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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染整爆勞資爭議,跨國勞工組工會爭權益!【獨立特派員】
李婕綾 張智龍 / 採訪報導 黃郁婷 / 整理報導位於桃園的「大同染整」無預警宣布關廠,引來員工指控公司違法長達近20年。台、越、泰籍員工更罕見組成跨國工會,要和資方正面對決。勞資協商結果,在權益事項上,資方承諾依法給付積欠的加班費、特休未休等費用,以及移工返鄉機票及轉換雇主期間的住宿費。「大同染整」無預警關廠 勞資衝突浮上檯面 位於桃園蘆竹地區的大同染整公司創立於民國58年,主要從事紡織品印染業務,王先生在公司營運前期就進廠工作。然而當年公司結清舊制年資,資深員工轉為契約工,首當其衝就是薪資與特休。 前大同染整員工王先生表示,薪水減了兩三成、特休30天全部歸零。後來公司有給7天特休,但到目前為止都保持7天。 即使薪水、特休等勞動權益都在契約工的名義下大幅縮減,王先生仍然持續在大同染整工作,甚至還被提名當選模範勞工,一直到今年7月被資遣,契約期間長達19年。 王先生坦言,要離開的時候,資方告訴他,因為年紀超過65歲,又沒有勞保,所以不能拿資遣費。但公司顧慮到他做了那麼久,又那麼辛苦,所以董事長包2萬元給他。 依據勞基法,定期契約員工並沒有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的保障。不過,勞基法中也明定,只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才能算做定期契約。換句話說,與雇主契約期間長達19年的王先生是否能被視為定期契約員工,其實有很大爭議。 然而相較冰冷的法條爭議,王先生更在乎,從民國61年到113年的大同染整歲月,最後只換來2萬元的心碎。 本勞與移工合組工會 運作上有哪些困難?鄰近公司圍牆的黃色建築是大同染整公司的移工宿舍。在廠內,無論是工作或日常生活,台籍勞工與移工往往交集不多,工作領域裡也常常會有競爭排擠。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下簡稱桃產總)祕書彭宏達認為,移工來台工作的心態,就是好好加班、好好賺錢。趕快把錢匯回去、趕快完成工作,對他們來說是最重要的。至於加入工會這件事情,他們也會擔心被主管盯上。即使存在種種困難,在資方資遣動作及關廠風聲中,為了捍衛權益,大同染整內部3個國家的勞工在今年7月合作成立工會,也召開會員大會。然而,語言卻是工會運作最大的障礙。桃產總祕書彭宏達觀察,有幾次見面跟碰面,但是把翻譯人力抽離現場的時候,不同國籍的勞工就會有語言的壁壘、完全無法溝通。他們大概是點頭,還有一些肢體表達而已。因為語言障礙,所有的討論都必須先分組收集三個國籍員工的意見,統一彙整後,再反覆討論尋求共識。 協商露曙光! 移工加入工會有望常態化?隨著各種談判協商的進行,大同染整工會也不斷動員陳情。陳情現場往往有三種語言輪替。大同染整勞資雙方經過協商,最後順利達成工會目標。在權益事項上,資方承諾依法給付的費用,包含積欠的加班費、特休未休等費用,以及移工返鄉機票及轉換雇主期間的住宿費。概算後,大同染整公司同意,除依法應提供的資遣費外,年資未滿10年的員工可獲1.5個月薪資的關廠補償金;年資10年以上的員工可獲2個月薪資的關廠補償金。同時也針對不同年資的本國籍員工及移工,分別提供1至8萬元、4至5萬元的補償金。桃產總祕書姚光祖直言,移工的問題就是勞工的問題,本勞的問題跟移工的問題往往是相通的。尤其在移工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如果沒有收移工擔任會員,甚至會有會員沒有辦法過半這樣的恐懼存在。工運界觀察,產業現場有越來越多工會開始招收移工成為會員,工會夥伴是移工的場景,在未來也將越來越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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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陀兒颱風創停班停課紀錄,颱風假該怎麼放?【獨立特派員】
