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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從飛彈危機到總統直選,台灣民主怎麼起步?
文字:宗立婷
攝影:羅盛達、袁宏書、劉建邦
2026年是我國總統直選屆滿30年,人民早已習慣用選票決定國家元首。然而,當前的台灣政治卻陷入前所未有的體制癱瘓。法案動輒在立法院陷入朝野零和對抗、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停擺、覆議與釋憲淪為政治攻防的常態。這究竟是政黨惡鬥的偶然?還是30年前那場重構國家權力藍圖的憲政改革,早就已埋下失衡的基因?1996年,飛彈威脅下的最後一塊民主拼圖
「中華民國85年3月23日,民主的大門終於在台澎金馬地區,完全打開了。」站在勝選晚會台上,李登輝的宣告,夾雜著台下「總統好!總統好!」的歡呼聲,此起彼落,久久未歇。這一天,台灣人民第一次直接投票選出了總統,改變了中華民國總統權力的正當性來源。
而來自全球的五百多個媒體記者也齊聚在此,因為早從前一年、1995年7月開始,中國便因李登輝赴美國康乃爾大學發表演說,認為台灣正逐步走向分離,對台灣展開一連串文攻武嚇。就在台灣首次民選總統的競選過程中,中共多次試射飛彈,甚至直指基隆、高雄外海,更進行大規模海陸空演習,模擬攻台。海峽兩岸看似一觸即發的緊張情勢,更讓這場選舉備受全球關注。
「其實那時候我們有掌握到中共的試射飛彈,其實只是一個恐嚇。他不是真的要開戰,他就是要恐嚇你,看你臺灣老百姓會不會被嚇走。」李登輝次女的李安妮回憶。多年後解密的檔案也印證這項情資,例如美國國防大學2022年的報告就指出,當時美方情報界普遍認定中國是在進行政治性武力展示,並無全面犯台的打算。但在李安妮看來,父親當時的從容,還有更深一層原因。「他就是完成國家正當性的最後一塊拼圖,他認為他要對歷史負責,要在歷史上給自己留下一個角色。」李安妮說。
中研院院士、政治所特聘研究員吳玉山則分析,總統直選的核心意義在於大幅提升元首的民主正當性,「但是1996年的總統直選,必須要跟1997年的修憲合在一起來看,因為97年以後,我們的憲政體制就整個確定下來。」
1996年3月23日,李登輝在勝選晚會發表談話。
一場重新分配權力的修憲
早在1994年第三次修憲,《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便明定總統直選的法源。1996年台灣選出第一任民選總統後,隔年的第四次修憲隨即啟動,重新調整總統、行政與立法之間的權力架構,建立相應的憲政制度。然而,剛贏得總統大選的李登輝,回到修憲主戰場——國民大會時,面對的政治生態卻已經迥然不同。
國民黨在第三屆國民大會已不再握有主導修憲的絕對優勢。除了1993年自國民黨分裂而出的新黨強力抗衡,黨內與時任台灣省長宋楚瑜立場相近的國代,也在凍省議題上與黨中央出現嚴重分歧。面對錯綜複雜的政治局勢,李登輝若要完成修憲,唯一的出路,就是與最大反對黨民進黨合作。
當時的民進黨主席許信良,正是這場「國民兩黨修憲合作」最關鍵的推手之一。在他眼裡,當時的《中華民國憲法》因為總統直選而陷入極度荒謬的「權實錯置」——行政院仍是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長必須向立法院負責;至於總統,縱有五百八十多萬票的民意基礎,憲法上卻連指揮行政院的一絲權限都沒有。「我當時很早很早就警告李登輝先生,你有權,只是因為國民黨傳統的總統權威,不是憲法給你的權力;如果不修憲,我們不是總統制,我們就是內閣制。」
當時的《中華民國憲法》採偏向內閣制的設計,依據第55條規定,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任命。這使得閣揆人事案,面臨頻繁的政治攻防。像在1993年2月,李登輝提名連戰擔任行政院長,即使國民黨掌握立法院多數席次,但黨內非主流派並非全然支持。時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的陳水扁回憶,為了讓人事案順利過關,連戰曾親自請託。
「我記得在民生東路,連戰親自拜託我,是不是能夠以黨團的幹事長名義進行政治操作。我們當時是五十幾席,所以包括我在內,加上其他立法委員,一共有17位,等於有三分之一的民進黨立委沒有進去投票。」陳水扁說,當時在不公開支持國民黨的情況下,此舉降低了反對票數,因而讓連戰的人事同意案得以過關。「太麻煩了嘛!真的很洩氣啊!李總統因此就下定決心說一定要修憲。」
類似的爭議又發生在1996年5月,民進黨與新黨聯手,強力杯葛連戰以副總統身分兼任行政院長。因此,對國民黨而言,取消「閣揆同意權」,避免行政權在人事任命上受制於國會,成為1997年第四次修憲的重要目標。
另一方面,擔任國民黨修憲策劃小組召集人的連戰,也主張參考法國第五共和雙首長制,作為總統直選後中央政府體制改革的方向。「李登輝對憲法制度沒有那麼熟悉,他比較相信連戰,把他當作修憲的重要智囊。」參與第四次修憲的國民黨國代彭錦鵬分析,「李登輝不見得特別支持內閣制或總統制,但雙首長制最容易改革,因為它跟我們原來採行了幾十年的憲法制度最接近。」

