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走過鹿窟65年
統府對面聳立的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紀念碑,提醒著當政者勿忘過去的錯誤。而立法院剛三讀通過「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跟「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以及十月監察委員高鳳仙,完成長達六百多頁的鹿窟基地案調查報告,並糾正國防部,這些都是跟轉型正義息息相關的重要事件。
尤其是發生在1952年,被懷疑為中國共產黨支持武裝基地成員的鹿窟事件,當時上萬名軍警包圍石碇汐止鹿窟山區一帶,是繼二二八之後,牽連人數最廣的白色恐怖案件。在鹿窟案被波及,甚至遭到刑求者,年紀最小只有十二歲,村民以礦工、不識字居多,加上檢舉獎金制度,造成浮濫檢舉。
台灣解嚴後,鹿窟案因為不當審判,補償及賠償受害者合計5.4億元。但是還有許多受害者因為被逮捕、拘禁、刑求後沒有裁判或不起訴處分而被釋放,也有人因為不堪刑求而自殺,都因為沒有官方紀錄可查,無從補償或賠償。如今調查報告跟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都通過了,要如何還他們遲來的公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