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第三次針對國會社運 青鳥行動的時代意義
邱惠恩 周明文 / 採訪報導這次國會改革法案,不只引起政治動盪,還引發全台串聯的青鳥行動,5月24日跟5月28日分別有10萬人跟7萬人參與,成為台灣歷史上,繼野百合運動、太陽花運動後,針對國會的第三起大型的社會運動。 俯瞰5月28日青鳥行動現場,果真猶如一隻鳥的形狀。圖/台灣經濟民主連合。 青鳥行動誕生 5月17日立法委員為了國會改革法案爆發肢體衝突,晚間10點33分藍白兩黨以過半數優勢,不記名舉手表決二讀通過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採即問即答方式,並決議其它國會改革法案也將在5月結束前審議。當晚引爆公民團體與百位民眾聚集抗議。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兼智庫研究員許冠澤表示,公民團體在4月就在關注國會這個濫權跟議事粗糙的情形,4月我們就開了很多場記者會呼籲藍白懸崖勒馬,否則民怨會累積沸騰,「果然民怨在517正式爆發。」 5月17日適逢周五,週六、週日,公民團體台灣經濟民主連合與其它公民團體聯手,對外正式發布動員令,號召民眾21日走上街頭,主辦單位預估當日約3萬人到場。 接著24日、28日集會規模擴大,濟南路、青島東路到中山南路封街。早上9點開始人潮陸續湧入,接近凌晨12點才散去。主辦單位預估兩天分別有10萬人與7萬人到場。「沒有討論、不是民主」的口號每隔一段時間就響徹在集會現場。 緊鄰立法院的濟南教會也開放場地成為物資後勤中心,光24日就有約400名志工到場支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研發中心主任黃哲彥受訪時表示,「教會基於必須跟苦難的人站在一起,所以開放教會。」針對陸續湧入的物資,他表示,有部分物資根本不知道是誰送的,「比如說Uber Eats過來就說指定長老教會的物資站,就是指定這樣而已。」 觀察24日與28日社運現場,有些野台車由學生團體認領管理,開放給「有話想說的」一般人。青島東路跟濟南路上兩邊的主舞台則分別由小黨、各領域的意見領袖、學生代表輪流上台演說。 一般民眾也中山南路上,用自己的方式表達訴求,現場可看到音樂、跳舞、繪畫、塗鴉等。 5月28日更發起全台串聯,除了台北外,還有14個縣市響應青鳥行動。高雄場沒有台北燈光明亮的主舞台,但有民眾拿著繪本向現場的大小孩說故事,繪本內容則是隱喻自由與極權。 社運成公民教室 沒有討論,不是民主的口號每隔一段時間就響徹集會現場。圖/獨立特派員。 大型的社會運動成了某些老師家長的公民教室。在濟南教會空地前,東吳大學的老師帶領學生了解立法院基本的議事運作。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作為通識課的老師之一,他表示,本來24日就安排參觀立法院,只可惜封院禁入,「所以就到立法院外面的濟南教會的廣場,來進行實際上的民主教育。」 小小孩也來做街頭觀察。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的家長孩子也一起在街頭觀察。共學團學生豆寶受訪時表示:這是人生第一次參與社運,「我來這裡第一次見識到很多人拿著牌子,然後一個人在台上講話。」 記者詢問孩子社會運動內容是什麼?另一個受訪的共學團學生樂樂斷斷續續地表達,他記得舞台上的人說,「立法委員,好像兩個黨合作,比較多人,他們沒有討論,就直接通過法。」 問孩子們喜歡這樣的上課模式嗎?「喜歡!」「為什麼?」「可以聽他們講立法委員的事情,還可以吃零食!」 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領隊與家長徐書慧表示,十年前太陽花運動就已經帶領孩子到現場,「社會跟孩子的教育是不能隔離跟脫節的,所以發生什麼事,我們會跟孩子一起討論,然後來到現場。除了表達我們身為公民的支持跟聲援之外,也同時讓孩子近身去觀察,還有去了解議題。」 難道不擔心安全嗎?徐書慧回應,如果像太陽花學運那樣發生衝突,「我們當然會以孩子的安全為第一考量,提早撤離。這件事情在我們的家長團體都已經有做過演練或討論。」 參與者圖像 有群碩博士生臨時投入問卷調查,研究青鳥行動的參與者圖像。圖/獨立特派員。 為了更嚴謹地瞭解這場社會運動,有一群碩博士生在518、519兩天,臨時找了約22個人,在21號、24號、28號投入問卷調查,研究成本約近兩萬元,全自掏腰包。