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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藏人在台灣,深度思考自由的意義
尹雯慧 羅盛達 / 採訪報導黃心亮 / 整理報導 流亡藏人歌手–龍珠慈仁,他和台籍伴侶在印度認識,結婚後來台,原本以為從此可以結束流亡生涯,卻因為無國籍者、台藏婚配的組合,遲遲無法獲得居留權。經過多年抗爭,2018年終於取得居留權的龍珠慈仁,開始以傳統藏地民謠創作者的身分活躍於台灣,也為島嶼的創作空間帶來另一種風貌。 是歌手也是廚師 流亡藏人在台灣的日常   拿著從印度帶來的傳統樂器,哼唱自己創作的藏文歌謠。身穿傳統服飾,捲起衣袖,賣力示範藏地美食的製作工序。這些都是在台藏人–龍珠慈仁在花蓮縣壽豐鄉的生活日常。 龍珠慈仁–他是歌手,也是詞曲創作者;他是廚師,同時投身社區營造工作;他來自中國甘肅的安多藏區,也是擁有台灣身分的台灣女婿。(圖/獨立特派員) 去年開始,他在鄰近家裡的社區辦公室得到一份正職的工作,這是他人生中,第一份有穩定收入的職業。他說:「因為我從來沒有領過穩定的收入,有了穩定的收入,心裡比較開心,也比較穩定。」 多元就業專案經理人李珊說:「勞動部的多元就業方案,目的是希望培力在這個社會上比較難找到工作的人,我們就一起想辦法申請這個計畫。」這個計畫主軸是以食農教育為主,龍珠慈仁本身就非常會做食物,也很願意參與,希望可以學到一些他以前不會的事。 烹煮奶茶時,需要一遍又一遍地不斷嘗試味道。眼前的香料奶茶茶包,是龍珠慈仁從顛沛流離的流亡記憶中,提取出的鄉愁。(圖/獨立特派員) 台藏婚配權益受阻 流亡者如何重獲自由? 龍珠慈仁適應生活環境的困難,他的伴侶蔡詠晴,再清楚不過。2008年兩人在印度相識後,隔年結婚,隨後長子出生。即使兩人婚姻登記合乎台印兩國規定,卻因為龍珠慈仁無國籍者的身分,不見容於台灣當年的移民法令,而遲遲無法取得居留權。 2010年,他們找到「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這個組織致力關注國際家庭、移工、移民等跨界移動者議題,讓台藏婚配權益的問題得以浮上檯面。(圖/蔡詠晴)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專員鄭小塔說:「以跟台灣人結婚的藏人配偶來說,2010年的時候,很現實的困難就是生活上經濟花費的困難,當他的護照被註記的時候,他就每半年得要出去一次。我認為還有另一種困難是心境上的,就是你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擁有一般人的生活。」 還有一種刁難,就是兩個人必須要分開做境外面談,問同樣的問題,然後去核對兩人的答案是否相同。 龍珠慈仁的伴侶蔡詠晴說:「譬如說他會問你,你們是幾年幾月幾日幾時幾分約會的,這一定會不一樣,不一樣你們就是假的。再來他們還會問一個最不能問的,就是你們第一次性交是在何時。我覺得他們帶有歧視,跟本來就是有那個惡意,不讓你通過。」 為什麼要做境外面談?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主任龍煒璿說:「會透過非常多的面談去刺探、去判斷婚姻的真實性,用這個東西去決定婚姻真假,才決定能不能讓這個藏人配偶進來。」 為了一家能夠團聚,龍珠慈仁與蔡詠晴展開長漫長的抗爭之路。2009年結婚,一直到2018年龍珠慈仁取得台灣身分,這條路他們走了整整9年。