1997年修憲確立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基本架構。
制度可以談,選舉不能輸?
然而,當時的民進黨內部,也正經歷一場劇烈的制度路線之爭。創黨初期,黨內多數主張偏向內閣制,認為唯有分散行政權力,才能避免重演威權時代強人集權。1990年提出的《民主大憲章》及1991年的《台灣憲法草案》,則轉向以總統制作為憲政改革方向。然而,到了1997年,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強烈主張法國第五共和式的雙首長制。「可是想不到民進黨內有兩派意見,就是福利國跟正義連線兩個派系是主張總統制的,美麗島跟新潮流是主張雙首長制。」當時參與第四次修憲的民進黨國代陳儀深說,「要說是一種矛盾嗎?本來新潮流被認為都是最獨的,跟美麗島是兩個極端,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他們兩個是合作的。」
為了處理黨內分歧、繼續與國民黨協商修憲方案,民進黨成立「修憲九人小組」。「四個大派系各兩個代表,然後他黨主席就是第九個委員,所以五比四通過許信良主張的雙首長制。」陳儀深說,「那個背後還是牽涉到民進黨的評估,有沒有辦法在短期內選上總統,據說老許他們的評估是不可能。但是你在國會裡面可以透過合縱連橫變成多數,那就是雙首長制可能比較能達到嘛!」

1997年民進黨修憲九人小組,左起謝長廷、張俊宏、許信良、黃信介。
九人小組成員之一的陳水扁,當時擔任台北市長,也被視為民進黨內最有機會角逐總統的人選。在他看來,這場制度之爭並非單純出於憲政理念。「這個不是什麼總統制也好,內閣制也好,雙首長制也好,哪一個體制比較好。不是,都是政治考量。」
當時,陳水扁極力反對國民黨提出將總統選舉改採兩輪投票的絕對多數決,但是許信良企圖接受。「我們的主席給我一個說辭,說如果我們不接受總統選舉改為絕對多數決,我們不可能在第一輪投票就能夠以相對多數來贏得總統大選,頂多是第二名,永遠不可能第一名。所以他們希望我能夠支持,那這樣民進黨就能夠以第二名結合第三名,拿到總統寶座。」
陳水扁並不認同這項盤算,「那我說,你為什麼那麼天真呢?如果我們民進黨能夠有第二名,為什麼人家第三名的不跟第一名的合作,要跟你第二名的合作?」最終,民進黨並未接受絕對多數決方案,1997年第四次修憲仍維持總統相對多數決制度,也讓陳水扁在三年後,以39.3%的得票率當選總統,完成台灣首次政黨輪替。

