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民主的試金石 立法院一周年風波觀察
「這會期一定是史上朝野最對立的時代。」「我們要以戰止戰。」兩句話出自藍綠兩大黨的口中,凸顯「雙少數」總統賴清德上任以來的政治狀況。原本期待的民主是「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如今,2月1日新國會屆滿周年,獨立特派員觀察這一年來的立院風波,檢視台灣民主成熟度。(圖1,台灣歷經第二次朝小野大的國會局面,但過去一年來,政黨對立與衝突頻率漸升。圖/公視) 政黨對立的起點 2024年5月28日,國會三讀通過爭論了20年的國會改革修正法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藍綠白三黨及立法行政之間的對立正式揭開序幕。 2024年6月開始,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及立法院民進黨團接力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聲請釋憲,創下四個憲政機關同時對同一案聲請釋憲的紀錄。民間團體發起青鳥行動,高喊「沒有討論,不是民主」,最多時達十萬人參與。同年,10月25日憲法法庭宣告,國會改革法案部分違憲。 但立院風波沒有結束,反而愈演愈烈。 同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提高憲法法庭決議門檻。國民黨立委認為憲法法庭需要更嚴謹的形式,民進黨立委則控訴這是針對憲法法庭宣告國會改革法案違憲的政治報復。民間百位律師上街遊行抗議修法內容,其中包括前任大法官黃虹霞、前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 接著,提高罷免門檻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亦三讀通過。國民黨立委表示要健全罷免制度,避免被有心人士濫用,民進黨立委痛批這是怕自己被人民罷免。民間團體認為,修正後的選罷法從本屆國會開始適用,明顯是自肥法案。 攸關國家的錢怎麼分配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吵了26年後,於本屆第二會期三讀修正通過,預計中央政府將釋出3700多億元給地方政府。藍白立委表示,修正中央「集錢」的狀況,平衡地方財政發展。反對黨則認為修法倉促,計算方式並沒有各縣公平。民間專家學者部份表示,沒有將「事權」納入修正,等於地方拿了錢,但卻是中央要做事。 觀察重大三讀法案,三黨幾乎只有衝突,毫無妥協空間。 委員會成擺設 (圖2,理應對法律進行專業辯論與審議的委員會,淪為肢體衝突的戰場。圖/公視) 本屆立法院基本上大多數重大法案都有召開公聽會,再進入委員會審查。但是藍白立委控訴,民進黨立委不斷以程序手段杯葛拖延議事,例如以程序發言拖延逐條審查,講的內容也不斷重複拖時間。 對於爭議大的法案,像是《財劃法》,藍白控訴行政院沒有提版本。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接受媒體採訪表示,「行政院把認為最好的版本也成為法律,而不是由行政院來決定所有的分配方式。」民進黨立委提出的版本並非針對中央地方財權劃分,被藍白批等同沒版本,毫無討論誠意。 因此,在野黨直接走老路,過去立院上演的封門、霸占主席台、以多數優勢強過法案等手段在本屆國會頻繁上演。 例如12月16日審《選罷法》時,國民黨立委封住委員會會議室門口,阻擋民進黨立委進入開會。 11月6日排審《財劃法》,開會三分鐘後主席就表示審查完畢,直接將草案送出委員會。 時間再往前推。4月15日法制委員會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主席以有異議就保留的方式將二十個提案送交黨團協商。 另外,立法院依法必須在每年11月底前將中央預算審竣完畢,但還是拖到1月21日,以加開院會跟通宵熬夜來審議降低審查品質。 