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直選30年–民主的進與退 抉擇篇

政治經濟
攝影:羅盛達
文字:宗立婷
Innews | 2026-05-20
<big><strong>從飛彈危機到總統直選,台灣民主怎麼起步?</strong></big><br /> <br /> 文字:<a href="https://innews.pts.org.tw/zh_tw/about/member/tingtzung" title="在本視窗開啟 宗立婷">宗立婷</a><br /> 攝影:<a href="https://innews.pts.org.tw/zh_tw/about/MTM" title="在本視窗開啟 羅盛達">羅盛達</a>、<a href="https://innews.pts.org.tw/zh_tw/about/MTk" title="在本視窗開啟 袁宏書">袁宏書</a>、劉建邦<br /> <br /> <span style="font-size:1.125em;"><span style="color:#003366;"><strong>2026年是我國總統直選屆滿30年,人民早已習慣用選票決定國家元首。然而,當前的台灣政治卻陷入前所未有的體制癱瘓。法案動輒在立法院陷入朝野零和對抗、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停擺、覆議與釋憲淪為政治攻防的常態。這究竟是政黨惡鬥的偶然?還是30年前那場重構國家權力藍圖的憲政改革,早就已埋下失衡的基因?</strong></span></span> <h4><strong>1996年,飛彈威脅下的最後一塊民主拼圖</strong></h4> <span style="font-size:1.125em;">「中華民國85年3月23日,民主的大門終於在台澎金馬地區,完全打開了。」站在勝選晚會台上,李登輝的宣告,夾雜著台下「總統好!總統好!」的歡呼聲,此起彼落,久久未歇。這一天,台灣人民第一次直接投票選出了總統,改變了中華民國總統權力的正當性來源。<br /> <br /> 而來自全球的五百多個媒體記者也齊聚在此,因為早從前一年、1995年7月開始,中國便因李登輝赴美國康乃爾大學發表演說,認為台灣正逐步走向分離,對台灣展開一連串文攻武嚇。就在台灣首次民選總統的競選過程中,中共多次試射飛彈,甚至直指基隆、高雄外海,更進行大規模海陸空演習,模擬攻台。海峽兩岸看似一觸即發的緊張情勢,更讓這場選舉備受全球關注。<br /> <br /> 「其實那時候我們有掌握到中共的試射飛彈,其實只是一個恐嚇。他不是真的要開戰,他就是要恐嚇你,看你臺灣老百姓會不會被嚇走。」李登輝次女的李安妮回憶。多年後解密的檔案也印證這項情資,例如美國國防大學2022年的報告就指出,當時美方情報界普遍認定中國是在進行政治性武力展示,並無全面犯台的打算。但在李安妮看來,父親當時的從容,還有更深一層原因。「他就是完成國家正當性的最後一塊拼圖,他認為他要對歷史負責,要在歷史上給自己留下一個角色。」李安妮說。<br /> <br /> 中研院院士、政治所特聘研究員吳玉山則分析,總統直選的核心意義在於大幅提升元首的民主正當性,「但是1996年的總統直選,必須要跟1997年的修憲合在一起來看,因為97年以後,我們的憲政體制就整個確定下來。」</span><br /> <br /> <img alt="這是一張圖片" src="/uploads/asset/data/6a6c50fa8a833c50f7aaedf2/%E5%9C%961-1_2__ChatGPT_Ipng.png" title="這是一張圖片" width="100%" /><span style="font-size: 0.875em;">1996年3月23日,李登輝在勝選晚會發表談話。</span> <p style="line-height:1.7999999999999998; margin-top:8px">&nbsp;</p> <h4><strong><span style="color:#003366;"></span>一場重新分配權力的修憲</strong></h4> <p><span style="font-size:0.875em;"></span><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1.125em;">早在1994年第三次修憲,《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便明定總統直選的法源。1996年台灣選出第一任民選總統後,隔年的第四次修憲隨即啟動,重新調整總統、行政與立法之間的權力架構,建立相應的憲政制度。然而,剛贏得總統大選的李登輝,回到修憲主戰場&mdash;&mdash;國民大會時,面對的政治生態卻已經迥然不同。</span></span></p> <span style="color:#000000;"> </span><span style="font-size:1.125em;"><br /> 國民黨在第三屆國民大會已不再握有主導修憲的絕對優勢。除了1993年自國民黨分裂而出的新黨強力抗衡,黨內與時任台灣省長宋楚瑜立場相近的國代,也在凍省議題上與黨中央出現嚴重分歧。