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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懷孕挑戰多,相關權益如何保障?
李婕綾 張智龍 / 採訪報導 黃心亮 / 整理報導 2024年台灣的移工已經超過81萬人,但他們在台灣生活,卻面臨不同的難題。去年10月,一位家庭看護移工在雇主家中生產的影片被放上網路,引來台灣社會許多討論。獨立特派員走訪移工媽媽的相關諮詢和庇護單位,實際了解移工媽媽在台工作期間,一旦懷孕會面臨哪些問題,他們又如何抉擇?女性移工懷孕怎麼辦?面臨難題如何抉擇? 這一天,移工媽媽RiNi帶著他的孩子,說起去年的事。RiNi說:「懷孕後雇主擔心我工作中會有意外,他會有責任,所以堅持解雇我。」因為懷孕,伴隨而來的被迫解雇困境,對女性移工來說,RiNi並不是特例。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創辦人杜光宇表示,問題在針對家庭看護的部分,因為移工沒辦法再照顧,所以必須先轉換出去,對於僱主來說會造成40天的空窗期,如果要再聘請移工的話,國內的要40天,如果國外就更久,所以造成很多僱主的反彈。 透過移工媽媽的影像紀錄,民間團體希望台灣社會對懷孕移工相關的法規與權益能有更多認識與思考。展覽中,也透過一位虛擬的女性移工安娜說明移工媽媽懷孕後的四種選擇。女性移工懷孕後,有些移工媽媽為了留在台灣工作,只好中止懷孕;有些移工媽媽則放棄台灣的工作,回母國生產,然而卻要背負違約金以及仲介費等債務風險;符合安置庇護條件的移工媽媽雖然可以留在台灣生產,等待重回職場,然而後續卻要面對育兒的難題;最後的選項,則是失聯。 女性移工懷孕四大焦慮 勞資爭議如何解決? 陳艾薇是桃園市外國籍婦幼諮詢服務中心的專員,在他的觀察中,女性移工得知懷孕,往往會有四大焦慮。第一是經濟壓力;第二是工作去留,如果沒有雇主,能繼續在臺灣工作嗎?第三是醫療保險,工作有健保險,但是如果沒有工作的話還有嗎?最後則是居留合法性,如果解約、沒有雇主,是不是會不合法? 除了四大焦慮之外,也常出現勞資爭議。陳艾薇說:「比較常見是跟雇主也是跟仲介,雇主會說那你的工作量很重、很危險,所以我們這邊很可憐你,如果怕工作上影響到你的寶寶,要不要休息、我們解約。」 2023年4月一名越南籍女性移工就出面控訴,因為懷孕遭到仲介要求離職。移住者服務中心督導曾以恩表示,其實依據國際的人權公約,以及台灣的性別平等工作法,是保障所有在台灣的工作者的母性權利、工作的權利,其中也有規定雇主不得以勞工懷孕為理由,將勞工解雇或者是辭退。 政府提供替代方案 民間庇護所伸出援手 依照法規,女性移工懷孕後,如果與雇主解約,可以透過暫緩轉換的程序留在台灣待產,等生產後再轉換雇主投入職場。如果看護移工懷孕後不想與雇主解約,勞動部則有擴大喘息服務計畫和家庭看護移工短期照顧服務計畫,緩解雇主的照顧需求,不過卻有著現實面的挑戰。 主要負擔照顧工作的看護移工,24小時都住在雇主家中,如果加計休息待命時間,看護移工平均時薪不到30元,換句話說,懷孕看護移工的替代人力,時薪如果超過30元,就會拉高雇主聘僱成本,另外,使用習慣也會影響雇主運用替代人力的意願。除此之外,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陳秀蓮也認為,移工在台工作期間懷孕生子的動機及處境很少被正視。 關愛之家是移工寶寶的庇護所,提供移工媽媽相關協助,創辦人楊婕妤說:「如果是合法外勞生的孩子,基本上大概一歲以內可能就帶孩子們回家,但是如果是失聯移工就很難了,因為失聯的狀態他沒辦法去做這些手續,所以他的小孩就會待到他媽媽被查緝的時候。」滯留台灣的移工寶寶大部分都因為媽媽是失聯移工,連帶著也沒有居留、健保、受教育等相關權益。 照片牆上每一張照片都是關愛之家曾經收容過的移工寶寶,從開始接受移工求助,關愛之家收容過大約1100個孩子,其中有600已經回到母國,其餘的仍然還在台灣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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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苗公立高中職不足,家長憂心學生升學困境【獨立特派員】
