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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苗公立高中職不足,家長憂心學生升學困境【獨立特派員】
尹雯慧 羅盛達 周明文 袁宏書 黃政淵 賴振元/ 採訪報導 黃心亮 / 整理報導 高科技產業發展帶來人口移入,竹北是全國近五年來人口成長率最高的縣轄市,導致學生數量遠多於公立學校名額,新竹縣公立高中、高職入學率只有全國的一半左右,交通建設不足也導致通勤上學困難。更有家長團體認為,竹苗區採取的三級分制,有高分低就的疑慮,組成自救會要求改革。 竹苗地區升學競爭激烈 補習風氣盛行   週六假日,就讀竹北勝利國中國三的J同學到學校參加自習。中午離開學校後,接著趕往補習班上課。從學校到補習班的路程,匆匆吃著剛買的便當,分秒必爭的緊張生活,是她身為考生的日常。 小班制的教學,強調重點科目的加強。新竹地區補習風氣盛行,其來有自。補習班業者Arie說:「原則上來說,我們竹苗區的國三畢業生,真正參加會考的大概會有12000人,比較有競爭力的高中,大概會有2000到2300個名額不等,所以競爭是非常激烈的。」競爭激烈,讓許多考生家長大嘆,孩子即使考了5A,在竹苗區也可能讀不了第一志願。 會考報考人數不減反增 學校數量卻供不應求? 鄰近科學園區的竹北市,目前已是全國近五年來,人口成長率最高的縣轄市,總數僅次於彰化市,躍升為第二大的縣轄市。不僅如此,竹北的幼年人口數也冠居全國,超越所有縣轄行政區,同時也是老化指數最低的鄉鎮。新竹高科技產業發展帶來的人口移入效應,影響顯著。 就學人口多,學校數量的需求自然提升。對竹北地區的新舊住民來說,學校增建速度趕不上人口快速成長的現實,使得孩子的求學路,異常擁擠與辛苦。學校短缺的問題,普遍被認為是竹苗區國中會考過度競爭的主因。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統計資料,即使竹苗區公立高中職學校已有41所,但以新竹縣為例,平均公立高中職入學率為38%,遠低於全國的73%。不僅如此,大新竹高中就學權益自救會發言人潘思齊還提到,全台高中職比例最低的就在新竹縣,只有五間,是全台倒數第一。 三級分制導致高分低就?資源如何公平分配? 新竹地區高中選擇有限,壓縮學生就近入學的機會,擠不進離家近的學校,通勤上學則是另一個難題。為了爭取孩子的受教權,一群家長選擇從原本匿名討論的群組浮上檯面,組成「大新竹高中就學權益自救會」積極奔走。 面對增班增校的急迫需求,新竹縣政府今年八月試圖提出解決方案。新竹縣教育局長楊郡慈說:「我們跟陽明交大合作的實驗高中,包含我們的六家高中、湖口高中的增班擴校的部分,文興國中、自強國中改制為完全中學,總共5個方案。」 在學校稀缺的情況下,想就讀心目中的理想學校,會考成績顯得格外重要。自救會認為,現行的竹苗區會考三級分計分制度,無法有效鑑別學習程度,憂心影響考生權益,決定召開記者會,呼籲應立即改制。全台15個考區中,包含竹苗區在內,實施三級分制的有七個。竹苗區的反彈聲浪會這麼大,來自必須對分數錙銖必較的壓力。 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說:「如果是三級的話,考了一點點錯誤他就有可能掉到其他的學校,對於某些學校來講這是一個非常棒的事,因為他會意外的收到成績相當不錯的學生,可是對小孩來講這個壓力非常的大。」 記者會結束隔天,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工作推動小組開會決議,自117年開始,將改制為五級分加七積點制,加一分扶助弱勢積分。消息傳出,引起各界譁然。 在沒有召開任何的公聽會、不清楚制度之下,不僅家長團體不滿,更引發偏鄉學生在會考改制後,權益受損的討論聲浪。關西富光國中老師簡文萱發起連署,反對走回填鴨教育的舊路。簡文萱說:「其中一個涉及的就是,偏遠學校的扶助弱勢的序位其實是被刪掉的,也因為這個改制讓我們意識到,學生跟家長不會知道學制的改變,就是教育資源的重新再分配。」 弱勢學生的權益、資源公平分配,該如何兩全?竹苗區的過度競爭,反映了什麼問題?科科均等,適性學習,是大部分人心中理想的教育環境。要實現這個目標,需要仰賴健全的制度以及積極的社會溝通。從竹苗區的例子來看,我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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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法上路,有望帶來哪些變革?【獨立特派員】