廖怡芬 賴振元 / 採訪報導 黃心亮 / 整理報導山陀兒颱風十月初侵襲台灣,路徑一變再變,全台都提前宣布停班停課,但有些地方其實是無風無雨。有些民眾開心撿到颱風假,但製造業、服務業直呼損失慘重。到底放不放颱風假,地方首長的決定,引發兩極化的批評!究竟颱風假是什麼?為什麼要放颱風假?國外的做法又是如何?颱風路徑多變難預測 颱風假放不放? 山陀兒以強颱之姿侵襲台灣,10月1日嘉義以南都放了颱風假,沒想到山陀兒來到家門口卻滯留海上,南部民眾的颱風假成了防颱假,高雄市的購物中心,擠滿了來吃飯、購物的民眾。 山陀兒不只行進龜速,路徑也一變再變,10月2日全台都宣布放假了。颱風假的標準,是瞬間風10級、平均風七級,但苗栗以北不但不在陸上警戒範圍,風雨預報也都沒達到放假標準。 登陸時間一再延後,全台都提前宣佈停班停課,但有些地方其實是無風無雨、晴空萬里,一直到登陸後,各地風雨才逐漸明顯,不過強度已經由強烈颱風減弱為中度颱風。全台在10月2日、3日都連續放了整天颱風假,但北部許多地方似乎風雨不大,有人逛街看電影、有人唱KTV,也引發熱烈討論。 中央氣象署簡任技正伍婉華說:「其實放不放颱風假,參考標準除了氣象署我們所發布的風力雨量預報以外,還會參考當地的交通狀況、水電供輸會不會是正常的。」 颱風假還是要上班?勞工安全誰來保障? 放不放假民眾很關心,地方政府多在前晚八點就宣布,各縣市首長得要趕緊前往各地視察,盡量避免陷入決策兩難。不過地方首長的決定,常引發各種兩極化的批評,颱風假也成了地方首長網路聲量的指標。 但從經濟層面來看,不少企業主卻因此損失慘重。台經院景氣預測中心主任孫明德表示,以台灣一年的GDP約23兆台幣來試算,放一天颱風假,台灣經濟損失至少300億。 放颱風假,服務業衝擊最大,而製造業則是需要利用災前因應,或是後續補班措施來彌平虧損。孫明德說:「製造業有一些它本來就不停工,比如說像石化、鋼鐵、半導體這些行業,就算颱風天它還是有員工在裡面,而且它是以機器為主,機器不停就好。」 在連鎖量販店工作的籃世華,在颱風期間就算是風強雨驟,也是得要照常出勤。身為連鎖量販店工會理事長的他認為,這樣出門上班的風險其實很高,但如果排到應該要上班,卻因為颱風假沒出勤,當天是沒有薪水可以領的。 不只是量販業,颱風假的爭議也普遍存在其他零售業,有些內勤是根據政府公告,但排班的門市人員,則是依照營業主管做決定,不只門市接單後,內勤可能無法補給供應,對員工的出勤安全,也並沒有一視同仁。 為此,多個工會集結力量,希望推動天災假入法,透過法令的強制規定,讓勞工有出勤該有的安全和保障。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彭宏達說:「我們希望未來如果颱風天的情況下,事業單位有要勞工出勤之必要,我們希望能夠加發不低於一天的加班費或是補休,同時要提供必要之交通的協助或是津貼。」 天災假該入法嗎?颱風假難題如何解? 對於天災假是否入法,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認為,首先要釐清一個概念,目前在台灣的法律裡面,並沒有颱風假這幾個字,是因為發生颱風,導致我們內心覺得是不是可能不用上班,颱風假只是通俗用語。 根據規定,颱風來襲時停班停課的對象,只適用政府機關和公、私立學校,對民間企業沒有強制力,因此沒有規定雇主必須給予有薪假。而鄰近的國家,像是韓國、日本都沒有颱風假,要不要放假由事業單位自己決定;香港則是因為腹地較為狹小,統一由氣象機構發布,比較少引發爭議。 至於颱風假的亂象該如何解決?因為颱風屬於天然災害,不算是勞資任何一方的過失,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認為,中央應該明訂清楚統一的規範,包括職業安全問題,有一體的規定讓大家遵循,各縣市不該不一致。為保障勞工安全,約定成俗的颱風假,要怎麼改善?在這次放假天數破紀錄的風災過後,需要中央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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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沙巴無國籍者,如何面對生存挑戰?