困難重重的異國婚姻,是龍珠慈仁始料未及的結果,他想像中的自由國度,存在著流亡者難以理解的地緣政治與國家利益的角力。 與世界的溝通橋梁 音樂成為重要精神寄託 擁有身分是如此重要,卻又如此艱難,也讓音樂創作成為龍珠慈仁最重要的精神寄託,是他和世界溝通的橋梁,也是他梳理思考脈絡的方式。來台灣之前,龍珠慈仁在印度的流亡藏人社群已是小有知名度的歌手,踏上台灣土地面臨的層層試煉,讓他的創作開始轉向。 龍珠慈仁說:「在台灣我開始拿西藏的傳統樂器,才正式地去展現,西藏傳統的歌,與自己的創新。」向傳統根源回溯,反而為龍珠慈仁打開新的藝術表演之路。他獲邀與台灣不同的表演團體合作,像是優人神鼓與台灣國樂團,拓展自身演出內涵的維度。 龍珠慈仁的長子拉木東竹,今年已經14歲,經常跟在父親身邊一起演出。(圖/獨立特派員) 龍珠慈仁長子拉木東竹說:「爸爸不會教我很多東西,我就用我的節拍去配他而已,也不算是學,就是一起練習的概念。」 一路走到現在,對龍珠慈仁來說,什麼才是真正的自由?他說:「真正的自由就是,心裡面沒有任何恐懼,你想要說什麼就說什麼,你想要做什麼就做什麼,你想要住哪裡就住哪裡,不用問任何人。」 黃郁婷/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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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無國籍孩童求學難,非營利組織如何協助?
根據馬來西亞資料局統計,沙巴有將近三分之一的人為無國籍人士。這些無國籍人聚集地環境惡劣,難以像一般國民享有合法就醫、就學的機會,如何生存成了最大的挑戰。幸好有些非營利組織在當地開辦學校,提供無國籍孩童受教育的機會,希望他們能重拾人生。 無國籍者生存挑戰大 難以就醫成常態? Emma以及附近一百多戶人家都以沙巴拿篤的這座垃圾山維生,旁人眼裡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對於白手起家的無國籍人來說,卻提供他們翻轉人生的機會。 沙巴無國籍人士Emma說:「如果那座垃圾山被轉移處置的話,那邊的村民,包括我在內,全部沒有工作了。」 無國籍的身分除了面臨被追捕、沒有工作之外,還面臨缺乏醫療、教育等問題。像是莉娜,他的前兩個孩子無法在政府學校就學,且超過十二歲之後,孩子也無法像一般公民用較低的價格到地方醫院看病。 沙巴無國籍人士莉娜坦言,這裡的人通常生病了,會先考慮去私人診所,因為醫院的費用高於私人診所。 對於這裡的居民來說,難以就醫、積欠醫藥費幾乎是人人都有的經驗。因此在街邊時常可以看賣到成藥的小攤,成了無國籍人生病的首選。 這座垃圾掩埋場在2012年啟用,如今有十幾戶家庭,居住在垃圾山周圍,更有數百人在此撿拾垃圾維生,他們大多是無國籍人士。(圖/獨立特派員) 非營利組織辦學 提供無國籍孩童受教機會 為了解決孩子們的就學問題,非營利組織在沙巴開辦各式學校。沙巴仙本那的水上屋裡,老師正在教無國籍的學生學習馬來語。這裡是由沙巴大學生團體所創立的「婆羅洲另類學校」,專門給無國籍的孩子就讀。 婆羅洲另類學校老師Syahfeeq說明,學生在學校除了學習識字跟算數,也會學一些技能,例如縫紉、烹飪、印刷襯衫等。 為了增加學生的學習意願,學校有音樂、藝術以及手作課程,甚至找藝術家來替學生上課。學校也教導學生生存之道,讓他們理解自己的處境。由於沒有法律保障,學生將來可能面對低工資、長工時、未成年結婚等問題,他們該怎因應。 由於大多數的無國籍學校學籍都不受政府承認,因此從教材到學費,學校都得自行籌款。