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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隆氣爆
上週,勞動部新任部長陳雄文上任,他的第一堂課就是華隆自救會勞工去抗議! 勞基法實施至今三十周年,但是真的保障勞工權益了嗎? 抗爭將近三年的華隆員工最近更失落,因為華隆拍賣大園廠24.3億,昨天星期二桃園地院執行債權分配,卻因為勞基法28條明白寫著: 雇主按月提繳勞保投保薪資的萬分之二點五,做為積欠工資的墊償基金,也就是投保100萬只需要繳交250塊基金,這麼低的比例,萬一雇主真的欠錢不給,基金也不夠付工資。
而且償還債權的優先順序是有擔保品的,像是某某財團某某銀行,輪到償還勞動債權時,公司的財產早就被瓜分乾淨,就像這次大園廠賣了24.3億,兆豐金控、全球人壽與遠東集團,甚至財政部等,拿回的遠高於華隆的八百多名退休勞工,這些工人只分配到0.0029%,平均一人兩千元左右,甚至有六十幾人被排除在外,一毛都領不到。把一生的青春跟健康都給了華隆,最後落得沒有退休金可養老,你說這些勞工會不氣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