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最後這條路
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病人自主權利法》在1月6日正式施行上路了。從近年台灣對於安樂死議題的熱烈討論,就知道隨著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如何面對死亡是許多人關切的議題。
不過病人自主權利法並不等於安樂死,而是讓年滿20歲,或是未成年但已婚者,都可以先和一位二等親內的家人,去指定院所,進行預立醫療照護的諮商。接著與兩名見證人完成公證後,就可以依法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選擇要不要接受維生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而當簽署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是要由醫療委任代理人代為決定,或是在一段時間內接受嘗試治療後停止,這個預立的醫療決定會被註記在健保卡上。當簽署人成為末期病人,或發生不可逆昏迷、永久植物人、重度失智及其他公告急重症時,就可以啟動預立醫療決定的機制。
凝視死亡對當事人或親友來說,從來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們要帶您來看兩位癌末病人的故事。一位獨自撫養兒子成人的單親媽媽王少華,以及一位十一歲卻和癌症對抗了六年的蘇小妹妹。他們及家人在走人生最後一段路時,要經歷什麼樣的糾結與掙扎,並一起思考當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後,對他們或對我們每個人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