研究結果「十年一瞬:2024立法院集結運動的參與者速寫」公開在網站「巷仔口社會學」。 標題之所以叫「十年一瞬」,是因為「這次參與研究人員,或說或少都參與過十年前的太陽花運動,」清大社會學研究所博士生張仁瑋說明,團隊一方面希望能重現十年前台灣社會學界很少見的街頭社會運動問卷調查,二方面想知道參與立法院大規模集會的民眾十年前後有何差異;最後,好奇我們自身還能有哪些參與社會運動的可能性。 為何這類街頭社會運動的研究如此少見?張仁瑋解釋,學界研究通常會事先寫研究計畫並爭取經費,然而,「我們不太可能通靈說多久以後台灣何時何地會發生何種社會運動,」尤其街頭社會運動的組織動員、參與方式都是瞬息萬變的,難以科學性地掌握,因此學界不太常有這類研究。 研究不僅要了解參與者的組成與想法,以及對照318運動之差異,更重要的是看出有社會正在經歷哪些變化,「社會學講的是社會結構、強調的是共同的意識,如果訪到100人、200人都有同一個想法,那代表這個社會正在變化,」清大社會學研究所博士生張皓進一步解釋,每一次社會運的研究都是在觀察某一些價值或意識形態的變化。 關於參與者身分,太陽花的學生參與占比51.67%,青鳥則是21.52%。 參與者年齡部分,太陽花運動20歲-29歲占比66.77%,青鳥占比30.56%;青鳥在30歲-39歲占比25.91%、40歲-49歲占比19.27%。研究團隊將整體人口比例加入比對,參與青鳥的人口屬性確實較太陽花多元。 接受社運資訊的平台,太陽花以FB占比87.3%最多,網路新聞71.5%次之,PTT53.7%居第三;青鳥則是Threads占比56.62%最多,臉書47.35%次之,網路新聞43.71%次之。對比2022年台灣傳播調查大眾最常使用的媒體平台,FB以82.3%居冠,但卻並非青鳥最重要的來源。 政大社會學研究所博士生李俊穎解釋,民眾接收資訊的社群媒體平台受到演算法的因素滿大的,探討此題的意義在於「可能有一些平台會慢慢的會有一些假訊息的因素在裡面做干擾,那就變得更不利民眾在使用透過這些平台進行動員,」這也是未來研究延伸的重要角度。 此次社會運動,部分民眾在社群貼文分享遇到性騷擾的情況,調查員本身也遇到,「就是我們出示完學生證後,他還是想要加LINE,他想要知道你個人的訊息,然後就是不放你走這樣子,」清大社會學研究所碩士生林彥均拿出研究團隊特別製作的拒絕性騷小卡,並印上求救管道,發給受訪民眾。 三次大型國會運動 台灣歷史上,針對國會的大型社會運動有三場。圖/獨立特派員。 台灣歷史上,針對國會的大型社會運動有三場。 最早是1990年3月16日,學生發起野百合學運,訴求解散萬年不改選的國民大會,最後促成國會全面改選,是立法院民主化濫觴。 2014年3月18日,立法院30秒通過服貿法案,學生認為代議政治已然失靈,行使公民抵抗權,占領立法院,寫下台灣歷史第一次。 今年青鳥行動從5月17日晚上爆發,21日、24日、28日三場大型集會,抗議國會改革法案在審議程序與法條內容上太過粗糙。 賴中強律師、同時也是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曾參與三場針對國會的社會運動。他比較三場社會運動,「最特別的一點應該是學運跟公民運動這個比例,」他回憶,野百合運動非常強調「學運的主體性」,也就是只有學生才可以參加的運動,當時參與民進黨集會的社會人士在另一頭,跟學生完全隔開。 太陽花運動部分,由於參與者多數為學生身分,領頭人也是學生,因此多數媒體將之定位成學運。然而,賴中強認為,「事實上是公民運動跟學生運動共同共構了太陽花運動。」 回到青鳥行動,很明顯,各個社會階層與身分、年齡都有。 另一個差異在於,青鳥行動並沒有明顯的社運明星或領頭人。野百合運動當時主要的角色如今都成了民進黨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例如民進黨立委范雲、沈發惠、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太陽花運動則有林飛帆,現為國安會副秘書長、陳為廷、黃國昌,現為民眾黨立委。 賴中強認為,可以有社運明星作為代表人向社會大眾跟政府溝通,但不可以「造神」,「這之間的差別就是說你要能夠維持運動決策的民主。」 除了審議程序與法條有爭議外,拒絕中國干政成了青鳥行動第三個訴求。賴中強認為,「傅崐萁就是中國的代理人,」自他從中國行程回來後,「他操控了台灣的地方派系,再透過地方派系幾乎決定了國民黨的國會的決策,再透過萁與黃國昌的結盟,再去影響了八席民眾黨立委的決策,就變得傅黃集團好像他能夠控制國會的多數。」 對此,民眾黨在5月23日記者會上,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沒有人授意我推動國會改革。反而是在12年前,我在台灣智庫的時候,開始跟一群學者 幫民主進步黨在研擬國會改革的草案。後來民進黨也拿去提案了。」 每一場社會運動最需要的可能不是認同,而是讓所有人理解這個社會中還有哪些你沒聽過的聲音。
