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鬆綁採購法
政府的一年總預算將近2兆,以去年來說,政府採購金額達1兆7,644億,是歷年來最高。也就是說政府採購的執行成效,攸關政府效能。在這麼龐大金額的採購中,超過10萬元的決標案件,就有19萬件,參與的民間廠商更是為數眾多,採購法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不過採購法為了「防弊」的種種措施,卻讓投標廠商怨聲載道、甚至稱採購法為「惡法」,更嚴重框限了公共工程的品質與產業發展。
採購法從1999年開始,實施20年來,已經通過6次修法,今年4月底三讀通過的部分條文修正案,則是最大規模的修法。不過這些修正有讓採購法鬆綁了嗎?一起來關心採購法修正內容,還有這一次採購法修正後,還有哪些需要持續關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