馬來西亞沙巴州是旅遊度假勝地,但這裡住著一群無國籍人。有的因為母國的戰亂或是經濟因素,選擇來到馬來西亞,在這裡生下沒有身分的小孩,又或是非婚生子女、晚報戶口等原因,都可能讓下一代無法取得國籍。這些無國籍者在馬來西亞沙巴,如何生存?又面臨什麼樣的挑戰? 海上的游牧民族 無國籍人在沙巴 說到東馬來西亞的沙巴,大多數的人會想到度假勝地,但這裡住著一群無國籍人,他們就住在沙巴仙本那外島的邦邦島上。 這座島上,有許多巴瑤族人的村莊,村民住在高腳屋裡,挖取淡水井作為日常用水,並在周圍種植木薯、香蕉、椰子。(圖/獨立特派員) 巴瑤族,又被稱為海上的游牧民族,大約在15世紀,他們已經生活在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等國之間的海域。如今部分巴瑤族人仍以捕魚維生,但受到現代社會的影響,也有不少人選擇到城市工作。巴瑤族人諾說:「普遍工作都是店員,或像我一樣照顧小孩,因為在島上找不到工作。」 1963年沙巴成為馬來西亞的一部分,部分早定居於此的巴瑤族人,獲得了公民身分,諾的家人們也因此成為馬來西亞公民。但並不是所有人都像諾的家人們一樣,有些巴瑤族人並沒有獲得公民身分。 在沙巴拿篤海邊有個無國籍人的村子,居民沿著海岸興建高腳屋,由於缺乏淡水,早期村民只能向村外購買,對他們來說是筆龐大的開銷,這幾年在慈善團體的幫助下,村民才買了公共水塔儲水。 由於無國籍村的人口不斷增加,居民在海上不斷擴建新的屋舍,他們進出都得靠各式各樣的小船,穿梭在布滿寶特瓶及各種垃圾的海面。(圖/獨立特派員) 無國籍者人口多 下一代難翻身 莉娜(化名)是巴瑤族人,他跟先生還有六名孩子一起住在無國籍村,他的父母並非馬來西亞公民,因此出生沙巴的他,成了無國籍人士。即使莉娜與馬來西亞公民的先生結婚之後,他們的六個小孩還是無國籍人。 在沙巴像是莉娜這樣無國籍的人,約占了沙巴人口的三分之一。除了海上的游牧民族,由於沙巴鄰近菲律賓、印尼,鄰近國家的人因為戰亂以及經濟的因素,也紛紛移居到沙巴。(圖/獨立特派員) 另外,經濟也成了菲律賓與印尼移民最大的誘因,由於馬來西亞的經濟條件較好,許多移民來到沙巴工作之後,便選擇留下來生活,成了無證移工,他們的小孩也因此成了無國籍的人。像是在沙巴斗湖的這個村落,村子裡的人大多是從印尼來到這裡工作定居,成為無證移工。 阿古斯為了賺錢,三十幾年前來到馬來西亞當移工,比起故鄉一個月只能賺200至300元令吉,在馬來西亞的修車廠工作一個月可以賺1500令吉。他說:「在印尼如果沒有文憑很難找到工作,可是在馬來西亞只要聰明、勤勞是可以找到工作,如果在印尼要文憑,靠關係也不一定找到。」 但有的無證移工,選擇不再回母國,因此他們的孩子就無法有國籍。在沙巴無國籍孩童大多是移民、難民、無國籍者所生下的下一代。或是非婚生子女、晚報戶口等等原因,都可能讓下一代無法取國籍。 沒有公民身分的保障,對這些無國籍人來說,最大的困擾是隨時會被逮捕,就像是莉娜,他在跟先生結婚之前,從來沒有出過遠門,他說:「在還沒有結婚前,我從來沒離開過這裡。」 生活處境艱難 無國籍者猶如地下公民  無國籍的居民,生活只限於海邊的一小塊區域,離開就有被抓的風險。莉娜的鄰居,不少人都有被逮捕的經驗,像是莉雅(化名),他的先生被抓,家裡頓失主要經濟來源,莉雅只能用鄰居家的門口,擺個小雜貨店,或是到鎮上餐館打工維持一家生計,一天賺取二、三十元令吉維生。 除了人會被抓以外,無國籍人有的以捕魚或是海上交通為生,船隻成為他們的重要經濟工具,但沒有無國籍,船隻無法登記註冊,被抓到就會被執法人員扣留,這個小港口過去停靠了許多船隻,被扣留之後,都還無法領回。 新紀元大學學院講師周兆鴻說:「一般居民,大部分對無國籍的這個群體是帶有惡意,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們長期生活在街頭,也沒有獲得比較正當或合法的工作權利,會在街頭搶劫或者是偷東西。」 但另一方面,無國籍人也成為本地的廉價勞力,但無國籍人猶如地下公民,難以掌握人數以及生活狀態,若是爆發緊急的災難,他們將面臨更困難的處境。即使有不少無國籍人,已是沙巴的第三、甚至第四代居民,但他們也只能在看不到的角落,繼續生活。 梁德珊 李文傑 / 採訪報導 黃郁婷/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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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國家實驗「週休三日」,在台灣可行嗎?