無國籍學生家裡大多貧窮,只能象徵性收幾十元到幾百元馬幣。(圖/獨立特派員) 無國籍人日益增加 是否有解方改變現況? 除了由在地年輕人創辦的學校,也有地方教會開辦的學校。加略山教會在沙巴拿篤、斗湖等地方創辦學校,學校提供馬來語、英語、技能課程等教學。 學生畢業之後,學校提供的離校證書被部分私人學院承認,若是家庭環境尚可的孩子,就有機會繼續升學,或是想辦法拿到身分,回到父母的國家。 沙巴拿篤加略山教會主任牧師鍾岳余表示,經濟狀況允許的話,學校會物色一些比較有潛能的學生,並跟他的父母親溝通,學校多贊助他們五年,繼續到外面的私立學校升學,希望五年後達到中學教育程度,之後找工作比較容易。 在馬來西亞的斗湖,也有另外一間給無國籍小孩就讀的學校。恩典訓練中心課堂上老師教同學製作甜甜圈,增加一技之長。學校使用跟馬來西亞正規教育一樣的課綱跟教材,加上有中文課,讓學生未來想升學,更容易銜接。 教會學校校長Esther Thu坦言,學校有很多的小孩子沒有來讀書,不是因為他們不要,是他付不起學費。那麼學校就去幫助他們,因此這邊大概有40%到50%的學生都是由校方資助。 隨著無國籍孩童的人數不斷增加,未來他們也將繼續在沙巴這塊土地上生活,面對越來越多的無國籍人,是否有解方? 新紀元大學學院講師周兆鴻認為,現在政府需要有一些作為,包括發放臨時證或是電子證件給無國籍人。這個措施可以讓這個群體獲得基本的人權保障,以及政府可以更有效去控制人口。也要讓無國籍人獲得基本的教育以及工作的權利。 在沙巴,無國籍人士面臨各種生活上的問題,這些無解的難題,將繼續複製到下一代的生命裡。 梁德珊 / 採訪報導李文傑 / 攝影 黃郁婷/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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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沙巴無國籍者,如何面對生存挑戰?
馬來西亞沙巴州是旅遊度假勝地,但這裡住著一群無國籍人。有的因為母國的戰亂或是經濟因素,選擇來到馬來西亞,在這裡生下沒有身分的小孩,又或是非婚生子女、晚報戶口等原因,都可能讓下一代無法取得國籍。這些無國籍者在馬來西亞沙巴,如何生存?又面臨什麼樣的挑戰? 海上的游牧民族 無國籍人在沙巴 說到東馬來西亞的沙巴,大多數的人會想到度假勝地,但這裡住著一群無國籍人,他們就住在沙巴仙本那外島的邦邦島上。 這座島上,有許多巴瑤族人的村莊,村民住在高腳屋裡,挖取淡水井作為日常用水,並在周圍種植木薯、香蕉、椰子。(圖/獨立特派員) 巴瑤族,又被稱為海上的游牧民族,大約在15世紀,他們已經生活在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等國之間的海域。如今部分巴瑤族人仍以捕魚維生,但受到現代社會的影響,也有不少人選擇到城市工作。巴瑤族人諾說:「普遍工作都是店員,或像我一樣照顧小孩,因為在島上找不到工作。」 1963年沙巴成為馬來西亞的一部分,部分早定居於此的巴瑤族人,獲得了公民身分,諾的家人們也因此成為馬來西亞公民。但並不是所有人都像諾的家人們一樣,有些巴瑤族人並沒有獲得公民身分。 在沙巴拿篤海邊有個無國籍人的村子,居民沿著海岸興建高腳屋,由於缺乏淡水,早期村民只能向村外購買,對他們來說是筆龐大的開銷,這幾年在慈善團體的幫助下,村民才買了公共水塔儲水。 由於無國籍村的人口不斷增加,居民在海上不斷擴建新的屋舍,他們進出都得靠各式各樣的小船,穿梭在布滿寶特瓶及各種垃圾的海面。