李婕綾 張智龍 / 採訪報導 黃郁婷 / 整理報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實施了四分之一個世紀,對於犯罪被害人的保護還是有許多不足,於是2023年進行大修法,改名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並在今年上路實施。這部攸關犯罪被害人權益的法案,修法前後有什麼不同?又提供給犯罪被害人哪些保護服務?《犯保法》修法上路 有哪些重大變革? 民國86年發生的白曉燕命案,是台灣治安史上重大刑案之一,在當時不但震驚台灣社會,也讓犯罪被害人的處境開始受到關注,更在隔年催生《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以下簡稱:犯保協會)董事長張斗輝說明,《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前身是《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前比較側重在犯罪被害人的補償,對於犯罪被害人相關權益的保障,這部分則有所不足。 113年新上路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不但將犯罪被害人家屬納入,也明白指出法案所保障的權益包含支持服務以及經濟補助。在服務對象上,都是以受到犯罪被害為前提,相較過去,舊法服務對象限定在遺屬、重傷、性侵害、家暴或人口販運、兒少犯罪等被害人本身。但在新法中,將服務對象擴及被害人的家屬,反映新法確實將犯罪傷害的影響從個人到家庭都納入考量。同時,也擴大對重傷的認定。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洪淑姿坦言,因為要符合《刑法》的重傷認定,要件是非常嚴格的。所以這次《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特別擴大重傷的範圍,也就是說不僅限於符合刑法第10條的重傷定義,如果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的重大傷病項目的話,他也會是協助的對象。 犯保協會董事長張斗輝指出,以往比較為人所詬病的是,因為當時是採取民事代位求償的制度,會需要一筆一筆去審議這些金額,難免審議流程會比較慢。這一次《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修法,基本上是採取定額單筆的給付,審議的過程就會非常快速。 官司訴訟細節多 犯保律師如何協助?除了經濟補助,法律服務往往是犯罪被害人最迫切需要的協助。7年來,黃中麟律師在犯保協會協助了大約30個案件,幾乎都是死亡案件。而就他的觀察,被害人的法律難題會存在每一個環節裡。犯保律師黃中麟觀察,從程序到實體都有,尤其案件一開始,當事人、被害人家屬都很緊張。他們最想要知道的是後續什麼時候開庭、法官會怎麼判、要怎麼樣獲得合理的賠償。在調解的時候,調解的條件、調解賠償金要怎麼談、後續民事怎麼主張、被告會不會脫產、有沒有需要先申請假扣押或相關的保全程序,其實這一些程序事項都會一再地出現。解釋著各種注意事項,黃中麟律師也發現到,正義的伸張以及合理的賠償,是被害人最關注的兩大要項,需要法律越早介入越好。 個案管理牽涉跨領域專業 犯保協會坦言有難度!新法上路後,犯保協會的辦公據點,有接近一半的比例都是新成員,而這幾乎倍數人力的擴充,主要是因應新法的保護服務從被害者個人擴及到家庭,整體服務思維都要跟著改變。新加入的工作者以法律、社工、心理以及犯罪防治四大背景為主,不過在實務工作上卻頗有難度。犯保協會台北分會主任王盈惇直言,個案遇到的問題,不會只是單一科系學門所能處理。因為犯保協會的模式是採取個案管理,然而單一個案可能會需要法律以及心理層面的協助,或是經濟上可能也會有需求,這些事項都不是單一科系背景就會的。從傷害事件發生到生活重建,過往統計,一個犯保案件服務時間大約需要三年。在人力不足的時期,犯保協會仰賴大量保護志工投入服務,也期盼隨著新法上路,被害人能更快走完最後一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