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我的性別,誰做主?
跨性別者,是指在男女二元性別的框架下,一個人的生理性別,和自我認同的心理性別不一致。而這樣的狀況,過去被認為是心理疾病,但在2022年開始生效的WHO國際疾病分類第11次修訂本指出,這是人類多元性別的現象,除去了跨性別者的負面標籤。
事實上,大多跨性別者都希望更改身分證上性別,因為法律認定的性別,攸關他們在社會中的各種權利及義務。只是台灣現行法令規定,跨性別者必須經過性別重置手術,摘除性器官,才符合更換身分證性別的資格。
但問題來了,既然跨性別現象不是病,為何要強迫他們動手術?根據了解,有幾個歐美國家,已經通過跨性別者免術換證。但台灣政府和民眾卻會擔心,若跨性別女性沒有摘除性器官,自由進出女性專屬空間,可能造成性犯罪。但這樣的擔憂是否合理?性別重置手術是唯一的解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