(圖/獨立特派員) 無國籍者人口多 下一代難翻身 莉娜(化名)是巴瑤族人,他跟先生還有六名孩子一起住在無國籍村,他的父母並非馬來西亞公民,因此出生沙巴的他,成了無國籍人士。即使莉娜與馬來西亞公民的先生結婚之後,他們的六個小孩還是無國籍人。 在沙巴像是莉娜這樣無國籍的人,約占了沙巴人口的三分之一。除了海上的游牧民族,由於沙巴鄰近菲律賓、印尼,鄰近國家的人因為戰亂以及經濟的因素,也紛紛移居到沙巴。(圖/獨立特派員) 另外,經濟也成了菲律賓與印尼移民最大的誘因,由於馬來西亞的經濟條件較好,許多移民來到沙巴工作之後,便選擇留下來生活,成了無證移工,他們的小孩也因此成了無國籍的人。像是在沙巴斗湖的這個村落,村子裡的人大多是從印尼來到這裡工作定居,成為無證移工。 阿古斯為了賺錢,三十幾年前來到馬來西亞當移工,比起故鄉一個月只能賺200至300元令吉,在馬來西亞的修車廠工作一個月可以賺1500令吉。他說:「在印尼如果沒有文憑很難找到工作,可是在馬來西亞只要聰明、勤勞是可以找到工作,如果在印尼要文憑,靠關係也不一定找到。」 但有的無證移工,選擇不再回母國,因此他們的孩子就無法有國籍。在沙巴無國籍孩童大多是移民、難民、無國籍者所生下的下一代。或是非婚生子女、晚報戶口等等原因,都可能讓下一代無法取國籍。 沒有公民身分的保障,對這些無國籍人來說,最大的困擾是隨時會被逮捕,就像是莉娜,他在跟先生結婚之前,從來沒有出過遠門,他說:「在還沒有結婚前,我從來沒離開過這裡。」 生活處境艱難 無國籍者猶如地下公民  無國籍的居民,生活只限於海邊的一小塊區域,離開就有被抓的風險。莉娜的鄰居,不少人都有被逮捕的經驗,像是莉雅(化名),他的先生被抓,家裡頓失主要經濟來源,莉雅只能用鄰居家的門口,擺個小雜貨店,或是到鎮上餐館打工維持一家生計,一天賺取二、三十元令吉維生。 除了人會被抓以外,無國籍人有的以捕魚或是海上交通為生,船隻成為他們的重要經濟工具,但沒有無國籍,船隻無法登記註冊,被抓到就會被執法人員扣留,這個小港口過去停靠了許多船隻,被扣留之後,都還無法領回。 新紀元大學學院講師周兆鴻說:「一般居民,大部分對無國籍的這個群體是帶有惡意,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們長期生活在街頭,也沒有獲得比較正當或合法的工作權利,會在街頭搶劫或者是偷東西。」 但另一方面,無國籍人也成為本地的廉價勞力,但無國籍人猶如地下公民,難以掌握人數以及生活狀態,若是爆發緊急的災難,他們將面臨更困難的處境。即使有不少無國籍人,已是沙巴的第三、甚至第四代居民,但他們也只能在看不到的角落,繼續生活。 梁德珊 李文傑 / 採訪報導 黃郁婷/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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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舊法,導致部分新住民成無國籍者