尹雯慧 羅盛達 周明文 袁宏書 黃政淵 賴振元/ 採訪報導 黃心亮 / 整理報導 高科技產業發展帶來人口移入,竹北是全國近五年來人口成長率最高的縣轄市,導致學生數量遠多於公立學校名額,新竹縣公立高中、高職入學率只有全國的一半左右,交通建設不足也導致通勤上學困難。更有家長團體認為,竹苗區採取的三級分制,有高分低就的疑慮,組成自救會要求改革。 竹苗地區升學競爭激烈 補習風氣盛行   週六假日,就讀竹北勝利國中國三的J同學到學校參加自習。中午離開學校後,接著趕往補習班上課。從學校到補習班的路程,匆匆吃著剛買的便當,分秒必爭的緊張生活,是她身為考生的日常。 小班制的教學,強調重點科目的加強。新竹地區補習風氣盛行,其來有自。補習班業者Arie說:「原則上來說,我們竹苗區的國三畢業生,真正參加會考的大概會有12000人,比較有競爭力的高中,大概會有2000到2300個名額不等,所以競爭是非常激烈的。」競爭激烈,讓許多考生家長大嘆,孩子即使考了5A,在竹苗區也可能讀不了第一志願。 會考報考人數不減反增 學校數量卻供不應求? 鄰近科學園區的竹北市,目前已是全國近五年來,人口成長率最高的縣轄市,總數僅次於彰化市,躍升為第二大的縣轄市。不僅如此,竹北的幼年人口數也冠居全國,超越所有縣轄行政區,同時也是老化指數最低的鄉鎮。新竹高科技產業發展帶來的人口移入效應,影響顯著。 就學人口多,學校數量的需求自然提升。對竹北地區的新舊住民來說,學校增建速度趕不上人口快速成長的現實,使得孩子的求學路,異常擁擠與辛苦。學校短缺的問題,普遍被認為是竹苗區國中會考過度競爭的主因。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統計資料,即使竹苗區公立高中職學校已有41所,但以新竹縣為例,平均公立高中職入學率為38%,遠低於全國的73%。不僅如此,大新竹高中就學權益自救會發言人潘思齊還提到,全台高中職比例最低的就在新竹縣,只有五間,是全台倒數第一。 三級分制導致高分低就?資源如何公平分配? 新竹地區高中選擇有限,壓縮學生就近入學的機會,擠不進離家近的學校,通勤上學則是另一個難題。為了爭取孩子的受教權,一群家長選擇從原本匿名討論的群組浮上檯面,組成「大新竹高中就學權益自救會」積極奔走。 面對增班增校的急迫需求,新竹縣政府今年八月試圖提出解決方案。新竹縣教育局長楊郡慈說:「我們跟陽明交大合作的實驗高中,包含我們的六家高中、湖口高中的增班擴校的部分,文興國中、自強國中改制為完全中學,總共5個方案。」 在學校稀缺的情況下,想就讀心目中的理想學校,會考成績顯得格外重要。自救會認為,現行的竹苗區會考三級分計分制度,無法有效鑑別學習程度,憂心影響考生權益,決定召開記者會,呼籲應立即改制。全台15個考區中,包含竹苗區在內,實施三級分制的有七個。竹苗區的反彈聲浪會這麼大,來自必須對分數錙銖必較的壓力。 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說:「如果是三級的話,考了一點點錯誤他就有可能掉到其他的學校,對於某些學校來講這是一個非常棒的事,因為他會意外的收到成績相當不錯的學生,可是對小孩來講這個壓力非常的大。」 記者會結束隔天,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工作推動小組開會決議,自117年開始,將改制為五級分加七積點制,加一分扶助弱勢積分。消息傳出,引起各界譁然。 在沒有召開任何的公聽會、不清楚制度之下,不僅家長團體不滿,更引發偏鄉學生在會考改制後,權益受損的討論聲浪。關西富光國中老師簡文萱發起連署,反對走回填鴨教育的舊路。簡文萱說:「其中一個涉及的就是,偏遠學校的扶助弱勢的序位其實是被刪掉的,也因為這個改制讓我們意識到,學生跟家長不會知道學制的改變,就是教育資源的重新再分配。」 弱勢學生的權益、資源公平分配,該如何兩全?竹苗區的過度競爭,反映了什麼問題?科科均等,適性學習,是大部分人心中理想的教育環境。要實現這個目標,需要仰賴健全的制度以及積極的社會溝通。從竹苗區的例子來看,我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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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法上路,有望帶來哪些變革?【獨立特派員】