去(2022)年「週休三日」實驗在歐洲大規模進行,而以高工時聞名的台灣,除了週休三日已在網路公共政策平台通過連署外,也有其他關於工時的議題正在進行連署。在台灣要推行縮短工時,會有哪些問題?勞工要達到工作生活平衡,是否有其他選項? 週休三日模式 若在台灣實行會遇到什麼問題? 在「週休三日」實驗中,號稱最大實驗體的英國,有超過60家公司、近3000名員工參加,實驗結束後,高達7成的員工覺得職業倦怠下降,超過半數認為工作能力上升,對身心健康、睡眠改善都表示肯定。同時,參與的公司平均收益較前一年增加35%、員工離職率降低57%,呈現勞資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週休三日實驗在國外成功後,台灣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週休三日的國家」、「修改勞基法第30條降低每週基本工時」也連署通過,勞動部分別要在6月26日以及7月2日前提出具體回應。 從週休二日到週休三日有3種轉換模式,第1種是天數減少後,週工時也跟著減少,但薪資不變,這種模式考驗的是資方;第2種是天數減少後,除了週工時跟著減少,薪資也一併縮減,最不被勞方接受。 第3種則是天數減少,但週工時不變,薪資也不變,是勞雇雙方最可能達成的選項。不過即使是彈性的作法,在每週工時40小時的台灣,實行上卻有困難。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指出,40小時工時不變,但工作4天,等於每天正常工時10小時,就沒有加班費,台灣人願不願意接受?不同世代會不會不同?不同部門會不會不同?可能相對工作密度較不高的某些服務業很樂意,但工作密度很高的,可能就不願意。 將休息時間納入工時 也成討論焦點 在網路政策平台上,另一個正在進行連署的議題,是要將休時納入工時,其中不少附議是基於相較週休三日,不如先縮短工時。雖然台灣每日最高工時是8小時,但在出勤紀錄上,要9小時才算達到應有的工時。 主要根據勞基法第35條,勞工工作4小時,至少要有30分鐘休息,於是每日8小時的工時,往往中間會有1小時休息時間,也就是俗稱的8加1,而「加1」的這1小時,基本上由勞方承擔。 林佳和認為,確實對於工作密度太高的工作者,8小時工作太辛苦,那1個小時休息,他是在恢復。針對這種類型,可以考慮以法律強制規定,在那個小時必須給薪,但沒辦法普遍化。 沒有透過約定或協商,也沒有法令規定,但目前台灣不少NGO組織已經將1小時的休息時間,納入給薪的8小時裡,也就是7加1。 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施逸翔表示,NGO組織平常工作常有挫折感、資源不足,甚至經常有議題不符合主流價值,會受到批評等情況,因此更希望讓員工在一個尊嚴勞動的環境下好好工作。 台灣勞工憂低薪 工時制度改革面臨兩難 根據人力銀行統計,有超過一半的台灣勞工除了明面上每月15小時加班外,每週還有10小時的隱形工時,成為加班黑數。 雖然台灣勞工對於高工時普遍很有感觸,不過提到縮減工時,卻不一定能得到支持。人力銀行業者黃楷元解釋,工時縮短之後,勞工想到的不一定是多了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而是薪水是不是會被砍掉?或是飯碗會不會不保?假設一天工時從8小時縮到6小時,公司會不會想,去找派遣工還比較划算。 林佳和坦言,這樣的現象應該和低薪有關。在意加班費是台灣社會難以丟掉的包袱,在這個包袱之下,要盡量恢復正常工時,對於多數勞動者來講,並非一個很受歡迎的題目。面對工時,台灣社會呈現改與不改都兩難的狀態。 除了縮短工時 有其他解套方案嗎? 然而,縮短工時與企業營運一定是相斥的選項嗎?勞工工作、生活的平衡,除了縮短工時,有沒有其他可能? 台灣松下電器是國內少數有暑假的企業,暑假共計9天,包含前後2個週休二日,2天公司給的特別假,1天是透過工會與公司簽訂的團體協約所給的假日,2天是員工本身的特休假。 台灣第一個實施週休二日企業的台灣松下,對週休三日目前雖然沒有規劃,不過企業對勞資互動、員工工作生活平衡進行投資,到底划不划算?台灣松下以家電超過市占率5成,年營收超過450億元,為這個問題提供了一些答案。 (※李婕綾 張智龍/採訪報導) 黃郁婷/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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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提居家工作指引,勞工離線權被保障了嗎?