外籍配偶嫁到台灣來,如果要拿到身分證,依照以前的國籍法,必須先放棄母國國籍,才能提出申請。等待期間,如果因離婚等因素,就可能撤銷申請,導致他們淪為無國籍者。不過這樣的認定原則對外籍配偶不盡公平,這群人沒有身分,也不能回母國,政府該如何協助他們? 外籍配偶歸化困難 竟可能成為無國籍者? 21年前,來自越南的阿幸,嫁來台灣。回憶起第一天到台灣,迎接他的不是丈夫,而是漆黑的山城。 阿幸嫁到台灣之後才發現,這裡並不是幸福的應許之地。先生不但沒有工作能力,也無法正常溝通。(圖/獨立特派員) 當阿幸提出歸化申請時,內政部以無共同居住生活為理由,不准許申請,甚至懷疑他假結婚。 在國籍法第9條修正前,必須先放棄母國國籍,才能申請歸化。這項不合理的法條,在105年修正為獲得許可歸化後,一年內放棄即可。 但是像阿幸這樣,在修法前就已經成為無國籍人士,至今仍在台灣漂流。而外籍配偶歸化,要根據內政部歸化國籍婚姻真實及品行端正認定原則,其中無共同居住事實,可以認定不具婚姻真實。但是也寫到,沒有共同居住的原因,可歸咎於外籍配偶。 不合理的舊法,導致無國籍者現今的處境。根據立法委員羅美玲辦公室提供的資料,台灣目前有101位無國籍人士,其中54位原本有國籍,最後淪為無國籍。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認為,對於這類因為過渡期間而發生的問題,政府應該重啟申請歸化跟審核的程序。 不平等條件之下 難以脫離的牢籠 與先生自由戀愛而嫁到台灣的阮氏青河,一直不願意放棄自己的越南國籍。因為有殊勳於中華民國,他不需要放棄母國國籍,同時可以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但是多數外籍配偶,只能身處在不平等的條件下,外籍配偶的價值,不是基於個人的存在,而是附加在國人配偶身上。 原本可以領到身分證的小燕,卻因為丈夫的一句話被迫撤銷了資格。小燕說:「內政部打電話給我,說你的身分證已經被撤銷了,因為你先生家去告你騙婚。」小燕至今仍不知道離婚判決的確切內容,因為他身無分文被趕出夫家,也收不到相關文書。 除了內政部判定過程粗糙之外,國籍法19條之2,猶如外籍配偶的緊箍咒,只要被判定虛偽結婚,不論多久都可以撤銷歸化,成為無國籍者。立法委員羅美玲提案修法,只是目前還在一讀階段。 立法委員羅美玲解釋,依目前的法律,外籍配偶如果被認定是假結婚,就會被取消國籍。他認為這部分比較不合理,希望能透過修法來處理。 小燕離婚後,結識另一名台灣男子,並生下一名女孩。孩子在社工的協助下,取得身分證。小燕雖然擁有監護權,但是無國籍的他,很多事情都做不了。(圖/獨立特派員) 來台灣超過20年,父親過世也無法回越南奔喪,小燕說:「我希望台灣的政府可以讓我有一個身分、讓我為孩子做事情;可以給我回家看我媽,一次就好。」 一種歸化兩樣情?無國籍者的困境 同樣是外籍配偶歸化,有的國家卻不需要放棄母國國籍。一種歸化,卻是兩樣情。而在台灣,因為放棄母國國籍而成為無國籍者,以越南人數最多。 其實根據國籍法第3、第4條,無國籍者在台灣合法居留一定時間以上,可以申請歸化。但是移民署要求,他們必須向越南辦事處申請回復國籍證明,才願意核發居留證,造成他們年復一年地申請,無法累計居留年資。桃園市新住民慈善關懷協會顧問范金荷也表示,有些人甚至過了20年都沒有辦好。 無國籍人士阿鳳就面臨這樣的困境,他的孩子已經年滿20歲,當時因為想幫孩子辦護照,沒有身分證的他,拿了前夫的證件,而被判偽造文書,最後離婚。 離婚後,阿鳳必須自己種菜、賣菜來謀生。(圖/獨立特派員) 幾年前,前夫過世,孩子的監護權歸阿鳳,但是仍舊無法改變無國籍的處境。他始終不明白,六年的婚姻並育有一子,為什麼不讓他歸化?阿鳳說:「十二年以前,說沒有監護權不能辦身分證,現在有小孩子監護權也不能辦。也不能回去越南看媽媽,要買房子、去上班都不行。」 無國籍人士是一群不公平法令下的無辜受害者,解除他們無國籍牢籠的困境、提出救濟措施,政府責無旁貸。 (※婁雅君 袁宏書/採訪報導) 黃郁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