這些做法都讓委員會,不再是逐條討論與辯證的專業立法場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分析,被架空的委員會,讓所有的紛爭「外部化」,「把原來應該在立法院嚴肅辯論、激烈辯論的責任,外部給社會大眾,變成讓社會對立來討論。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糟糕也不負責任的。」 民主只剩多數 (圖3,國會民主在沒有充分辯論討論之下,只剩多數。圖/公督盟) 當爭議法案送出被架空的委員會後,黨團協商要不沒結論,要不各方都不滿意結論,最後直接進入院會,以多數決劃上句點。 甚至5月17與21日國會改革修正法案三讀時,臨時改採不記名舉手投票,雖不違反議事規則,但當日並非全立委到齊,直播攝影機的角度也有限,無法清楚知道誰贊成誰反對,不符合責任政治的民主精神。 其實上述情事歷屆立法院都有,像是2016年民進黨執政後,立院也是以多數決強過一例一休法案。 2017年4月26日,審查八千八百億元前瞻預算草案時,民進黨召委邱議瑩20分鐘後就宣布送出委員會。 更早以前則是2014年3月17日,國民黨立委張慶忠30秒通過服貿,引爆太陽花運動。 歷屆國會審查預算也從未在期限內完成。根據統計(圖3),延宕天數最短18天,最長61天。 台灣憲政體制 (圖4,國會民主在沒有充分辯論討論之下,只剩多數。圖/獨立特派員) 藉由第十一屆國會風波,台灣可以重新思考幾個民主的重要議題。 首先,台灣目前的憲政體制是最佳方案嗎?台灣憲政是五權分立,有行政實權的行政院長由民選總統提名。歷年一直有五權改三權的聲浪,讓總統權責相符,並將監察院併入國會,讓立法院擁有完整的立法與調查職責。 歷史上,馬英九總統與蔡英文總統都是執政黨國會多數的完全執政,立院衝突較不頻繁。除了本屆國會外,就只有陳水扁總統經歷朝小野大的局面。 「這是一次很好的機會來看台灣憲政制度會出現的問題,」張宏林指出,當朝小野大的時候,看來立法院制衡的力量充分發揮,沒有問題。然而,「如果你擔憂我們的立法委員不是一個忠誠的、或者有一些不良善的動機的話,的確會讓施政無法像完全執政那樣順暢。」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認為,可以理解行政部門怕一再妥協,施政處處受掣肘,「但這就叫做少數政府,執政黨不是立法院多數,國會才是立法審預算的單位,你就要去對話妥協,然後要有心理準備,我就是會很多事做不來。」政治人物要學習在目前憲政體制的限制下,如何運作國家,而非一味對抗。 2025年初,民眾開始發起立委大罷免行動,屬於行使人民參政權。雖然民進黨表示這是由民間發起,政黨沒有介入,但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公開表示,「大罷免也會大成功,這個會期一定是有關罷免的會期,當然這是史上朝野最對立的時代。」 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尊重各種民意的表達,但是我們也希望當家不鬧事。」然而,聲稱沒有拿黨中央資源的國民黨青年軍也發起罷免台北市「雙吳」民進黨立委行動(吳思瑤、吳沛憶),朱立倫在過年後開工首日公開表示,「我們一定要勇敢地站出來,我們要以戰止戰。」 廖元豪認為,由政治人物喊出大罷免,政治意義完全不同。「凡是我不要的我就跟你打到底,大不了大罷免。當大罷免講出來,政黨和平友善對話的空間基本上是零。」 張宏林表示,其實台灣憲政制度,還可以提不信任案,宣佈倒閣,總統宣布解散國會,讓新的民意重新來決定我們的紛爭,「事實上這在歐美國家跟像日本在過往也發生過。」 民主不怕吵 (圖5,民主講求多元聲音被聽見與充分討論,而非追求效率,因此無須怕吵鬧。圖/獨立特派員) 第二個思考面向是民主對話。民主不怕吵鬧,比較怕不溝通、不妥協。 2024年12月3日,南韓總統尹錫悅以國會濫用彈劾企圖癱瘓國政為由,發動戒嚴,引發國際社會譁然。民進黨團社群發文,以南韓國會對照台灣狀況,引起熱議。 「其實吵本身只是個過程。」