專欄
國會改革改什麼?為何爆發爭議?
邱惠恩 林珍汝 周明文 賴振元 鄭仲宏 / 採訪報導 立法院今年2月1日才迎來一批新立委,短短三個月,就把各界引頸期盼且喊了20年的國會改革內容:調查權、聽證會三讀通過,然而,法條內容跟審議過程皆引起兩極化聲浪。本文著眼三大改革焦點:調查聽證、增修反質詢與藐視國會、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來討論。 民進黨於24日院會時,在議場施放印有反擴權、反惡法的藍白氣球。圖/獨立特派員。 立院擴權錯了嗎 2004年尋求連任的陳水扁總統在台南拜票遭槍擊,立法院為此成立「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簡稱「319真調會」,此舉引發立法院是否違憲爭議。 同年,大法官釋憲,釋字第585號指出依憲法賦予立法院之職權享有一定範圍的調查權來獲得相關資訊,這是一種輔助性權力,協助執行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功能。 自此,開啟長達20年國會是否納入調查聽證的辯論,直到此次三讀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三讀通過當日表示:「20年沒有辦法完成的國會調查權,有需要如此趕快把它通過嗎?不外乎你們就是要違憲擴權,把國家顛覆掉!」 是否違憲有待日後聲請大法官釋憲。擴權呢?「擴權本身不一定有錯,就是要看這個擴張的權力是不是真的有它的必要性。會不會本來立法院的權力太小,所以這次我們要透過擴權來讓國會擁有更多的權限,來讓國會能夠更好地運作,」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楊貴智解釋。 那麼立法院權力果真太小嗎?沒有足夠的制衡武器面對行政權嗎?關注國會長達17年的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自2007年起草的國會改革承諾書中一直都有放入聽證調查的權力,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台灣目前的憲政設計還是行政獨大的樣態,所以我們認為立法院的確必須要有適度的武器來制衡行政部門。」 調查權與聽證會  美國聽證會歷史悠久,今年1月31日美國國會邀請抖音 臉書 Snap、X以及Discord五大科技巨頭執行長到聽證會上。圖/獨立特派員 此次修法,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原本第八章「文件調閱之處理」改為「調查權之行使」,強化立法院索資權力,更重要的是可成立「調查委員會/小組」。 修法後,未來在院會期間涉及相關議案或者與立法委員職權有關的事項,包括立法、審預算、人事同意、質詢、議決國家要事,例如戒嚴、大赦、宣戰、媾和等,經由院會決議通過就可成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院會同時要決議調查的名稱、事項、目的、方法以及成員人數,而委員會成員由政黨席次比例推派。 張宏林指出,雖然部分人士表示,立法院只會針對職權、議案傳喚相關人事機關,不用太擔心,但是「立法院監督行政部門,我們生活所有事情都跟行政部門有關。」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三讀通過當日受訪時表示:「福國利民、揭弊查案,這都是世界民主國家國會議員在全力推動的事情。」 「理論上有任何弊案的話,那就由監察院提出糾舉彈劾糾正;如果今天弊案它涉及到刑事責任的話,那應該是按照檢調系統一路往司法體系前進,那立法院到底要調查什麼?其實這個在這次修法之後一直是個大哉問,」楊貴智表示。 「我覺得這個權力沒有意義。」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直言,此次調查聽證權沒有說明法律效果是什麼,那為何要浪費這麼多時間調查?「我覺得立法這就是專心做好法案審議、預算案審議,我們現在的審議品質其實不好,進逐條的品質也不好。」 