面對錯綜複雜的政治局勢,李登輝若要完成修憲,唯一的出路,就是與最大反對黨民進黨合作。<br /> <br /> 當時的民進黨主席許信良,正是這場「國民兩黨修憲合作」最關鍵的推手之一。在他眼裡,當時的《中華民國憲法》因為總統直選而陷入極度荒謬的「權實錯置」&mdash;&mdash;行政院仍是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長必須向立法院負責;至於總統,縱有五百八十多萬票的民意基礎,憲法上卻連指揮行政院的一絲權限都沒有。「我當時很早很早就警告李登輝先生,你有權,只是因為國民黨傳統的總統權威,不是憲法給你的權力;如果不修憲,我們不是總統制,我們就是內閣制。」<br /> <br /> 當時的《中華民國憲法》採偏向內閣制的設計,依據第55條規定,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任命。這使得閣揆人事案,面臨頻繁的政治攻防。像在1993年2月,李登輝提名連戰擔任行政院長,即使國民黨掌握立法院多數席次,但黨內非主流派並非全然支持。時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的陳水扁回憶,為了讓人事案順利過關,連戰曾親自請託。<br /> <br /> 「我記得在民生東路,連戰親自拜託我,是不是能夠以黨團的幹事長名義進行政治操作。我們當時是五十幾席,所以包括我在內,加上其他立法委員,一共有17位,等於有三分之一的民進黨立委沒有進去投票。」陳水扁說,當時在不公開支持國民黨的情況下,此舉降低了反對票數,因而讓連戰的人事同意案得以過關。「太麻煩了嘛!真的很洩氣啊!李總統因此就下定決心說一定要修憲。」<br /> <br /> 類似的爭議又發生在1996年5月,民進黨與新黨聯手,強力杯葛連戰以副總統身分兼任行政院長。因此,對國民黨而言,取消「閣揆同意權」,避免行政權在人事任命上受制於國會,成為1997年第四次修憲的重要目標。<br /> <br /> 另一方面,擔任國民黨修憲策劃小組召集人的連戰,也主張參考法國第五共和雙首長制,作為總統直選後中央政府體制改革的方向。「李登輝對憲法制度沒有那麼熟悉,他比較相信連戰,把他當作修憲的重要智囊。」參與第四次修憲的國民黨國代彭錦鵬分析,「李登輝不見得特別支持內閣制或總統制,但雙首長制最容易改革,因為它跟我們原來採行了幾十年的憲法制度最接近。」</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0.875em;"><br /> <span style="color:#003366;"></span></span><img alt="這是一張圖片" src="/uploads/asset/data/6a6c5e858a833c50f7aaeee9/%E5%9C%8B%E6%9C%83%E9%80%9A%E9%81%8E.png" title="這是一張圖片" width="100%" /><br /> <span style="font-size:0.875em;">1997年修憲確立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基本架構。<br /> &nbsp;</span><br /> <span style="color:#ffffff;"><span style="font-size:1.250em;"></span></span> <h4><strong>制度可以談,選舉不能輸?</strong></h4> <p><span style="font-size:1.125em;">然而,當時的民進黨內部,也正經歷一場劇烈的制度路線之爭。創黨初期,黨內多數主張偏向內閣制,認為唯有分散行政權力,才能避免重演威權時代強人集權。1990年提出的《民主大憲章》及1991年的《台灣憲法草案》,則轉向以總統制作為憲政改革方向。然而,到了1997年,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強烈主張法國第五共和式的雙首長制。「可是想不到民進黨內有兩派意見,就是福利國跟正義連線兩個派系是主張總統制的,美麗島跟新潮流是主張雙首長制。」當時參與第四次修憲的民進黨國代陳儀深說,「要說是一種矛盾嗎?本來新潮流被認為都是最獨的,跟美麗島是兩個極端,可是在這件事情上,他們兩個是合作的。」</span></p> <span style="font-size:1.125em;"><br /> 為了處理黨內分歧、繼續與國民黨協商修憲方案,民進黨成立「修憲九人小組」。「四個大派系各兩個代表,然後他黨主席就是第九個委員,所以五比四通過許信良主張的雙首長制。」陳儀深說,「那個背後還是牽涉到民進黨的評估,有沒有辦法在短期內選上總統,據說老許他們的評估是不可能。但是你在國會裡面可以透過合縱連橫變成多數,那就是雙首長制可能比較能達到嘛!」</span><br /> <br /> <img alt="這是一張圖片" src="/uploads/asset/data/6a6c5dcf8a833c50f65244f0/%E5%9C%961-3_1_.png" title="這是一張圖片" width="100%" /><br /> <span style="font-size:0.875em;">1997年民進黨修憲九人小組,左起謝長廷、張俊宏、許信良、黃信介。