1997年民進黨修憲九人小組,左起黃信介、陳水扁、邱義仁。解散國會,成了按不下去的按鈕
1997年7月23日,第四次修憲正式完成;朝野看似各取所需,但日後反覆出現的憲政僵局,也從這次權力重組中埋下伏筆。
其中最關鍵的變動之一,是行政院長的任命方式。《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刪除了行政院長須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的規定,改由總統直接任命。第二條也明定,總統發布行政院長的人事任免命令,無須行政院長副署。換句話說,總統得以直接決定由誰組閣,行政院長的政治權力也更加繫於總統。
但另一端並沒有隨之改變,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行政院仍須向立法院負責,接受質詢、預算審查與立法監督。
「它也會產生問題,這個問題就是,政府究竟要聽總統的,還是要聽國會的?」中研院院士、政治所特聘研究員吳玉山指出,修憲一方面賦予總統更大的實際權力,另一方面又保留立法院對行政院的制衡機制;當總統與國會屬於同一政黨時,黨內協調尚能化解衝突,一旦分屬不同政黨,行政院便可能陷入「順了公公、逆了婆婆」的兩難。
立法院失去閣揆同意權後,換來的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的權力。《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只要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即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若獲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行政院長必須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如果國會倒閣,那總統可以解散國會;他如果不倒閣,你就不能解散。」許信良指出,法國總統可以主動解散國會,台灣卻拿掉了這項權力,「我們採行的法國式制度就是殘缺嘛!像目前遇到僵局,就沒有機制可以打開來。」制度將打破僵局的主動權交給國會多數,但倒閣也意味著立委必須承擔國會可能被解散、重新改選的風險。對掌握多數席次的政黨而言,與其把既有優勢重新交付選民,不如維持僵局,持續牽制行政部門。許信良坦言,當年未曾料到的,正是「我們的國會多數不敢倒閣」。
看似足以解決行政、立法衝突的倒閣權與解散國會權,在政治現實中難以啟動。體制缺乏可行的解套出口,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的角力,便更集中於覆議案的攻防。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行政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圖/獨立特派員)當覆議淪為過場,政局走向常態對撞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行政院若認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預算案或條約案「窒礙難行」,得經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原本是行政部門要求國會重新考慮決議的一道制衡機制,但第四次修憲同時降低了立法院維持原決議的門檻,從修憲前須有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降為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換言之,只要國會多數沒有鬆動,行政院提出覆議,也很難改變原有的決議。
「現在的覆議變成是一個形式,你無論提多少次覆議,都是會被打槍的。」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及歷史學系合聘教授薛化元認為,外界常以「超級總統制」形容台灣的憲政體制,但真正代表總統推動政策的行政院,在面對國會時,其實並沒有太多籌碼。

覆議門檻降低,行政院更難翻轉國會多數決議。直選30年:我們的民主,還缺了什麼?
而讓這樣的憲政困境更形複雜的,則是總統權力本身的民意根基。從2000年陳水扁以39.3%的得票率入主總統府,到2024年賴清德以40.05%的得票率勝選,台灣政治史上已兩度出現少數總統、少數國會的局面。當國家元首不具備過半數的民意基礎,統治的正當性,是否會因此受到動搖?
「這種制度之下,少數總統沒有正當性的問題。我們的設計就是可能會出現少數總統,而不是說你的得票沒有過半,所以不具正當性。」薛化元直言,「當然,要不要改成過半總統,也就是進入二輪選舉,那是憲法體制問題,我覺得這是可以討論的。」
然而,即使改採二輪投票,產生過半民意支持的總統,也未必能化解行政與立法之間的權力衝突。「不管你總統是相對多數還是絕對多數,可是老百姓也同時選出我做國會的多數,所以我國會絕對不會因為你是怎麼選出來的,就說我要對你讓步,我還是儘量要爭取,甚至於會想要擴權。」吳玉山說。
競爭、衝突與制衡,本是民主政治的常態,問題的關鍵,不在免於衝突,而在於當僵局發生時,國家治理是否仍然運作而不致停擺。1997年修憲後形成的憲政體制,並非沒有化解行政、立法衝突的機制,只是愈來愈難發揮促使朝野重新協商的功能。這套伴隨總統直選走過30年的憲政藍圖,也正迫使台灣社會重新思考:除了制度設計之外,我們的民主,究竟還缺乏什麼?