第47條修法後,調查委員會/小組「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其中,納入「部隊」讓民進黨認為根本是為中國服務的條款,柯建銘甚至說出「把台灣國會香港化、把國會人大化。」 對此,民眾黨5月23日召開記者會,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大家知不知道我們有多少役男在服役的時候遭到不當對待,到立法院來陳情的?國會要進行聽證調查制度,如果不請部隊回答,請問要請誰回答?為何我們提部隊就是配合北京刺探國家機密?」黃國昌進一步解釋,傳人必須要委員會通過才能執行,並非個別立委想叫誰來就叫誰來。 既然修法範圍擴及一般公司行號與老百姓,第50條之2增加「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部分人士認為,相比法院傳喚證人時不能有律師陪同,此修法內容已相對寬鬆。 不過看在律師眼裡,「既然是一個這麼慎重的場合,為什麼不大方的讓民眾直接請律師陪同?」楊貴智表示,自己身為律師,了解許多民眾在多數情況下都不瞭解自身有何需要捍衛的權益,再加上調查過程是法律程序,「在進行過程中,對當事人難免就會有權益上面的影響,況且最後實際回答問題的還是證人本人,而不是律師,律師只是保護證人權益而已。」 關於拒絕證言、交付資料,第50條之1增訂「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認為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已逾越其職權範圍或涉及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而與公共事務無關者,應陳明理由,經會議主席裁示同意後,得拒絕證言或交付文件、資料及檔案。」 但如果主席不同意,受邀者仍拒絕,甚至拖延或隱匿調閱資料時,若為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院會決議後可移送監察院糾正、糾舉或彈劾;若為非政府機關或公務員,處罰鍰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並得按次處罰。不服處罰者可提起行政訴訟,由法官作最後裁決。 關於聽證會,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9章之1「聽證會之舉行」。 調查委員會、全院委員、各委員會會同意,或者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並經由院會議決通過就能舉行聽證會。如果涉及國防、外交或者其他依法應保密之事項準用秘密會議。若聽證會內容有可能侵害個人隱私、侵害營業秘密、威脅到個人生命自由,也可以部分或全部不公開。若有洩密情況,洩密者適用相關洩密罰則。 對此,民眾黨立法院副總召黃珊珊於5月23日記者會上表示,「有人造謠台積電的技術會被立法院洩漏,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立法委員本身、參與相關秘密會議的人都會有保密的義務。」 受邀者在涉國家國防外交機密、逾越調查目的、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涉及法律保護之祕密事項等情況下,一樣可以敘明理由拒絕證言。但證言若為虛偽陳述,非政府人員經院會決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不服者可提起行政訴訟;若為政府人員,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並依法追訴刑事責任,也就是此次《刑法》增訂141條之1「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20萬元以下罰金。」 反質詢爭議 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與前國民黨立委蔣萬安的反攻大陸的質詢互槓戲碼已成負面教材經典。圖/立法院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大家都說不懂反質詢是什麼,我們現在都只能用舉例,但舉例不是叫定義,」胡博硯表示,定義是要把概念說明清楚,才能夠適當舉例,而是用舉例反推。 另外一項爭議是藐視國會之行為定義不明。