</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1.125em;"><br /> 九人小組成員之一的陳水扁,當時擔任台北市長,也被視為民進黨內最有機會角逐總統的人選。在他看來,這場制度之爭並非單純出於憲政理念。「這個不是什麼總統制也好,內閣制也好,雙首長制也好,哪一個體制比較好。不是,都是政治考量。」<br /> <br /> 當時,陳水扁極力反對國民黨提出將總統選舉改採兩輪投票的絕對多數決,但是許信良企圖接受。「我們的主席給我一個說辭,說如果我們不接受總統選舉改為絕對多數決,我們不可能在第一輪投票就能夠以相對多數來贏得總統大選,頂多是第二名,永遠不可能第一名。所以他們希望我能夠支持,那這樣民進黨就能夠以第二名結合第三名,拿到總統寶座。」<br /> <br /> 陳水扁並不認同這項盤算,「那我說,你為什麼那麼天真呢?如果我們民進黨能夠有第二名,為什麼人家第三名的不跟第一名的合作,要跟你第二名的合作?」最終,民進黨並未接受絕對多數決方案,1997年第四次修憲仍維持總統相對多數決制度,也讓陳水扁在三年後,以39.3%的得票率當選總統,完成台灣首次政黨輪替。</span><br /> <br /> <img alt="這是一張圖片" src="/uploads/asset/data/6a6c5dc78a833c50f7aaeed3/%E5%9C%961-3_2_.png" title="這是一張圖片" width="100%" /><br /> <span style="font-size:0.875em;">1997年民進黨修憲九人小組,左起黃信介<span style="font-size:0.875em;">、</span>陳水扁<span style="font-size:0.875em;"><span style="font-size:0.875em;">、</span></span>邱義仁。</span> <h4><strong>解散國會,成了按不下去的按鈕</strong></h4> <p><span style="font-size:1.125em;">1997年7月23日,第四次修憲正式完成;朝野看似各取所需,但日後反覆出現的憲政僵局,也從這次權力重組中埋下伏筆。</span><br /> &nbsp;</p> <span style="font-size:1.125em;">其中最關鍵的變動之一,是行政院長的任命方式。《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刪除了行政院長須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的規定,改由總統直接任命。第二條也明定,總統發布行政院長的人事任免命令,無須行政院長副署。換句話說,總統得以直接決定由誰組閣,行政院長的政治權力也更加繫於總統。<br /> <br /> 但另一端並沒有隨之改變,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行政院仍須向立法院負責,接受質詢、預算審查與立法監督。<br /> <br /> 「它也會產生問題,這個問題就是,政府究竟要聽總統的,還是要聽國會的?」中研院院士、政治所特聘研究員吳玉山指出,修憲一方面賦予總統更大的實際權力,另一方面又保留立法院對行政院的制衡機制;當總統與國會屬於同一政黨時,黨內協調尚能化解衝突,一旦分屬不同政黨,行政院便可能陷入「順了公公、逆了婆婆」的兩難。<br /> <br /> 立法院失去閣揆同意權後,換來的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的權力。《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只要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即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若獲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行政院長必須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br /> <br /> 「如果國會倒閣,那總統可以解散國會;他如果不倒閣,你就不能解散。」許信良指出,法國總統可以主動解散國會,台灣卻拿掉了這項權力,「我們採行的法國式制度就是殘缺嘛!像目前遇到僵局,就沒有機制可以打開來。」制度將打破僵局的主動權交給國會多數,但倒閣也意味著立委必須承擔國會可能被解散、重新改選的風險。對掌握多數席次的政黨而言,與其把既有優勢重新交付選民,不如維持僵局,持續牽制行政部門。許信良坦言,當年未曾料到的,正是「我們的國會多數不敢倒閣」。<br /> <br /> 看似足以解決行政、立法衝突的倒閣權與解散國會權,在政治現實中難以啟動。體制缺乏可行的解套出口,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的角力,便更集中於覆議案的攻防。