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構成要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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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立法長達十年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將在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根據立法院法制局2021年的一份報告顯示,如果用跟蹤、騷擾、糾纏等關鍵字搜索警政署受理報案系統,發現每年大約會有7600件相關案件,也就是平均每天20件。新法中性或性別相關,是跟騷案件相當重要的構成要件,這個篩選條件雖然讓案件有明確的判斷標準,不過也可能讓部分不具備喜愛或追求動機的跟蹤騷擾行為,處在無法成案的灰色地帶。期待新法上路後,可以隨著實際施行狀況進行相關調整,讓法案更加完善。

如往常般地跟聽眾打招呼,主持人余秀芷除了廣播節目,也主持各種不同的活動,與聽眾或網友互動是她生活的一部分,然而這樣的生活卻在某天慢慢變了調。

 一位網友在臉書上利用不同的帳號與名字,不斷地到余秀芷的臉書上留言、私訊,且數量隨著時間越來越多,只是裡頭提及的人名或事件,對余秀芷而言都很陌生。

 「有的時候把它關靜音的時候,早上起來發現大概就是一千多通的私訊。」余秀芷說,留言慢慢的成為每一天晚上的騷擾,而她也決定封鎖對方,只不過封鎖不但沒有效果,甚至反而讓對方跨越網路進入余秀芷的真實生活。

 面對一連串的失控,余秀芷試圖尋求法律介入,但在向警局報案之時卻被告知因沒有遭遇實質恐嚇而無法做出任何處置,讓余秀芷只能眼睜睜看著對方持續做出脫線舉動。 

 翻開當時可能適用的法條,家庭暴力防治法雖然有限制騷擾等不法侵害,但卻只適用家庭成員或具親密關係的對象。

而性騷擾防制法主要規範違反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 至於社會秩序維護法中,雖然有限制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的條款,卻無法約束訊息等騷擾行為,私訊更是逃脫妨害名譽或是強制罪的規範之外。

廣播主持人余秀芷因長期受到網友騷擾,不堪其擾選擇尋求法律協助。(圖/獨立特派員)

跟蹤騷擾新法上路,加強規範不當行為

111年6月1日,跟蹤騷擾防制法在台灣正式實施,面對新法上路,警政署也開啟一連串的教育訓練,協助第一線員警對新法有更多認識。
除了透過各種講習,協助員警了解法條、掌握偵辦技巧之外,還設計各種情節,考驗員警受理案件時,製作筆錄的精準度及熟悉度。

警政署調用主任陳玲君說明,只要符合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三條的跟蹤騷擾行為定義的話,就會是一個犯罪行為。
因此員警在處理上也會有不同處置的模式,日後將是啟動刑案調查。

貼上宣導海報,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也協助《獨立特派員》模擬跟蹤騷擾案件的報案受理流程。
北市婦幼隊警務員張坤憲表示,當受理被害人報案之後,員警會請他至受理報案區,先進行案件的初步了解,判斷是否符合跟騷法的構成要件,後續再幫被害人製作調查筆錄。

筆錄製作會特別著重在行為人動機是否與性或性別相關,這也是警政署的教育訓練中,著重強調的跟騷法判定標準,同時必須符合特定對象、反覆持續、違反意願等要件。
換句話說,跟騷法主要是用於規範不當追求的行為。

刑事暨家事法律師蔡育霖則指出,若像是一般討債、一般狗仔追逐采訪的行為,便不在這個跟騷法的處罰範圍之內。

隨著新法上路,警政署也對員警展開相關教育訓練。(圖/獨立特派員)

犯罪行為八種樣態,罪名成立將面臨刑責

刻板印象中,所謂的跟蹤騷擾,就是跟隨監視或糾纏。而在跟騷法中可能涉及的犯罪行為包括,監視觀察、盯梢尾隨、寄送物品、通訊騷擾、不當追求、歧視貶抑、妨害名譽、冒用個資等八種樣態。

這些行為如果同時具備與性或性別相關、反覆持續等構成要件,就涉及觸法紅線。一旦罪名成立,刑責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10萬以下罰金,如果情節嚴重,包括攜帶凶器等行為,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以下罰金。

案件受理後,警方會開啟刑案調查,調查後如果發現確實有犯罪行為,警政單位就會核發書面告誡給行為人。警政署調用主任陳玲君解釋,書面告誡的目的是為了約束行為人避免再犯,依照日本纏擾行為規制法的運作經驗,有八成的相關案件在警察介入之後其實就會停止。

而對於跟騷案件除了可以祭出書面告誡,也有其他更強烈的手段。刑事暨家事法律師蔡育霖表示,若是現行犯的話,事實上警方可以依照現行犯逮捕,而如果情節較為嚴重,檢方也有權在第一時間申請預防性羈押。

跟蹤騷擾常見的八種樣態。(圖/獨立特派員)

跟騷法案限定範圍,民間團體仍舊憂心

對於跟騷法,國內婦女團體長期推動立法,雖然肯定法案的通過,不過提到法案限定性與性別相關的構成要件,民間依然擔憂。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究員王秋嵐指出,根據基金會協助的個案資料顯示,有近4~5成的案子都不與親密關系、性騷擾或是過度追求有所相關。

除了憂心部分跟騷行為在要件限定下可能無法入罪,分析現行法案的罪責,雖然針對跟騷行為設立罰則,不過違反命令的處罰只限定保護令,沒有違反書面告誡的罰則,也使民間有所疑慮。

法案三讀通過後,總統府很快簽署公告,身為主持人的余秀芷也在第一時間進行反制。

目前生活看似回復平穩,不過卻也無法肯定騷擾事件是否結束,因為跟騷行為不但有多種樣貌,過程中也會不停變化,被害人除了窮於應付,往往也陷入被動的弱勢。

打開雲端資料庫,其中一個資料夾保存著讓余秀芷困擾的簡訊,事到如今她已不願意打開來看,卻也因為不確定哪天需要證據而不敢刪除。八年的時間、非自願性的遭遇,只期待人生裡這段不願延續的情節,可以隨著新法上路真正落幕。

(※ 李婕綾 張志龍/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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