總統直選30年,民主不缺選票,仍缺化解衝突的能力。(圖/獨立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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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從議場衝突到憲政僵局
文字:宗立婷
政黨輪替理應帶來民主新局,但現實卻屢屢演變成憲政僵局。從能源轉型到總預算審查,許多公共政策最後都被拉回「國家認同」的終極拷問,理性對話的空間也一再遭到擠壓。
不論是「朝小野大」的政治對立,或是「完全執政」的權責失衡,歷任總統都難以擺脫認同分歧對憲政運作的束縛。這30年來,歷屆政府如何在外部威脅與內部矛盾的夾縫中尋求突圍,卻又反覆陷入對立與僵局?
「一、二、三!一、二、三!」
2024年底的立法院議場,主席台後方,一張張椅子層層堆疊,築起臨時路障;執政黨立委早在前一晚破窗進入,在門後排起人牆抵擋。門外,在野黨立委一波波試圖攻入,推擠、叫喊,讓人一時分不清眼前究竟是議場,還是戰場。
激烈攻防一路持續到深夜,《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最終在在野黨多數優勢下,全數完成三讀。然而,表決並沒有讓爭議落幕,行政院隨後以「窒礙難行」為由,針對三項法案提出覆議;但最後還是全數遭立法院否決,有些法案只得依法公布施行,有些則進入釋憲程序。
這一幕,幾乎濃縮了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的政治日常。在朝小野大的國會生態下,杯葛、表決、覆議、否決,成為反覆上演的憲政循環。

2024年12月21日 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跟選罷法朝野衝突三讀通過少數政府的第一次考驗
朝小野大的政治僵局,其實早在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時,就曾經上演。
2000年,陳水扁以39.3%的得票率當選總統,結束國民黨長達半世紀的執政。當時總統與國會並未同時改選,總統府雖換了主人,立法院多數仍掌握在泛藍陣營手中。陳水扁曾多次提到,為了穩定政局,邀請國民黨籍、具有軍方背景的唐飛出任行政院長,籌組跨黨派的「全民政府」。然而,這場憲政嘗試很快就在核四發電廠續建議題上宣告破裂。
陳水扁回憶,「我們的情資顯示,唐飛為了核四的議題,要在行政院會率先提出續建核四。如果由院長奉國民黨之命來提出核四不應該停建而要續建的話,那就造成另外一場政治風暴、憲政危機。」於是,就在10月3日,例行的週二下午總統與行政院長會談中,他批准了唐飛先前多次提出的辭呈。「那我沒辦法,我說我批了,不到五分鐘,他出去說他請辭行政院院長,他自己先宣佈。」
從2000年10月宣布停建,到隔年2月重新復工,核四爭議延燒數月,甚至演變成罷免總統的政治攻防。陳水扁說,「我任內有四次的罷免案,第一次的罷免,就是為了核四停建。」形式上帶有跨黨派色彩的「全民政府」,從此退回由民進黨獨力承擔政治責任的少數政府。
核四只是起點。
陳水扁第一任期內,財劃法覆議與考試、司法兩院人事案雖曾艱難闖關,但在國會多數的掣肘下,中央政府總預算反覆拉鋸,三大軍購案長期延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公民投票法》也曾是朝野激烈攻防的戰場。
「我們那麼多種不同的憲法制度,沒有一個憲法制度,是不會出現憲政僵局的。不是我們的憲政機制沒辦法解決,美國的憲政機制也沒辦法解決。」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及歷史學系合聘教授薛化元指出,制度可以規定誰有權覆議、誰能倒閣、誰能解散國會,卻無法迫使立場南轅北轍的政黨坐下來妥協。「我們的憲法限制解散國會的條件,變成只能『被動被倒閣』,不能像日本首相高市早苗那樣可以主動解散國會。」

「你是要解決事情呢?還是要計較這是總統制?內閣制?反正我們是什麼都不是的烏魯木齊制。」(前總統 陳水扁)
法案之爭,還是國家之爭?
行政、立法衝突表面上圍繞著一項項具體政策,例如:核四要不要續建、軍購預算應不應通過、公投門檻如何設計、兩岸交流應該開放到什麼程度。但在中央研究院院士、政治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吳玉山看來,藍綠兩大黨在多數經濟、民生與社會政策上的距離,其實沒有外界想像中遙遠。
「我們的執政黨跟反對黨,在經濟政策上差距不大。你如果去問,有沒有人主張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沒有。你如果說,有人主張全面放任資本主義?沒有。」吳玉山說,「可是在面對這些認同,這些基本的,特別是面對對岸的時候,這個差異就顯示出來了。」
真正拉開雙方距離的,是國家認同以及台灣應該如何面對中國的議題。特別是當兩岸關係升高緊張,原本潛伏在公共政策底下的認同分歧,便會重新浮上檯面,能源、經貿、國防甚至民生政策,也可能被帶回「台灣定位、要往哪裡去」的根本爭論。
長期觀察台灣選舉的日本學者小笠原欣幸也發現,這種差異並未隨著民主深化而自然消失,「所謂的統獨意識非常強,在台灣社會內部有不同的想法。比較傾向統一的人、比較傾向台灣獨立的人,這其中溝通也不容易。」
弔詭的是,主要總統候選人幾乎都宣稱要「維持現狀」,表面看起來立場愈來愈接近,但不同陣營對「現狀」的定義,始終沒有共識。總統直選讓國家認同成為每四年一次、無法迴避的全民選擇,既凝聚了這個命運共同體,又反覆地劃開內部的裂痕。「台灣如何面對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大陸,這個是台灣不能迴避的議題。」小笠原說。