疫情期間,台灣大規模實施遠距工作;疫情平緩後,仍有些單位保留部分遠距工作型態。但不需在固定時間到固定地方工作的模式,卻讓上、下班的界線變得模糊。為了預防勞資爭議產生,台北市勞動局率先頒布居家工作指引,也首度提及勞工的離線權。在台灣剛萌芽的遠距工作型態遭遇什麼挑戰? 居家工作型態崛起 北市首頒布指導原則 「如果省下來通勤時間,其實就多了近2個小時。」募資平台員工林柏齡說道。在不用進辦公室的居家工作日,除了可以到咖啡廳完成當日的工作進度,工作地點的彈性選擇,也讓他在無形中多出時間運用。 林柏齡就職的公司採用混合性的工作型態,募資平台執行長林大涵表示,公司規定員工每週三要進辦公室工作,一些跨部門的討論就能在這天進行。每個部門可以根據自身的工作需求,另外設定2天進辦公室的時間。 在疫情平緩後,不少事業單位依然保有居家或遠距的工作型態。2022年間,台北市勞動局就針對848家事業單位進行輔導,發現約有3成事業單位在實施居家工作期間不符法令規定,其中以沒有依法確實記錄工作時間最多。台北市勞動局也在2023年3月,針對居家工作的型態頒布指導原則。 整個指導原則共有7大重點,14項條文,主要訂定居家工作模式中,勞資雙方各自應負的權利義務,是國內第一份針對居家工作模式訂定的指引,其中最特別的是,指引中首次提到勞工的離線權。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說明,離線權係指勞工在非工作期間,是可以不接受雇主的聯繫的,包括透過網路、電話或其他聯絡的平台等等。他也提到,現今到底怎樣的情況是上班?怎樣情況又不是上班?好像有些模糊的狀況。 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就說:「雇主傳訊息給我了,也就是意味著希望我注意,那是不是要立刻做?可能雖然不要立刻做,可是我要你知道這件事情。可是我一下班之後,你讓我知道這件事情,我心裡就在想這件事情,我就開始投入那個情境裡頭了。」 居家工作使上、下班界線模糊。(圖/獨立特派員) 法、義等國已將離線權入法 台灣勞權如何保障? 在非工作時間收到訊息,無論是否需要回應,這樣的情形,在有些國家已經明確違反法令。 法國在2017年就正式實施離線權法案,明文規範勞資雙方在非工作時間的訊息聯繫,是全球第一個將離線權入法的國家,其後義大利等國家也陸續跟進立法。德國等辯論中的國家,則透過勞資協議等方式,規範雇主在非工作時間的訊息行為。 相較西方已經透過立法或以勞資協議保障離線權的國家,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認為,離線權要在台灣倡議,首先要挑戰的是雇主對工時的看法。必須讓雇主知道,工時長不代表是有效率地在工作、有生產力的。 翻開2022年瑞士洛桑管理學院世界競爭力排名,第一名是丹麥,其後依序是瑞士、新加坡、瑞典,台灣排名第七,再根據勞動部的國際勞動統計,2021年世界競爭力第一名的丹麥全年工時是1363小時,瑞士1533小時、新加坡2298小時、瑞典1444小時、台灣2000小時,顯示國家競爭力與工時並無直接關係。 遠距工作新模式 勞資雙方面臨什麼考驗? 針對居家工作,台北市率先定出第一份包含離線權概念的勞動條件指引,也設計了檢核表,提供事業單位自我評量。雖然內容並未設定罰則,不過離線權部分,無論是否為居家工作型態,都涉及勞基法原本就有規定的加班問題。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高寶華提到,從Line或是臉書看到雇主要求提供什麼樣的資料,不一定是在上班時間。若要處理,其實就是延長工時,也就產生了加班費,那麼加班費要怎麼計算?諸如此類的問題尚待解決。 雇主可能透過通訊軟體,在下班時間向員工提出要求。(圖/獨立特派員) 此外,遠距工作以工作本質作為評判個人績效的依據,除了更能檢核員工的工作能力,也挑戰主管的管理能力。看不見員工的遠距工作模式,勞資間的互信更是重要的基礎。 工業網通廠商雇員陳俊余表示,遠距工作時,組織會訂定目標,並分配每個人的任務,至於怎麼完成這件事,則是主管給員工的自由度。最後評斷員工的績效,就是看交付的任務,員工怎麼去完成、完成了多少。 透過網路與遠方的同事或是國外的客戶聯繫,新型的工作型態,無論是空間與時間,相較過往已經大幅改變,也為勞資雙方帶來考驗。 (※李婕綾 張智龍/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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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將滿1年,政策如何完善?