</span><span style="font-size:0.875em;"></span><br /> <br /> <img alt="這是一張圖片" src="/uploads/asset/data/6a6c18f38a833c50f7aaeac7/%E5%9C%961-4.jpg" title="這是一張圖片" width="100%" /><br /> <span style="font-size:0.875em;">《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行政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圖/獨立特派員)</span> <h4><strong>當覆議淪為過場,政局走向常態對撞</strong></h4> <p><span style="font-size:1.125em;">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行政院若認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預算案或條約案「窒礙難行」,得經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原本是行政部門要求國會重新考慮決議的一道制衡機制,但第四次修憲同時降低了立法院維持原決議的門檻,從修憲前須有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降為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換言之,只要國會多數沒有鬆動,行政院提出覆議,也很難改變原有的決議。</span></p> <span style="font-size:1.125em;"><br /> 「現在的覆議變成是一個形式,你無論提多少次覆議,都是會被打槍的。」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及歷史學系合聘教授薛化元認為,外界常以「超級總統制」形容台灣的憲政體制,但真正代表總統推動政策的行政院,在面對國會時,其實並沒有太多籌碼。&nbsp;</span><br /> <br /> <img alt="這是一張圖片" src="/uploads/asset/data/6a7161c78a833c50f7ab5275/%E8%A6%86%E8%AD%B0-2.png" title="這是一張圖片" width="100%" /><br /> <span style="font-size:0.875em;">覆議門檻降低,行政院更難翻轉國會多數決議。</span> <h4><strong>直選30年:我們的民主,還缺了什麼?</strong></h4> <p><span style="font-size:1.125em;">而讓這樣的憲政困境更形複雜的,則是總統權力本身的民意根基。從2000年陳水扁以39.3%的得票率入主總統府,到2024年賴清德以40.05%的得票率勝選,台灣政治史上已兩度出現少數總統、少數國會的局面。當國家元首不具備過半數的民意基礎,統治的正當性,是否會因此受到動搖?</span></p> <span style="font-size:1.125em;"><br /> 「這種制度之下,少數總統沒有正當性的問題。我們的設計就是可能會出現少數總統,而不是說你的得票沒有過半,所以不具正當性。」薛化元直言,「當然,要不要改成過半總統,也就是進入二輪選舉,那是憲法體制問題,我覺得這是可以討論的。」<br /> <br /> 然而,即使改採二輪投票,產生過半民意支持的總統,也未必能化解行政與立法之間的權力衝突。「不管你總統是相對多數還是絕對多數,可是老百姓也同時選出我做國會的多數,所以我國會絕對不會因為你是怎麼選出來的,就說我要對你讓步,我還是儘量要爭取,甚至於會想要擴權。」吳玉山說。<br /> <br /> 競爭、衝突與制衡,本是民主政治的常態,問題的關鍵,不在免於衝突,而在於當僵局發生時,國家治理是否仍然運作而不致停擺。1997年修憲後形成的憲政體制,並非沒有化解行政、立法衝突的機制,只是愈來愈難發揮促使朝野重新協商的功能。這套伴隨總統直選走過30年的憲政藍圖,也正迫使台灣社會重新思考:除了制度設計之外,我們的民主,究竟還缺乏什麼?<br /> <br /> <img alt="這是一張圖片" src="/uploads/asset/data/6a6c1a3e8a833c50f7aaead3/%E5%9C%961-6_2_.jpg" title="這是一張圖片" width="100%" /></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0.875em;">總統直選30年,民主不缺選票,仍缺化解衝突的能力。(圖/獨立特派員)</span><br /> &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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