「台灣候選人的政見都是維持現狀,但與中國保持什麼距離愈來愈重要,這個議題背後隱藏了統獨意識、族群意識。」(日本學者 小笠原欣幸)
想繞過統獨,卻又回到統獨
難道真的不能淡化統獨,讓焦點回到民生與經濟?
2008年,馬英九以超過765萬票當選總統,國民黨同時在立法院掌握壓倒性多數。這是總統直選以來,行政、立法權力最集中的時刻之一。
「到了馬英九開始了以後,他主要不是去把傳統的認同給召喚回來。他主要是說,我們不應該去管認同,而應該去發展經濟;而發展經濟的方法是處理好跟對岸的關係,這樣台灣的經濟就搞得好。」吳玉山分析,馬政府推動兩岸經貿交流,背後都有一套相似的政治邏輯:只要降低兩岸敵意、擴大經濟利益,認同衝突或許就能暫時退到政策討論之外。
「那民進黨的反應,就是蔡英文的反應呢?也不是她把認同再很強烈地召喚回來,而是去強調說,兩岸之間的經濟聯繫會惡化台灣的分配,對於台灣的經濟弱勢者會造成很糟糕的影響。」吳玉山觀察。
然而,當兩岸合作走向更深層的制度整合,被經濟利益暫時包裹的認同焦慮,終究會再次浮現。
2014年3月,反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學生與民間團體進入立法院,展開長達24天的占領行動。「退回服貿、捍衛民主」的口號響徹議場,原本被政府定位為經貿政策的服貿協議,迅速轉化為程序正義、民主監督與國家認同的全面衝突。
曾任總統府副祕書長、《八年執政回憶錄》作者蕭旭岑認為,太陽花運動正是一場國家認同的強烈拉扯,其政治影響延續至今。「對兩岸的政策上,朝野有截然不同的政見,甚至於在社會上有很多族群的撕裂。」蕭旭岑始終認為,服貿爭議與行政立法的過程有沒有完善溝通,未必具有直接關係。
「因為服貿以它的立法程序來講,已經很完備了。它舉行了上百場的公聽會,它也經過了立法院的正常程序,但是當時是在反中的氛圍之下,產生了這個社會運動。」蕭旭岑說。
然而,對太陽花運動的參與者而言,抗爭質疑的核心,恰恰就是程序是否充分、資訊是否透明,以及兩岸協議能否只被當成一般經貿法案處理。雙方對這場運動的詮釋,至今仍然南轅北轍:一方主張國家認同模糊了政策討論;另一方則認為,對中國的政治疑慮,本來就是政策不能迴避的一部分。這場以經貿淡化認同衝突的嘗試,終究沒有繞開統獨,反而證明了兩岸經濟政策從來無法與國家認同徹底切割。

2014年3月18日,學生與公民團體占領立法院議場,反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黑箱審查
完全執政,也不是一張空白支票
馬英九八年任期顯示,即使執政黨同時掌握總統府與立法院,總統意志也不必然能夠毫無阻力地轉化為政策,像核四封存、美牛進口等爭議,都曾在國民黨內部引發嚴重分歧。「馬前總統時代,他的領導風格比較重視黨內民主,所以會有一些黨內不同的聲音讓這些政策沒有辦法成形的例子。」蕭旭岑說。
中研院院士、政治所特聘研究員吳玉山分析,總統可以更換行政院長,卻未必能直接指揮每一名執政黨立委。「那馬英九能夠掌控的是什麼?是他的行政院長,所以好幾次都是外面的壓力非常非常地大,那就會要換行政院長。」馬英九八年任內,先後由劉兆玄、吳敦義、陳冲、江宜樺、毛治國、張善政六人出任行政院長,「在黨裡的控制力量,以及應付黨外反對黨比較強勢的挑戰,在這兩點上面,馬是處於比較虛弱的位置。」吳玉山說。
一邊是總統意志,一邊是黨內民主。完全執政有時反而更考驗總統、行政院與執政黨團之間的協調與整合。