台灣勞動力即將出現缺口,為了緩解問題,勞動部推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希望移工能補充部分勞動力。原本移工在台服務滿12年或14年,就得依規定回國,但在這個方案裡,符合資格的移工將取消在台工作年限的上限,也能有較高薪資的保障。方案推行即將滿一年,實施狀況如何? 為保障勞權而生 移工久留政策盼能補足勞動力缺口 菲律賓移工伊慕多在汽車油封工廠工作,今年是第12年了。伊慕多說,他來這裡是為了養活他的父母和家庭,也十分愛惜這份工作。 工廠總經理洪朝福表示,許多目前聘雇中的優秀移工,因工作年限法規的限制而需要回國。他們等同工作現場的主管,假如返國,對於技術傳承及品質控管都會造成很大衝擊。伊慕多正是洪朝福口中,因工作年限到期必須返國的優秀移工之一。 所幸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上路,洪朝福透過申請,讓伊慕多能繼續留下來工作。「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是勞動部在2022年4月30日,因應台灣少子化危機及勞動力短缺推行的方案,也讓有中階技術人力需求的雇主,得以引進外國勞動力。 但這個看似理想的方案,看在印尼勞工團結組織代表Fajar的眼裡,卻有不同想法。Fajar認為,台灣政府在推出政策的同時,沒有提出或改善移工權益相匹配的措施。 首先是留才久用方案的主動權,不在勞工身上。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指出,前提是雇主願意聘用,移工才能使用這個留才方案。若用基本工資26400元算起來,會多出大約9000元,所以很多雇主不願意申請。 另外,移工得先在台工作滿6年,才有資格申請方案。台灣外籍工作者發展協會理事長徐瑞希認為,年限可以再縮短,只要移工的專業能夠達到一定程度,並經過實務上的認證,台灣就能夠留下更多、更好的移工。 菲律賓移工伊慕多教導新進員工操作機器。(圖/獨立特派員) 留才久用方案上路 不肖仲介藉機剝削移工 宜蘭縣員山鄉的山裡有家老人養護院,越南移工陳氏香在此從事看護工作。面對直率的長輩,陳氏香其實片刻不得閒,但她很喜歡這份工作,和工作中的自己。只是陳氏香在台工作期限已屆滿,想到要離開台灣,就一陣惆悵。 陳氏香說,真的捨不得離開台灣,幸好有留才久用方案,他才可以在台灣那麼久。未來她還想取得台灣合法的身分證,留在台灣。 然而根據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規定,這些通過申請的中階移工人才,有機會可以申請永久居留,並非取得台灣國籍。陳氏香的願望,恐怕還無法實現。 即使如此,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還是給了移工來台工作的誘因,但有些不肖仲介卻想趁機剝削移工。印尼勞工團結組織代表Fajar表示,對於想要留在台灣工作更久的移工來說,他們會報名參加掮客所宣傳的內容,遭受非法收費或被騙。 越南移工陳氏香推著輪椅,帶長輩出外晃晃。(圖/獨立特派員) 申請門檻引發討論 留才久用方案仍有改善空間 身為家庭看護的菲律賓移工Mary,每天都會幫重度身障的雇主張宗傑按摩,促進血液循環。Mary屬於看護類的家庭看護,在此類別裡,雇主需給付月薪24000元,才能申請留才久用方案,但這24000元的薪資,是爭議的開端。 部分人士認為,移工久留方案的薪資規定,對經濟較弱勢的雇主來說,不但門檻太高,還可能導致他們更難雇用到優良看護,因為看護可以選擇到長照中心等收入較高的機構工作。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莊國良則鄭重澄清,雇用中階技術人力,是不用繳納就業安定費的,雇主可以把原應繳納就業安定費的金額,直接變成每個月的薪水核發給移工。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有些規定應該再修正,部分疑慮需要有配套,相關單位要更審慎地廣納各方建議,顧及雇主和移工雙方權利。同時也要評估在國際間搶移工的風潮下,台灣的移工政策要怎麼規劃,才會更具競爭力。 (※萬真彣 黃政淵/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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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PREVIEW】- 台韓互踢皮球 HYDIS關廠勞工的悲歌