廖元豪觀察,吵能凸顯更多聲音與問題,例如2025年審預算的過程引起社會熱議,卻讓更多民眾注意到立法委員審預算的品質及行政院編列預算的邏輯。 其實,從國會改革法案開始,聽證會、大法官、憲法法庭、財劃法、審查預算等過去冷門的社會議題,都因為立法院的「吵吵鬧鬧」讓民眾注意到。「我們希望吵促使兩邊對話,那對話之後會找出一個妥協或中間路線來,不過目前兩邊都覺得,我絕不讓步」,廖元豪表示。 「立法院攻防是正常的,」張宏林認為,攻防與討論不等於國家「空轉」,立委是代議士,本就要為選區民意發聲,「重點是要讓你的民眾知道,你為何而做、為誰而戰,你如果沒有讓大家理解這件事情,就只看到一些亂象,這無助於社會的共識啦」。 網路仇恨值高 (圖6,網路極端言論激化對立與衝突,壓縮溝通妥協的空間。圖/獨立特派員) 根據網路溫度計2024年政治時事年度回顧,與立法院有關的選罷法跟國會改革進入前十名,政治人物的網路聲量有六名立委進入前十名,但都是負面聲量。另外,一向少談政治的事務官,例如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導演陳世杰與王小棣等文化界人士,都捲入國會預算風波。 政治傳播學者劉嘉薇指出,登上媒體版面跟網路話題,好處是公共事務話題突破同溫層,「原來比較中立的人,或者是他需要更多的知識或資訊來判斷的人是有可能突破,」至於既定立場的人,或許也會突破同溫層,「因為他要加深自己的立場,如果別人攻擊他的話,那他要怎麼樣去反駁。」 壞處是拉高社會對立氛圍。劉嘉薇分析,網路仇恨值特別高,原因在於網路社會比實體社會還容易找到同溫層,「因為在同溫層裡面罵人不會再怎樣,別人都自己同一個立場,負面情緒就比較多。」當政治充滿負面情緒,「好像沒有看到事實是什麼,只有看到情緒是什麼,你就沒有理性思辨的空間了。」 廖元豪觀察,網路的聲音習慣走極端,中間路線沒人聽。甚至,「以前大家會覺得說吵一吵,民眾會不喜歡、會不高興;可是現在有時候是,我吵,反正我的群眾會支持我,我不吵,搞不好他們覺得我沒有用。」 假訊息亂入 近年假訊息益發普遍,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觀察,跟民眾切身相關且容易挑起負面情緒的議題,是假訊息的最佳題材來源。「尤其是憤怒、擔憂、恐懼的這種情緒,它的流傳速度會更快。作假訊息的人會挑這種很容易煽動情緒,然後跟社會爭議有關,最好可能有兩方正反的說法,」政治常屬衝突性議題。 常見的操弄手法是「部分錯誤」,也就是挑選對自身有利的部分事實進行假訊息傳播。例如網路流傳圖卡「國、眾兩黨癱瘓財政」,內文指若是通過國民黨版本的《財劃法》,中央預計釋出6612億元,根據財政部試算該數字是對的;不過,中央慘剩1157億元是錯的,主計總處推估應是4159億元。 有些訊息不涉及作假,但只說了部分事實。例如發票獎金是法定預算 立法院依法不能刪除。根據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調查,立院近年慣例都有刪減。發票中獎預算被刪減後,中獎名額確實減少,但仍比去年還多。 「所以這裡面就有一個主觀的詮釋空間,也許有些人會覺得,無論如何我的發票權益還是被剝奪了。」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總編輯陳偉婷表示,主觀評論不是事實查核的對象,「事實查核能做的,從各方現在提供的公開資料來告訴大家說,(比如)財政部新聞稿有說,雖然金額刪減,可是今年的中獎名額比去年還要多。可是有多少人去看財政部的新聞稿,或者是說有看仔細」。 陳偉婷表示,查核題材來自於民眾在事實查核中心的社群平台的主動提問,以及網路上流傳廣泛、影響深遠的言論。查核內容至少要有兩個公開的證據跟專家說法,佐證資料必須是公開的。但是主觀評論不查核,例如有人認為政府的確愛亂花錢,刪預算很合理。 「我覺得有一個動作非常重要,就是資訊一定要自己去找,不要是別人給你的,」劉嘉薇進一步建議,要刻意找跟自己對立方向的資訊,「當你主動去搜尋資訊的時候,你就是參與民主。」 立法院如同民主的試金石,反映了民眾與政治人物能否在不同意見衝突中,仍保持對話的熱情與可能性。
專欄
國會改革改什麼?為何爆發爭議?