李婕綾 張智龍 / 採訪報導 黃郁婷 / 整理報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實施了四分之一個世紀,對於犯罪被害人的保護還是有許多不足,於是2023年進行大修法,改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並在今年上路實施。這部攸關犯罪被害人權益的法案,修法前後有什麼不同?又提供給犯罪被害人哪些保護服務?《犯保法》修法上路 有哪些重大變革? 民國86年發生的白曉燕命案,是台灣治安史上重大刑案之一,在當時不但震驚台灣社會,也讓犯罪被害人的處境開始受到關注,更在隔年催生《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以下簡稱:犯保協會)董事長張斗輝說明,《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前身是《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前比較側重在犯罪被害人的補償,對於犯罪被害人相關權益的保障,這部分則有所不足。 113年新上路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不但將犯罪被害人家屬納入,也明白指出法案所保障的權益包含支持服務以及經濟補助。在服務對象上,都是以受到犯罪被害為前提,相較過去,舊法服務對象限定在遺屬、重傷、性侵害、家暴或人口販運、兒少犯罪等被害人本身。但在新法中,將服務對象擴及被害人的家屬,反映新法確實將犯罪傷害的影響從個人到家庭都納入考量。同時,也擴大對重傷的認定。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洪淑姿坦言,因為要符合《刑法》的重傷認定,要件是非常嚴格的。所以這次《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特別擴大重傷的範圍,也就是說不僅限於符合刑法第10條的重傷定義,如果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的重大傷病項目的話,他也會是協助的對象。 犯保協會董事長張斗輝指出,以往比較為人所詬病的是,因為當時是採取民事代位求償的制度,會需要一筆一筆去審議這些金額,難免審議流程會比較慢。這一次《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修法,基本上是採取定額單筆的給付,審議的過程就會非常快速。 官司訴訟細節多 犯保律師如何協助?除了經濟補助,法律服務往往是犯罪被害人最迫切需要的協助。7年來,黃中麟律師在犯保協會協助了大約30個案件,幾乎都是死亡案件。而就他的觀察,被害人的法律難題會存在每一個環節裡。犯保律師黃中麟觀察,從程序到實體都有,尤其案件一開始,當事人、被害人家屬都很緊張。他們最想要知道的是後續什麼時候開庭、法官會怎麼判、要怎麼樣獲得合理的賠償。在調解的時候,調解的條件、調解賠償金要怎麼談、後續民事怎麼主張、被告會不會脫產、有沒有需要先申請假扣押或相關的保全程序,其實這一些程序事項都會一再地出現。解釋著各種注意事項,黃中麟律師也發現到,正義的伸張以及合理的賠償,是被害人最關注的兩大要項,需要法律越早介入越好。 個案管理牽涉跨領域專業 犯保協會坦言有難度!新法上路後,犯保協會的辦公據點,有接近一半的比例都是新成員,而這幾乎倍數人力的擴充,主要是因應新法的保護服務從被害者個人擴及到家庭,整體服務思維都要跟著改變。新加入的工作者以法律、社工、心理以及犯罪防治四大背景為主,不過在實務工作上卻頗有難度。犯保協會台北分會主任王盈惇直言,個案遇到的問題,不會只是單一科系學門所能處理。因為犯保協會的模式是採取個案管理,然而單一個案可能會需要法律以及心理層面的協助,或是經濟上可能也會有需求,這些事項都不是單一科系背景就會的。從傷害事件發生到生活重建,過往統計,一個犯保案件服務時間大約需要三年。在人力不足的時期,犯保協會仰賴大量保護志工投入服務,也期盼隨著新法上路,被害人能更快走完最後一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