撰文 / 駐韓獨立記者 楊虔豪    韓國半導體與液晶顯示器製造商HYDIS的勞工,為抗議承接公司經營的台灣永豐餘集團元太科技解雇公司超過9成職員,兩度搭機赴台抗爭,希望獲得民眾關心,以及資方與政府的回應,吸引不少人的目光。    HYDIS在2003年脫離原先的母公司現代集團,脫手給中國京東方集團,卻發生中資以打通內部網絡的方式,竊取HYDIS所持有的廣視角專利技術(FFS),涉流出技術的韓方兩名管理幹部被判刑。不久後,HYDIS又因經營不善而破產,公司申請法定管理以維持正常運作,並在2008年出售給元太科技。    HYDIS內的勞工們為避免京東方「吃飽就走」的情景重演,工會在台資入主後曾發動一次罷工,要求元太科技不能只顧HYDIS的專利技術,應保障職員們的工作權,勞資雙方為此簽下協議書,承諾將妥善經營公司,且必須定期公開經營數據。    但此後,台資並未將太多心力放在HYDIS上,沒有為公司做投資與進一步設備更新。韓國民主勞總金屬工會國際局長鄭蕙沅對記者表示:「元太沒有汰換或升級HYDIS設備,幾年下來,幾乎只有做機器或零組件修理而已。」    「元太科技承接HYDIS的目地,是為了承攬亞馬遜網路書店的電子書顯示器案子,亞馬遜要下的訂單量很多,當時元太所持有的工廠生產能力不夠,所以才買下HYDIS。但後來,亞馬遜電子書製品銷售量還很低,訂單變少了, HYDIS來他們來說就沒有存在必要了,以元太的立場來說,就不需做研究開發。」HYDIS旗下隸屬民主勞總的HYDIS工會支會長李相穆解釋道。    李相穆還透露,2012年,公司開始正式和全世界的LCD業者締結專利許可權。並以此獲得巨額利潤。     2013年,資方卻開始慫恿職員們「自願提前退休」,800多位勞工有450位離開公司。 李相穆不平地對記者說道:「那時公司是說,在2013年5月底前讓員工『自願退休』,往後一年,工廠不會生產,用這樣來威脅職員,但「希望退休」一結束,隔一個月,生產線又被重啟,所以『不會有所生產』的話就是謊言囉。」    而距「自願退休潮」結束不到兩年,台資又在今年1月宣布解雇355名員工。事實上,在2013年的自願退休後,公司僅剩377名職員。這波解雇擴及公司超過9成的人力。    HYDIS工會主張,這違反先前的勞資協議,因為資方並未認真經營,長期來只是靠吃專利的老本在賺錢;另外,公司自去年營收首見黑字,財政狀況正改善中,沒有理由解雇員工。     「一次赴台抗爭時,我們要求公開做出這項決定的背景和資料依據的理事會與股東會議紀錄。EINK副總說,資料在韓國都有,叫我們回韓國看。韓國經營層則說,這裡沒資料。兩方互打乒乓,到現在我們還沒看到東西出來。」李相穆表示。    工會認為,自台灣元太科技來經營,自代表理事(社長,總經理之意)更替後,溝通上出現問題,自台灣派遣來的經營層,也沒有權限,凡事都需取得台灣方的承認才能做事,因而造成經營上出問題。    記者對李相穆問道。「會不會因這次事件,對台灣的印象變得不好?」    他回應:「事實上,印象變得很差。但我們第一次去台灣遠征抗爭時,勞工和市民團體真的幫忙我們很多,我們覺得很感謝。」    「不論是韓國還是台灣,我覺得全世界勞工的想法應該都是一樣的。只是在這種資本主義社會下,經營層只考量錢才是問題。我們不會因為這樣對台灣民眾投射負面情感,只是對像元太永豐餘這樣的台灣企業有不好的觀感。」他最後說道。    而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是HYDIS勞工們所展現出來的熱情活力。有別一般韓國工運給人帶來嚴肅與激進的刻板印象,他們抗爭時除了綁著頭巾呼喊口號,還載歌載舞,員工們甚至拿著自己親手繪製的諷刺卡通圖像抗議。    「我們希望快樂地抗爭。」民主勞總HYDIS工會副支會長禹富基向記者說道。「解雇為元太形象帶來負面影響,我們造訪台灣時已經獲得注意,若公司堅持,我們會打解雇無效訴訟,不然元太就應該尋找新的經營者。」    但是在這群員工熱情活力的背後,隱藏著許多人未能看到的辛酸苦楚。禹富基說道:「2013年申請提前離職的那些同事們,到現在多半都沒能找到新的工作。」    