邱惠恩 林珍汝 周明文 賴振元 鄭仲宏 / 採訪報導 立法院今年2月1日才迎來一批新立委,短短三個月,就把各界引頸期盼且喊了20年的國會改革內容:調查權、聽證會三讀通過,然而,法條內容跟審議過程皆引起兩極化聲浪。本文著眼三大改革焦點:調查聽證、增修反質詢與藐視國會、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來討論。 民進黨於24日院會時,在議場施放印有反擴權、反惡法的藍白氣球。圖/獨立特派員。 立院擴權錯了嗎 2004年尋求連任的陳水扁總統在台南拜票遭槍擊,立法院為此成立「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簡稱「319真調會」,此舉引發立法院是否違憲爭議。 同年,大法官釋憲,釋字第585號指出依憲法賦予立法院之職權享有一定範圍的調查權來獲得相關資訊,這是一種輔助性權力,協助執行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功能。 自此,開啟長達20年國會是否納入調查聽證的辯論,直到此次三讀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三讀通過當日表示:「20年沒有辦法完成的國會調查權,有需要如此趕快把它通過嗎?不外乎你們就是要違憲擴權,把國家顛覆掉!」 是否違憲有待日後聲請大法官釋憲。擴權呢?「擴權本身不一定有錯,就是要看這個擴張的權力是不是真的有它的必要性。會不會本來立法院的權力太小,所以這次我們要透過擴權來讓國會擁有更多的權限,來讓國會能夠更好地運作,」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楊貴智解釋。 那麼立法院權力果真太小嗎?沒有足夠的制衡武器面對行政權嗎?關注國會長達17年的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自2007年起草的國會改革承諾書中一直都有放入聽證調查的權力,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台灣目前的憲政設計還是行政獨大的樣態,所以我們認為立法院的確必須要有適度的武器來制衡行政部門。」 調查權與聽證會  美國聽證會歷史悠久,今年1月31日美國國會邀請抖音 臉書 Snap、X以及Discord五大科技巨頭執行長到聽證會上。圖/獨立特派員 此次修法,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原本第八章「文件調閱之處理」改為「調查權之行使」,強化立法院索資權力,更重要的是可成立「調查委員會/小組」。 修法後,未來在院會期間涉及相關議案或者與立法委員職權有關的事項,包括立法、審預算、人事同意、質詢、議決國家要事,例如戒嚴、大赦、宣戰、媾和等,經由院會決議通過就可成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院會同時要決議調查的名稱、事項、目的、方法以及成員人數,而委員會成員由政黨席次比例推派。 張宏林指出,雖然部分人士表示,立法院只會針對職權、議案傳喚相關人事機關,不用太擔心,但是「立法院監督行政部門,我們生活所有事情都跟行政部門有關。」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三讀通過當日受訪時表示:「福國利民、揭弊查案,這都是世界民主國家國會議員在全力推動的事情。」 「理論上有任何弊案的話,那就由監察院提出糾舉彈劾糾正;如果今天弊案它涉及到刑事責任的話,那應該是按照檢調系統一路往司法體系前進,那立法院到底要調查什麼?其實這個在這次修法之後一直是個大哉問,」楊貴智表示。 「我覺得這個權力沒有意義。」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直言,此次調查聽證權沒有說明法律效果是什麼,那為何要浪費這麼多時間調查?「我覺得立法這就是專心做好法案審議、預算案審議,我們現在的審議品質其實不好,進逐條的品質也不好。」 第47條修法後,調查委員會/小組「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其中,納入「部隊」讓民進黨認為根本是為中國服務的條款,柯建銘甚至說出「把台灣國會香港化、把國會人大化。」 對此,民眾黨5月23日召開記者會,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大家知不知道我們有多少役男在服役的時候遭到不當對待,到立法院來陳情的?國會要進行聽證調查制度,如果不請部隊回答,請問要請誰回答?為何我們提部隊就是配合北京刺探國家機密?」黃國昌進一步解釋,傳人必須要委員會通過才能執行,並非個別立委想叫誰來就叫誰來。 