訊息給我了,也就是意味著希望我注意,那是不是要立刻做?可能雖然不要立刻做,可是我要你知道這件事情。可是我一下班之後,你讓我知道這件事情,我心裡就在想這件事情,我就開始投入那個情境裡頭了。」 居家工作使上、下班界線模糊。(圖/獨立特派員) 法、義等國已將離線權入法 台灣勞權如何保障? 在非工作時間收到訊息,無論是否需要回應,這樣的情形,在有些國家已經明確違反法令。 法國在2017年就正式實施離線權法案,明文規範勞資雙方在非工作時間的訊息聯繫,是全球第一個將離線權入法的國家,其後義大利等國家也陸續跟進立法。德國等辯論中的國家,則透過勞資協議等方式,規範雇主在非工作時間的訊息行為。 相較西方已經透過立法或以勞資協議保障離線權的國家,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認為,離線權要在台灣倡議,首先要挑戰的是雇主對工時的看法。必須讓雇主知道,工時長不代表是有效率地在工作、有生產力的。 翻開2022年瑞士洛桑管理學院世界競爭力排名,第一名是丹麥,其後依序是瑞士、新加坡、瑞典,台灣排名第七,再根據勞動部的國際勞動統計,2021年世界競爭力第一名的丹麥全年工時是1363小時,瑞士1533小時、新加坡2298小時、瑞典1444小時、台灣2000小時,顯示國家競爭力與工時並無直接關係。 遠距工作新模式 勞資雙方面臨什麼考驗? 針對居家工作,台北市率先定出第一份包含離線權概念的勞動條件指引,也設計了檢核表,提供事業單位自我評量。雖然內容並未設定罰則,不過離線權部分,無論是否為居家工作型態,都涉及勞基法原本就有規定的加班問題。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高寶華提到,從Line或是臉書看到雇主要求提供什麼樣的資料,不一定是在上班時間。若要處理,其實就是延長工時,也就產生了加班費,那麼加班費要怎麼計算?諸如此類的問題尚待解決。 雇主可能透過通訊軟體,在下班時間向員工提出要求。(圖/獨立特派員) 此外,遠距工作以工作本質作為評判個人績效的依據,除了更能檢核員工的工作能力,也挑戰主管的管理能力。看不見員工的遠距工作模式,勞資間的互信更是重要的基礎。 工業網通廠商雇員陳俊余表示,遠距工作時,組織會訂定目標,並分配每個人的任務,至於怎麼完成這件事,則是主管給員工的自由度。最後評斷員工的績效,就是看交付的任務,員工怎麼去完成、完成了多少。 透過網路與遠方的同事或是國外的客戶聯繫,新型的工作型態,無論是空間與時間,相較過往已經大幅改變,也為勞資雙方帶來考驗。 (※李婕綾 張智龍/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