2012年,美牛修法爭議延燒,朝野激烈攻防,國民黨內部也出現不同聲音。
「雖然是完全執政,然而立法院的立法委員們,他不同的選區、不同的要求、不同的利害關係,雖然跟你同黨,他不一定完全就是配合你做事。」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以2019年「同婚專法」為例,因為隔年就要舉行立委選舉,所以在法案表決前夕召開的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上,黨內依然有不少反對聲音。「當時進場的有些我們同黨的立委,已經連坐下來都不願意,但我有辦法讓他坐下來,我有辦法說服他。」
在面臨社會對立與政治壓力的多重挑戰下,最後,法案通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但這不只是席次過半的結果,也取決於黨內溝通與政治說服的能量。
2021年,在野的國民黨與民間團體推動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及珍愛藻礁等四項公投,這場行動在性質上,儼然演變成對政府政策的「不信任投票」。蘇貞昌說,面對「四個都同意」的攻勢,行政院團隊反以「四個不同意」為主軸,頻繁地下鄉宣講、組織動員。四案最終全數未通過,也讓蘇貞昌內閣暫時化解政治危機。
蘇貞昌歸因於總統蔡英文的充分授權,「我雖然總統授全權於我,但我什麼事情要跟總統報告,什麼事情要尊重總統態度,我不是得到授權就完全一路遂行己意。」他回憶,蔡英文曾在兩人討論完國政大事之後,有感而發說:「雙首長制有什麼不好?你看我們兩個把它發揮得淋漓盡致,這個恐怕空前,可能也是絕後。」
「我當時當場有回答她,我說,妳也是碰到一個像我這樣沒有要再選舉的人,所以我不會怕事,也不會為選舉在謀思或者策劃;那我又輩分夠,又懂民進黨內的各種生態,又懂得立法院的各種生態。」
同一套憲政制度,在不同的總統與行政院長手中,可能呈現完全不同的運作結果。

「總統跟院長都是人,所以制度沒有變,人是怎麼相處,怎麼互動,也關係到怎麼做事,以及做事會怎麼樣,因為到底還是人在做事。」(前行政院長 蘇貞昌)
從八次覆議失敗,到首度拒絕副署
「決定不予副署。本次的修法,違反了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實質侵害行政權…」
行政院長卓榮泰於2025年12月15日宣布,不副署立法院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再修正版,指其將對國家財政造成難以回復的危害。行政院也表示,這是總統依法公布法律期限屆滿前,行政院長拒絕副署的決定。
在此之前,行政院已接連針對重大爭議法案提出過八次覆議,均遭立法院多數否決。這項史無前例的決定,立即引爆更劇烈的憲政爭議。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認為,副署是總統與行政院長之間的權限劃分,「副署從來不是一個實體的權力,但副署是有可能讓行政院長去制衡總統的,尤其在行政院內部的權限事項,是可以用副署權擋住總統的一些作為。」也因此,這項權限並不及於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什麼叫做法律?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廖元豪直言,真正不願公布法案的是總統,卻由行政院長承擔拒絕副署的政治與法律責任。行政院長若以此阻止法律生效,形同扭曲了原來制度的設計。「因為你一個人,就可以否決掉立法院的法案,那憲法寫覆議幹什麼呢?那我們設憲政制度幹什麼呢?」
不過,薛化元則從政治運作的角度,提出不同詮釋。「立法權通過了法案,如果違憲或窒礙難行的時候,行政權拒絕副署,就是對立法權的一種制衡。」他說,「立法權不滿意這個制衡,那立法權就可以解散要求倒閣。」
在野黨在2025年底啟動彈劾總統程序,賴清德成為民選總統以來,第一位遭立法院正式提出彈劾案的國家元首。彈劾案歷經公聽會、審查會及聽證程序後,最終因未達憲法規定的三分之二同意門檻而未獲通過。