既然修法範圍擴及一般公司行號與老百姓,第50條之2增加「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部分人士認為,相比法院傳喚證人時不能有律師陪同,此修法內容已相對寬鬆。 不過看在律師眼裡,「既然是一個這麼慎重的場合,為什麼不大方的讓民眾直接請律師陪同?」楊貴智表示,自己身為律師,了解許多民眾在多數情況下都不瞭解自身有何需要捍衛的權益,再加上調查過程是法律程序,「在進行過程中,對當事人難免就會有權益上面的影響,況且最後實際回答問題的還是證人本人,而不是律師,律師只是保護證人權益而已。」 關於拒絕證言、交付資料,第50條之1增訂「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認為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已逾越其職權範圍或涉及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而與公共事務無關者,應陳明理由,經會議主席裁示同意後,得拒絕證言或交付文件、資料及檔案。」 但如果主席不同意,受邀者仍拒絕,甚至拖延或隱匿調閱資料時,若為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院會決議後可移送監察院糾正、糾舉或彈劾;若為非政府機關或公務員,處罰鍰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並得按次處罰。不服處罰者可提起行政訴訟,由法官作最後裁決。 關於聽證會,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9章之1「聽證會之舉行」。 調查委員會、全院委員、各委員會會同意,或者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並經由院會議決通過就能舉行聽證會。如果涉及國防、外交或者其他依法應保密之事項準用秘密會議。若聽證會內容有可能侵害個人隱私、侵害營業秘密、威脅到個人生命自由,也可以部分或全部不公開。若有洩密情況,洩密者適用相關洩密罰則。 對此,民眾黨立法院副總召黃珊珊於5月23日記者會上表示,「有人造謠台積電的技術會被立法院洩漏,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立法委員本身、參與相關秘密會議的人都會有保密的義務。」 受邀者在涉國家國防外交機密、逾越調查目的、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涉及法律保護之祕密事項等情況下,一樣可以敘明理由拒絕證言。但證言若為虛偽陳述,非政府人員經院會決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不服者可提起行政訴訟;若為政府人員,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並依法追訴刑事責任,也就是此次《刑法》增訂141條之1「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20萬元以下罰金。」 反質詢爭議 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與前國民黨立委蔣萬安的反攻大陸的質詢互槓戲碼已成負面教材經典。圖/立法院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大家都說不懂反質詢是什麼,我們現在都只能用舉例,但舉例不是叫定義,」胡博硯表示,定義是要把概念說明清楚,才能夠適當舉例,而是用舉例反推。 另外一項爭議是藐視國會之行為定義不明。張宏林解釋,他國國會的藐視國會罪多在處理無故缺席或者偽證,沒有處罰「態度」,「態度的事情是政治的課題,我到底對你客氣還是不客氣這交由人民公民未來在投票來做選擇,這也是我們講的政治人物選擇,他必需付給社會觀感的問題。」 不過,胡博硯表示,大眾也不必擔心動不動就被立院罰鍰或判刑,因為要發動調查委員會跟聽證會不容易。他認為真正要思考的是用刑法或行政法或其它方式來處罰,「例如議會不受歡迎人物諸如此類的,應該要思考政治層面上面的問題不應該在法律層面上面來解答。」 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 針對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第15條之1「總統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於就職兩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一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確立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不過,第15條之4「立法委員進行前項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此條被認為是變相質詢總統,有違行政院為最高行政首長的憲政體制。 