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跨國同婚開放,還有什麼未竟之路要走?
2019年5月17日台灣同婚專法正式生效,不過當時跨國同婚伴侶並不適用,直到今(2023)年1月19日終於拍板通過修法,宣布擴大跨國同性婚姻適用範圍。然而目前仍有18個國家的同性伴侶,來台結婚前需要先境外面談,他們陷入漫長的等待,而中國則是被排除在跨國同婚之外。 跨國同婚開放 為同性伴侶帶來什麼幫助? 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專法,但當時仍不允許部分國家跨國同性婚姻,原因是根據台灣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若外國人民要和台灣人民在台結婚,前提是對方的國家也要允諾這樁婚姻,導致至少數百對跨國同性伴侶,有情人無法結為連理。 但今年的情人節,許多跨國同性伴侶的心情變得非常不一樣。這天是馬來西亞籍的阿唐跟台灣籍的凱俐,這對同性伴侶登記結婚的大日子。在台灣同婚合法近4年後,行政院終於解釋函令,開放跨國同性伴侶攜手登記。 在台灣名正言順地享有配偶權生活著,對兩人來說談何容易,甚至有點難以相信。過去阿唐為了留在台灣,來台讀了大學跟研究所,但就學7年間無法找正職工作;無法結婚,阿唐還有簽證到期,得回馬來西亞的焦慮。 凱俐坦言,他們常常處於入不敷出的窘境。要做什麼,或是什麼時候要買哪裡的房子,對他們來說都太遙遠。「我們頂多只能規劃下半年要做什麼。」 現在結婚了,阿唐也拿到台灣居留證,就能放心找正職工作,紓解經濟壓力。阿唐說:「至少我們的人生從這一刻開始,可以看到未來是自己掌控的。」 阿唐和凱俐交往8年終於結婚,凱俐的父親也特地從外縣市前來參與。(圖/獨立特派員) 跨國同婚範圍擴大 還有18國須先面談才能結婚 跨國同婚開放後,成全了不少有情人終成眷屬,但不是每對跨國伴侶都能這麼順利在台灣結婚,例如來自印尼、菲律賓、越南等18國的國民,得先經過境外面談。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召集人許秀雯認為,政府預設這些國家來的人,有比較高的機率是假結婚,這個預設帶有歧視與偏見。有面談的需要,或許可以採取一定的行政措施把關,但是一股腦把一整個國家,都當作假結婚的人來篩選就不恰當。 針對可能有假結婚疑慮的18國同性伴侶,政府希望能更謹慎地審核,但面談的相關配套事宜,目前還在研擬,何時會公布,相關單位遲遲沒有答案。 什麼時候可以結婚?18國的同性伴侶們還在等待;但有些跨國伴侶,卻連面談的機會都沒有就被排除在外,例如中國,除了香港、澳門兩地的同性伴侶可以來台結婚外,中國人士不得來台與其同性台籍伴侶結婚。 由於疫情及入境規定,茶客和曉丹只能視訊聯絡。(圖/獨立特派員) 幾家歡樂幾家愁 中國伴侶為何無法在台登記結婚? 茶客和來自中國的曉丹已交往7年,以往每一個半月,曉丹都會飛來台灣跟他相聚,但因為新冠肺炎疫情,曉丹從2019年之後就無法來台灣。 對於台灣擴大跨國同婚適用範圍,曉丹一開始非常開心,可是最後得知的卻是只有中國跟台灣不行。「是因為政治上的問題嗎?可是我們根本影響不了政治什麼東西,我們只是一個小老百姓而已。」 對此,陸委會來函解釋,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婚姻須先在中國結婚才能來台登記。但中國目前不承認同性婚姻,因此上述條件根本無法成立。陸委會也同時說明,兩岸婚姻須遵守現行規定,避免危害到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 面對現行規定,茶客和曉丹充滿無力感。茶客說:「兩岸這麼敏感,我是台灣人,當然不能因為我自己的問題就造成台灣的危害。你要我寫切結書也好,你要我背書也好,你要我提供什麼證明都可以,你要給我一個,我可以做什麼,而不是一句,我想做什麼都做不了。」 台灣擴大跨國同婚適用範圍,幾家歡喜之餘,仍有幾家愁。面對這條未竟之路,還需多方溝通協商,一起讓台灣在兼顧國家安全的前提下,走向更平等、多元的社會。 (※萬真彣 黃政淵/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