在景氣不佳的當下,求職已是難事,許多上了年紀的人突然得找一份新工作,更是難上加難。在韓國社會,許多被解雇的人又容易被貼上標籤,難以獲得翻轉機會。    19歲起進入HYDIS工作的崔智恩,本來將在公司迎接第15個年頭。在這期間,她結婚成家,並育有兩個小孩,如今卻面臨解雇。    「我跟孩子說,媽媽在公司內碰到不好的事,現在可能不能工作,要跟同事們一起『與壞人戰鬥』。從台灣抗爭回來後,他們問我:『媽媽在那裡有打到壞人嗎?』我說有,但還沒那麼快結束。這種事(解雇)太難解釋了,只能用這種方式對他們說。」在抗爭集會外投,崔智恩苦笑又無奈地說道。    此前,崔智恩曾在工廠內對記者表示:「真的覺得公司只是為追求自己的利益,不去想解雇之外還有沒有其他辦法解決,只為追求利益,把認為是絆腳石的人們視作毫無必要,我很心痛。分明都說過是一家人,現在覺得沒有必要,就要我們都離開…」    HYDIS的解雇公告自4月1日起生效。而對這些韓國關廠工人來說,一切才正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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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側記】人物故事 聯福望春風後續—如果他們有錯
撰文/李婕綾 這篇文章,與其說是報導,不如說是一篇補綴的採訪側記,更要回應部分觀眾的疑問。 (影片:聯福望春風 影源:Peopo)          採訪聯福的過程中,幾乎每一個受訪者,都會給我這樣一個問號。她們總要問我,政府隔了16年,要跟她們追討這筆錢,到底合不合理?    王秀鸞今年已經超過80歲,當初領錢時,承辦人員告訴她,必須要孩子來擔保,保證她有拿到這筆錢,於是,同樣對法律文件不甚了解的孩子,就這樣簽了字。一直到收到法院支付命令之前,她都還認為,當初簽的只是一份證明她有領款的文件。    在聯福事件中,像王秀鸞這樣的例子並不是少數。這些台灣第一代的老工人,大部分都不識字,尤其是女工,在教育不普及的年代,女孩子可能連寫自己的名字都有困難。當時,許多人連簽了甚麼文件都搞不清楚,現在政府求償的依據–「貸款書」,上頭的條文對他們來說,只是一堆看不懂的文字。    在採訪工會時,我有很深的感觸。    工會辦公室外頭排了一長排各種不同文書,裡頭所用的公文用語,如果不是需要寫公文,在日常生活根本不會接觸。「他們有些人就照著範例文件照描,或是看隔壁人怎麼寫就照抄,有些人連文號都照抄,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寫了些甚麼。我們只好一句一句用白話文跟他解釋,然後可能讓他們的小孩,或是跟他們一起來的人幫忙寫。」在工會幫忙的王浩說。    在那當下,我開始能理解,毛振飛理事長跟我提過,「要這群工人上法院,根本是一種凌遲」這句話是甚麼意思。    當然,有些人還了錢。    許多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發現上頭,除了保證人之外,幾乎有繼承權的人都被羅列在上頭,因為除了財產能繼承,債務也能被繼承。    在這樣的壓力下,有能力的人,還了錢,沒能力的人,只好上街頭抗爭。    在聯福事件中,我們有太多問題可以問。包括,當初的款項到底是在甚麼情況下給出的?公部門有沒有給了甚麼承諾?有沒有清楚告知這群人款項的名目到底是甚麼?在這16年當中,公部門如何看待這筆現在被視為「債權」的款項?有沒有與這群「債務人」接觸,好了解還款的能力跟情況?如果當初的款項是借款,勞委會把錢討回去後,這群勞工當初應得的退休金與資遣費,又該怎麼算?又該找誰算?在這個事件中,勞委會難道沒有需要負責的地方?    對於,最後一個問題,勞委會,要負甚麼責?又要如何負責?這個問題,也許可以集合眾人之力去思考。    然而,如果你要問我,這群勞工難道沒有責任?難道沒有錯?我想是有的,在我卸下記者身分,純粹以一個可以有情緒的旁觀者立場來看,這群人確實有錯。他們的錯,在於生在無法接受教育的匱乏年代,無知的他們只能任人宰割。 相關影片:   ♦ 聯福望春風後續—如果他們有錯 (上)  ♦ 聯福望春風後續—如果他們有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