張宏林解釋,他國國會的藐視國會罪多在處理無故缺席或者偽證,沒有處罰「態度」,「態度的事情是政治的課題,我到底對你客氣還是不客氣這交由人民公民未來在投票來做選擇,這也是我們講的政治人物選擇,他必需付給社會觀感的問題。」 不過,胡博硯表示,大眾也不必擔心動不動就被立院罰鍰或判刑,因為要發動調查委員會跟聽證會不容易。他認為真正要思考的是用刑法或行政法或其它方式來處罰,「例如議會不受歡迎人物諸如此類的,應該要思考政治層面上面的問題不應該在法律層面上面來解答。」 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 針對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第15條之1「總統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於就職兩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一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確立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不過,第15條之4「立法委員進行前項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此條被認為是變相質詢總統,有違行政院為最高行政首長的憲政體制。 立委問的問題不是總統的權利、總統回答的問題不是總統的權利,或者不答或是什麼,我覺得這個會造成我們憲政的更為混亂,」胡博硯指出。 另一方面,今年3月21日司法法制委員會也曾對此進行討論,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即問即答是不是一定就像質詢一樣,來來回回地問不完,還是我們只要設計一問一回答,而且即問即答的重點應該是放在總統對於國情報告報告完之後,立法委員、民意代表認為有不明瞭的地方,可以再就教總統,所以相關細節的部分本來就是我們立法院可以自己再去訂定的。」 沒有自律的國會改革 部分民間團體認為此次國會改革是「擴權」,甚至「濫權」。張宏林認為,判斷有無擴權就是有沒有相應的配套自律法條,「這次之所以稱為擴權就是因為他增加了自己的權力,卻沒有適度的針對自我的要求來做節制。」 月薪等同部長的立委,目前可以兼職各種營利與非營利組織,有利益迴避的疑慮。另外,立委聘任的助理資訊以及接受利益團體遊說的登記制度也不像他國公開透明。甚至傅崐萁過去在獄中仍可行使立委職權,寫書面質詢稿。立委自律卻沒有納入國會改革。 胡博硯進一步指出,立法院的議事規則也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即問即答式的質詢每次都造成行政官員跟立法委員在吵架,」他認為,國會沒有逐條或辯論的空間,「如果不要進逐條我們就辯論啊,針對議題辯論,然後留下記錄,讓民眾來看到底誰講的對誰講的錯。」 審議程序爭議 此次法案審議程序也有重大爭議,包括二讀與三讀時不採用表決器,而是用不記名舉手表決,雖然不違反議事規則,但是誰贊成、誰反對沒有清楚的歷史紀錄,不符合責任政治的民主精神。尤其此次並非所有委員都出席,因此無法直接用政黨來區分。 排審議案方面,3月21號針對總統國情報告安排專案報告,4月1號首次審查立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法草案,4月3號、10號、11號召開公聽會,不過3日因花蓮強震早早暫停。 以上會議過程各黨立委基本上都發表意見,直到15號第二次法案審查時,主席吳宗憲以兼顧議事效率 提出每個立委大體討論發言4分鐘,民進黨表達不滿。吳宗憲再以過去各界已對國會改革研究多年、又開過3場公聽會,並且民進黨立委的論述一直重複等理由,提出在委員會進入逐條審查時以有異議就保留的方式,將20個提案送交黨團協商,最後黨團協商沒有結論,送院會表決。 在5月17日院會議程累計多達28案,藍白兩黨以再修正動議的方式提出整合版法案,引爆肢體衝突。5月21日、24日、5月28日仍接續二途三讀通過。 本次由眾所矚目的第三勢力民眾黨與國民黨合作,通過一個與所有民眾有關的嶄新制度法案。讓長久以來立院審議程序的瑕疵、玩弄議事規則以達政治目的以及沒有妥協只有多數決的暴力的狀況再度受到矚目。 這起國會改革事件再次提醒每一個公民,民主是在投票完後才真正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