立委問的問題不是總統的權利、總統回答的問題不是總統的權利,或者不答或是什麼,我覺得這個會造成我們憲政的更為混亂,」胡博硯指出。 另一方面,今年3月21日司法法制委員會也曾對此進行討論,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即問即答是不是一定就像質詢一樣,來來回回地問不完,還是我們只要設計一問一回答,而且即問即答的重點應該是放在總統對於國情報告報告完之後,立法委員、民意代表認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以再就教總統,所以相關細節的部分本來就是我們立法院可以自己再去訂定的。」 沒有自律的國會改革 部分民間團體認為此次國會改革是「擴權」,甚至「濫權」。張宏林認為,判斷有無擴權就是有沒有相應的配套自律法條,「這次之所以稱為擴權就是因為他增加了自己的權力,卻沒有適度的針對自我的要求來做節制。」 月薪等同部長的立委,目前可以兼職各種營利與非營利組織,有利益迴避的疑慮。另外,立委聘任的助理資訊以及接受利益團體遊說的登記制度也不像他國公開透明。甚至傅崐萁過去在獄中仍可行使立委職權,寫書面質詢稿。立委自律卻沒有納入國會改革。 胡博硯進一步指出,立法院的議事規則也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即問即答式的質詢每次都造成行政官員跟立法委員在吵架,」他認為,國會沒有逐條或辯論的空間,「如果不要進逐條我們就辯論啊,針對議題辯論,然後留下記錄,讓民眾來看到底誰講的對誰講的錯。」 審議程序爭議 此次法案審議程序也有重大爭議,包括二讀與三讀時不採用表決器,而是用不記名舉手表決,雖然不違反議事規則,但是誰贊成、誰反對沒有清楚的歷史紀錄,不符合責任政治的民主精神。尤其此次並非所有委員都出席,因此無法直接用政黨來區分。 排審議案方面,3月21號針對總統國情報告安排專案報告,4月1號首次審查立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法草案,4月3號、10號、11號召開公聽會,不過3日因花蓮強震早早暫停。 以上會議過程各黨立委基本上都發表意見,直到15號第二次法案審查時,主席吳宗憲以兼顧議事效率 提出每個立委大體討論發言4分鐘,民進黨表達不滿。吳宗憲再以過去各界已對國會改革研究多年、又開過3場公聽會,並且民進黨立委的論述一直重複等理由,提出在委員會進入逐條審查時以有異議就保留的方式,將20個提案送交黨團協商,最後黨團協商沒有結論,送院會表決。 在5月17日院會議程累計多達28案,藍白兩黨以再修正動議的方式提出整合版法案,引爆肢體衝突。5月21日、24日、5月28日仍接續二途三讀通過。 本次由眾所矚目的第三勢力民眾黨與國民黨合作,通過一個與所有民眾有關的嶄新制度法案。讓長久以來立院審議程序的瑕疵、玩弄議事規則以達政治目的以及沒有妥協只有多數決的暴力的狀況再度受到矚目。 這起國會改革事件再次提醒每一個公民,民主是在投票完後才真正開始。
政治經濟
主題
看見國會
下個禮拜7月28日,立法院要開第二次臨時會,立委們除了得加班完成監委人事案的暑假作業,還打算審理自由經濟示範區等重大議案。臨時會的原意是要處理重大且急迫的議案,但近十年來,加開臨時會卻幾乎已成常態,立委似乎很辛苦,為國為民被迫加班演出延長賽,但事實真如此嗎? 但事實真如此嗎? 這群人民選出來的代議士,為什麼無法按時完成工作? 加班就要多領出席費,浪費民脂民膏。 究竟他們在國會殿堂裡如何問政? 其實四年前立法院就因為回應民意,架設了議事轉播系統,民眾可以不必透過新聞媒體的報導,就能直接在網路上看見立委的問政表現,按理說資訊更公開透明,但真的如此嗎? 一群年輕人從這個會期,今年三月開議後,開始監看這套議事轉播系統,他們發現問題重重:超過九百人同時觀看,系統就當機,也常常有不明原因取消轉播,甚至當議場內出現肢體衝突,畫面進入一片黑。這群年輕人集結成一股監督的力量,組成社會企業,希望揭開這片看不見的黑幕…。 三月學運過後,很快退燒,好像已經不太有人關切國會作為,也沒人深究服貿和更多攸關國家發展以及民眾權益的法案,該怎麼好好審查,完成民主法定程序。獨立特派員始終關注這個問題,追查學運的源頭,試圖揭露國會殿堂的荒謬。公民監督,講得好聽,但無論密室內的黨政協商,或議場上的藍綠杯葛花招百出,仍然在立委諸公的掌握之中,不想讓你聽的,即使進入旁聽席的民眾也會被請出去。獨立特派員觀察這個會期,進出院會好幾次,現在就要告訴你這些奇特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