2024年至2025年行政院覆議案遭否決統計 (資料來源:立法院議事錄、行政院新聞稿整理 AI製圖 )
不副署,會不會成為下一個慣例?
行政院長拒絕副署的作法,也擴及其他爭議性法案,一旦反覆使用,是否將逐漸形成新的憲政慣例?
廖元豪指出,憲政慣例的形成,必須同時符合客觀與主觀兩項條件。「第一個,客觀要件就是我反覆施行,而且大家都遵守。但是你如果就一任院長這麼做,以後的人都不這樣做,那未必叫慣例。」
「那第二個是主觀要件,所有的政治行動者也都覺得這是對的,我要這樣做。」廖元豪認為,若不希望形成憲政慣例,就不能保持沉默,任由這樣的做法被默認。
理論上,當行政、立法陷入政治僵局,最後一道司法防線就是憲法法庭。然而,憲法法庭的運作與制度設計也引發爭議,使得憲政仲裁者的角色正當性備受質疑。當既有的憲政救濟機制,難以為行政、立法衝突提供明確的終局解答,討論便不得不回到制度本身。
吳玉山指出,「有人講是不是把立法院對於閣揆的同意權拿回去,還有行政院的覆議案,如果我們要全體立委的三分之二才能夠否決的話,這個否決就有意義了。」但這些更動都需要修憲,問題是,修憲這條路,早已被設下近乎難以跨越的門檻。

行政院長不副署法案 (資料來源:行政院新聞稿整理 AI製圖 )
8,375,434 封印修憲之路的魔咒
2005年第七次修憲廢除國民大會,將修憲的最終決定權交給公民複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修憲案必須先經立法院四分之一立委提議、四分之三出席,以及出席立委四分之三決議,公告半年後,再交由公民投票;而公民複決要通過,有效同意票必須超過全體選舉人總額的一半。
「修憲的門檻過高,讓我們從此以後不能夠再修憲了。我覺得這真是罪大惡極,讓台灣不只陷入僵局,更是死局。」曾參與2005年修憲的李安妮,對這項設計有著極為嚴厲的評價,「除了立法院要四分之三,那個都還有可能性,可是要經過公民投票數半數同意,那時候的票數是要多少?8,375,434,我永遠記住這個票數,是臺灣選舉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的票數,8,375,434。」
8,375,434。
這串數字,是當時全體選舉人數的一半,而隨著選舉人口增加,修憲所需的同意票也只會繼續升高。以2022年十八歲公民權修憲複決為例,雖然開出 564萬張同意票,卻因為修憲複決必須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也就是900多萬張同意票的高門檻,而功虧一簣。
2022年11月26日,18歲公民權修憲案交付公民複決,因未達965萬張同意票門檻而未通過。
總統直選 30 年來,儘管一次次的政黨輪替,證明這套憲政體制通過了和平政權轉移的考驗,然而,憲政運作反覆陷入「朝小野大」的對峙或是「完全執政」的失衡;國家認同的分歧,依然是埋在公共政策底下的深層地雷,隨時牽動著朝野的角力,就連公民複決權也被封存在無法跨越的高牆之後。這在在說明,台灣民主下一個階段的挑戰,不該只是「如何透過選票贏得權力」,而是「如何在沒有絕對多數的現實中,分享與節制權力」。如何建立行政與立法、朝野政黨之間穩定而有效的溝通機制,或許才是今後台灣民主真正等待完成的一塊拼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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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在政府政策藍圖裡,2040年達到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是邁向2050淨零排放的關鍵,也因此,電動車成了運輸轉型與減碳的重要一環。
台灣從2020年底,純電動車登記數突破1萬1千輛後逐年攀升。截至2025年底,已經高達12萬7千8百多輛,普及率達到1.7%。同時,電動車免徵牌照稅,以及140萬元以下免徵貨物稅的優惠,再延長到2030年。表面上看,政策似乎正在提高民眾購買電動車的誘因,然而,現實生活裡,我們的基礎建設真的準備好了嗎?
實地了解發現,有人想買電動車,但社區卻不准裝設充電樁;有人擔心消防安全,但相關的法規制度仍然跟不上!即使到外面的快充站充電,也往往需要30分鐘,充電基礎建設的普及仍有待加強。當國家喊出運具電動化,我們該問的,不只是電動車好不好,而是這場轉型,究竟還缺了哪些關鍵配套?
文字:宗立婷
攝影:羅盛達
第949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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